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3月26日在香港港岛香格里拉酒店3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孔丹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到会董事14人,艾洪德董事因事委托谢荣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行2007年度经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境内财务报表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82.90亿元,经审计的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境外会计报表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83.22亿元。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8.29亿元;提取一般准备金人民币37.31亿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按照境内、境外审计利润孰低原则,2007年度可分配利润数采用根据境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数据。拟分派股息总额为人民币20.88亿元。以A股和H股总股本数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535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H股的股息以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审议通过了《中信银行2007年年度报告》(含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其摘要,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境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境外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年度审计及2008年中期审阅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全部杂费总额)合计为1200万元人民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和第三项事项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将另行通知和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98 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08—00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3月26日在香港港岛香格里拉酒店3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8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5人,3人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 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07年年度报告》(含利润分配预案和决算报告),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鉴于本行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为同时满足两地监管要求,年度报告在编排顺序上与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格式准则略有不同。除此以外,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本行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本行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年报中披露了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详见年报有关章节)。
上述第一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