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8年3月28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全国范围内持有建行龙卡储蓄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的开通电子交易方式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产品。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开户、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
*注:本公司暂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届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五、适用认购、申购、赎回起点
申购起点:单笔最低金额2000元,单笔追加最低金额1000元。
定期定额申购起点:每期扣款最低金额500元。
赎回起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500份。
本公司今后新发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起点,按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起点,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六、操作说明
1. 投资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建行网点(全国)办理建行龙卡储蓄卡,并办理网银签约手续(升级为网上银行签约客户);
2. 投资人登录建行网站(www.ccb.com)开通建行网上银行,下载建行网银证书;
3. 办理了上述操作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按照页面操作提示,进行建行身份认证,与本公司签署汇丰晋信电子交易协议、填写个人真实资料后即完成开户。
4. 完成开户手续后,投资者即可进入本公司的网上交易页面,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七、电子交易费率
自本公司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电子交易业务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投资人使用建行龙卡储蓄卡在本公司电子交易系统内通过建行网银付款的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统一适用5折的优惠费率(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且优惠费率的绝对值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的,优惠费率按照原费率执行。具体优惠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 申购金额A (万元) | 前端申购费率 |
汇丰晋信2016基金 | A <50 | 0.75% |
50 ≤ A <100 | 0.6% | |
100 ≤A <500 | 0.6% | |
A ≥500 | 每笔1000元 | |
汇丰晋信龙腾基金 | A <50 | 0.75% |
50 ≤ A <100 | 0.6% | |
100 ≤A <500 | 0.6% | |
A ≥500 | 每笔1000元 | |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 | A <50 | 0.75% |
50 ≤ A <100 | 0.6% | |
100 ≤A <500 | 0.6% | |
A ≥500 | 每笔1000元 |
注:
1. 汇丰晋信2016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2. 定期定额申购按原费率执行,不享受优惠费率。
3.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4. 其他交易费率敬请查阅相关基金的发行文件和相关公告。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登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2、拨打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cb.com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