姚刚:创业板筹备正逐步完善 需一个过程
2008年03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商文
⊙本报记者 商文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昨日举行的“创业板征求意见专家座谈会”上表示,推出创业板仍需要一个准备过程。除正在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外,未来还将有一系列配套规则有待出台。而在首批上市企业的数量积累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姚刚透露,在本月31日完成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后,将参考相关回馈对其进行修改,并上报国务院审批。此外,包括修订后的“保荐办法”,修订后的“发审委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等在内的一系列配套将陆续颁布。
除了颁布相关配套政策,姚刚表示,首批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在数量积累上也需要一定时间。
在谈到创业板推出时机的选择上,部分与会专家认为,金融产品的创新不要过度选择时机。
因为过度的选择时机,将会拖延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一系列创新产品推出的步伐。在准备充分的前提下,应该尽快推出创业板。
专家指出,应把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放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和国际大环境的背景中来看待,它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战略发展所必须迈出的一步,对中国资本市场建设有着深远和重大的影响。因此,这是一项迫切的任务,不应被暂时的一些问题所干扰。
而对于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是否会影响主板市场这一问题,与会专家几乎一致认为,影响更多的在于心理层面,而不会给资金层面造成很大压力。
专家认为,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融资规模相对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都要小得多,上百家企业的融资规模可能仅仅只相当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家大型国企的规模。另一方面,创业板市场的投资主体应该会与主板市场有所区别,主要是一些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参与其中,而并非普通的公众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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