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以通讯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吴晓波独立董事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颜春友独立董事代为参加,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梅欣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郭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洁人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章程中指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增加营销总监为公司高管,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修改条款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3至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3至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营销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机器设备向浙江汇金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并以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8.1975万股股权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