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会议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01,905,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8%。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功臣先生主持。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日照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905,61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关于出售日照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李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高新 编号:临2008-10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暨关于召开200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3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3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任职期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候选人名单如下:
李功臣 宋英仁 邵乐天 刘理勇 丁慎宏 潘利泉
上述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一致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已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考察和审定,拟提名艾新亚、张延明、林乐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三)。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8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 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到2008年4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
4、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08年4月1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
(2) 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南定车站街6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卫国、房宁
电话:0533-2978300 0533-2977312
传真:0533-2981033
(4) 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公司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6日
附件一: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
(1)李功臣,男,1966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公司总经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塑胶事业部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宋英仁,男,196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3)邵乐天,男,1954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山东法制报社新闻部主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鲁信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研发部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刘理勇,男,1964年8月出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山东省经济研究中心国际经济处副处长,山东省政府调研室综合处副处长、经济处调研员。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省创业投资协会秘书长。
(5)丁慎宏,男,1950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历任本公司销售处副处长、产品管理处处长、供运处处长、工会主席、监事会召集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6)潘利泉,男,1969年8月出生,硕士,历任山东省经济计划学校教师、鲁信高新财务负责人、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山东康威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艾新亚,男,1956年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武汉市自动化成套设计院技术员、武汉市仪表总公司组织部干事、团委书记,武汉市外经贸委组织部副部长、计划处副处长,中国出品商品基地建设武汉公司总经理、美国公司总裁、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政通实业总公司总经理。
(8)张延明,男,1940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历任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工作人员,山东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科长、综合处副处长、国际经济处处长,现任山东省世界经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
(9)林乐清,男,1963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山东经济学院助教,山东省审计厅处长,山东省申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现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审计师。
附件二: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艾新亚、张延明、林乐清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8年3月26日于淄博
附件三: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艾新亚、张延明、林乐清,作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艾新亚、张延明、林乐清
2008年3月26日于淄博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单位(个人)对议案的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本人已事先审阅了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股)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注:1、同意的相应栏下划“O”或“√”;
2、以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需逐个表决,股东可另作附表;
3、三项表决结果只可选择其中一项,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高新 编号:临2008-11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 3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3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任职期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为:张宏、冯壮志、王寿峰(简历附后)。该议案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26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壮志,男,1975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等职,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
张宏, 女,1970年6月出生,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先后在山东省专利管理局从事专利执法、管理工作,现任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王寿峰,男,1971年12月出生,历任本公司法律顾问、监察室主任、法律事务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山东信博洁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