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设立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4000万美元,在越南前江省新福县龙江工业园设立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中现汇出资3269万美元,设备出资731万美元。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主要建设项目为年产7.1万吨高档铜合金管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718万美元,为迁扩建(搬迁、改造、扩建)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该项目将公司位于中国浙江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的年产能3.5万吨铜管生产线搬迁至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并经搬迁、改造后将新增年产能3.6万吨(新增产能以高档产品为主,中档产品为辅),年产高档铜合金管产能共计7.1万吨。
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设立尚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浙江省外汇管理局和越南政府相关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在越南前江省新福县龙江工业园设立全资企业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
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总投资:4718万美元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铜及铜合金管材、管件及其他金属制品。
四、 投资设立全资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设立海亮(越南)铜业有公司的主要目的:
(1)有利于承受各类贸易因素调整、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扩大市场份额
项目实施地越南已与全球多个国家签订互惠协定,本项目的实施,使公司有效化解贸易壁垒、进出口政策调整、人民币升值等诸多不利变化因素,且以海洋工程用耐蚀铜及铜合金管、高效换热铜及铜合金管为产品重点,可有效应对铜管材行业的市场变化,并通过设备搬迁改造,实现扩大产能、抢占产业链高端,加快进入越南、东南亚乃至全球市场。
(2)有利于深化企业全球化发展战略、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国际化战略是公司战略的重点。本项目的实施,将充分借助越南前江省新福县龙江工业园的发展平台,进一步推动公司整合利用资源要素,在境外设立生产基地和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实现出口产品原产地多元化,实现全球化产业布局,增强抗风险能力。
(3)能充分利用越南优越投资环境、享受其优惠投资政策
项目所在的越南处于经济改革深化阶段,具有土地、劳动力等方面比较优势,当地的税收政策相对于我国而言更加优惠,赴越南开展境外投资,有利于公司继续享受各项相关优惠政策。
2、设立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风险
(1)市场经营风险 对于本项目来说,产品处在成长期,在国内外市场的共同作用下大体处于供需平衡状态,只有积极开拓市场,才能充分占领市场,因此在市场开发方面存在一定风险;而且企业虽然已有不少境外投资经验,但是由于企业对境外投资环境还有熟悉和了解的过程,当地工人素质有待提高。公司前期已成功开展香港地区、越南等地的境外投资及贸易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境外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等能力,培养了一批适应境外生产、贸易、管理业务的专业队伍,公司实施越南投资项目后,能够利用自身领先业内的生产工艺、规模效应、创新能力、企业机制、资金融通、营销渠道、品牌形象等方面的突出优势,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化解经营风险。
(2)生产技术风险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制冷高效换热、建筑工程及海洋工程高精度耐腐蚀铜及铜合金管,产品附加价值高,市场供不应求,但是生产技术要求较高,尤其制冷高效换热管和海洋工程高精度耐蚀铜合金管生产技术更加严格,很多企业难以达到用户要求。本公司的技术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及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实施该项目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而且本次项目生产的产品均为公司目前已在生产的产品,生产技术完备,生产工艺成熟,公司已有丰富的生产和管理经验,只需要在现有的先进生产技术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不断进行职工的生产培训以及严格产品质量管理,可以化解此等风险。
(3)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属于铜加工企业,主要产品定价模式为“电解铜价格+加工费”,主要盈利模式为通过相对稳定的加工费获取毛利,从定价机制和盈利模式来看,公司可以将电解铜价格高企或波动的风险转嫁给下游客户,但实际上,铜价高企并剧烈波动仍有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对于本公司而言,可以推行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兼以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可以稳定生产成本,化解因原料价格波动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
(4)汇率变动风险 本项目是境外投资项目,存在潜在汇率风险。目前,我国正在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在境外投资外汇支持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放宽各地购汇额度,下放审批权限;允许境外企业所得利润用于增资或境外再投资,允许境内企业以自有外汇、购汇或国内外汇款进行境外投资;境内企业对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由原先的逐笔审批调整为余额管理。因此,项目面临的汇率变动风险较小,对价格竞争力影响不大。
3、设立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设立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以建筑及海洋工程用耐蚀铜及铜合金管、高效换热铜及铜合金管为产品重点,紧紧抓住全球铜管材行业发展热点,可积极有效应对铜管材行业的市场变化,扩大产品应用领域;
(2)本项目实施后,将在越南形成7.1万吨中高端铜及铜合金管的年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高端铜管材产品的产能,有利于公司抢占产业链高端,完成从行业龙头到高端巨头的跨越,为公司培养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3)本公司为我国铜及铜合金管出口数量及金额最大的企业,在越南投资设厂并生产,可避开国际贸易壁垒的冲击,有效化解进出口政策、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不断增强中高端铜管材产品出口能力,加快进军国际市场,增强抗风险能力;
(4)本项目将充分借助龙江工业园的发展平台,实现出口产品原产地多元化,推动越南项目与国内浙江项目、上海项目等实现联动,建立全球化生产体系,深化企业全球化发展战略,必将推动国内铜管行业加快发展;
(5)本项目拟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对从国内搬迁境外的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搬迁安排在国内公司本部生产淡季期间,且新增投资以原有固定资产和申请银行贷款为主,不占用公司已有流动资金,对本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影响2008年的产品产销量。
(6)本公司拟在税收政策相对于我国而言比较优惠的越南开展境外投资,越南对加工出口企业免征进出口环节税、增值税和利润汇出税,同时进入越南龙江工业区的企业按越南税收政策规定的特别鼓励条件对待,所得税从正式投入运行起计可享受15年的优惠期限(从盈利之年起免所得税4年,再9年所得税率为5%,再2年所得税率为10%,优惠期限后的税率为28%)。因此,本公司赴越南投资,有利于继续享受相关税收政策的优惠,有利于企业发展。
五、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崔海峰、邵丰出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保荐意见书》,认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4,000万美元,在越南前江省新福县龙江工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建成达产后,将形成7.1万吨中高端铜及铜合金管的年生产能力。该项目拟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对从国内搬迁境外的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搬迁安排在国内公司生产淡季期间,且新增投资以原有固定资产和申请银行贷款为主,不占用公司已有流动资金,对海亮股份整体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影响公司2008年的产销量。
作为海亮股份的保荐人,我们认为,海亮股份在越南建设全资子公司,不但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高端铜管材产品的产能,有利于公司抢占产业链高端,完成从行业龙头到高端巨头的跨越,为公司培养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可避开国际贸易壁垒的冲击,有效化解进出口政策、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不断增强中高端铜管材产品出口能力,加快进军国际市场,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海亮股份还可以借助龙江工业园的发展平台,实现出口产品原产地多元化,推动越南项目与国内浙江项目、上海项目等实现联动,建立全球化生产体系,深化企业全球化发展战略,必将推动国内铜管行业加快发展;最后,目前越南的税收政策比较优惠,有利于公司继续享受该国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以获得较高回报。
综上所述,海亮股份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其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保荐人对此议案表示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崔海峰、邵丰出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保荐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核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和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和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2008年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 内容 | 2008年 预计数 | 2007年 发生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诸暨市新星水暖管道检测有限公司 | 接受 劳务 | 检测费 | 500,000.00 | 486,531.51 | 0.01% |
诸暨市众得安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接受 劳务 | 加工费 | 200,000.00 | 878,256.91 | 0.02% |
浙江尤尼克塑胶管道有限公司 | 采购 货物 | 采购 材料 | 363,703.18 | 0.01% | |
浙江升捷货运有限公司 | 接受 劳务 | 运输劳务等 | 10,000,000.00 | 6,907,911.36 | 0.13% |
浙江恒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 货物 | 包装 材料 | 5,000,000.00 | 3,390,512.76 | 0.06% |
浙江尤尼克塑胶管道有限公司 | 销售 货物 | 销电力 | 4,500,000.00 | 4,145,158.67 | 0.07% |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 货物 | 销热水罐等 | 215,145.30 | ||
诸暨市众得安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销售 货物 | 销铜炉灰等 | 9,868.53 | ||
浙江恒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货物 | 销电力 | 100,000.00 | 71,431.41 | |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科宇公司租) | 租赁 | 租赁 土地 | 96,198.00 | 96,198.00 | |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科宇公司租) | 租赁 | 租赁房屋建筑物 | 369,600.00 | 369,600.00 | |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国际贸易租) | 租赁 | 租赁房屋 | 110,430.00 | 110,430.00 | |
浙江尤尼克塑胶管道有限公司 | 租赁 | 租赁房屋建筑物 | 1,253,679.60 | 1,253,679.60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8,000万元,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法定代表人:冯亚丽,经营范围:经销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前二项除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文体用品;种植业。养殖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前二项凭资质证书)。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对外投资。目前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67,491,1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86%,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情形。
2、浙江尤尼克塑胶管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美元,住所:浙江省诸暨店口镇特色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周兴祖,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胶上水管道、污水管道、纳米塑料制品。该公司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情形。
3、浙江升捷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湄池振兴路107号,法定代表人:王荣望,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在港区内从事装卸、驳运、仓储经营。该公司系上海海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情形。
4、浙江恒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万美元,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金浦桥村,法定代表人:朱国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木制包装材料、服装。该公司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情形。
5、诸暨市新星水暖管道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江东路107号,法定代表人:马 伟,经营范围:从事水暖管道及配件的技术开发、咨询、质量检验服务。该公司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情形。
6、诸暨市众得安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湖西湖村,法定代表人:杨飞,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加工。该公司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关系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原则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销货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制定;本公司与关联方之购货交易价格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商方式定价。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1、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
2、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务主要是公司将产品运输、包装等非核心业务按市场价格外包给关联公司,并向关联方租赁了少量的土地和厂房,2007年度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租赁等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公司营业成本的0.3%;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及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建筑物,2007年度该类关联交易的发生额不超过公司营业收入的0.1%。根据2007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和2008年度预计发生额分析,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且相对稳定,因此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升捷货运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运输协议》;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诸暨市众得安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浙江恒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包装材料购销合同》;
4、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
5、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海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
6、公司与浙江尤尼克塑胶管道有限公司签订向公司租赁厂房的《租房协议》。
上述协议均在有效期内,如有未签订协议的关联交易,将在交易发生时由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签订协议。
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7年度情况和2008年度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日常性关联交易2007年度情况和2008年度计划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07年度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租赁等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公司营业成本的0.3%;公司2007年度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租赁等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公司营业收入的0.1%。根据2007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和2008年度预计发生额分析可知,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且发生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很小,因此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此项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放弃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权,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依据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预计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亮”)募投项目将在2008年第四季度投产,为满足与正常生产经营规模所匹配的流动资金使用的需要,使上海海亮成为公司未来利润的主要增长点之一,上海海亮2008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根据与相关商业银行协商,部分授信额度将由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日常运作,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为公司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自2008年4月1日起,上海海亮、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亮”)、越南海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亮金属”)向澳新银行上海公司、中国银行奉贤支行等商业银行申请合计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拟为上海海亮、香港海亮、越南海亮金属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海亮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万美元,公司持有上海海亮51.11%的股权,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法定代表人:曹建国,主要业务: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上海海亮总资产为46,930.91万元,净资产为12,797.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76.81万元,净利润亏损1,039.31万元,上缴税金15.9万元。公司计划在2008年4月对上海海亮增资,海亮股份增资2,550万美元,外方美国Z&P公司增资28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海亮的股权为74.95%,资产负债率约为51%。
2、香港海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本为300万美元,公司持有香港海亮100%的股权,注册地址:香港跑马地凤辉台12号蔚云阁15楼D室,法定代表人:陈东,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07年12月31日,香港海亮总资产为7,098.15万元,净资产为2,449.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49%,主营业务收入3,116.91万元, 净利润272.20万元 。2008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增资690万美元的议案》。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海亮资产负债率约为38.97%。
3、越南海亮金属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本为800万美元,公司持有越南金属100%的股权,注册地址:西宁省栈盘县安静社铃中3工业和加工区,C路120号,法定代表人:方贤根,主营业务:加工铜制铸品,生产各种铜合金产品,再生金属废料。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越南金属总资产为6,565.43万元,净资产为5,719.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88%,主营业务收入3,699.88万元,净利润亏损165.37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包括本次拟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内,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9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37.28%。因公司于2008年1月8日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58,591.32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使净资产增加,因此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人民币95,000万元,占发行后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将低于68.8%。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数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1.68%,不存在逾期担保。
因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的房产证正在申请办理之中,公司将在上海海亮取得房产证后,将上海海亮其中部分授信额度转为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抵押,届时可以减少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截止目前,公司仅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了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2008年对外融资提供的信用担保事项统计表
担保人 | 被担保公司 | 被担保公司与担保人的关系 | 占被担保公司的权益比例 | 借款银行 | 担保期限 | 实际担 保金额 | 已过股东会尚未使用担保金额 | 预计新增的担保金额 | 总计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增资后74.9% | 招商银行张杨支行、澳新银行上海公司、中国银行奉贤支行等银行 | 一年 | 15,000 | 10,000 | 35,000 | 60,000.00 |
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4,000 | 14,000.00 | |||||
越南海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21,000 | 21,000.00 | |||||
海亮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合计 | 15,000 | 10,000 | 70,000 | 95,000.00 |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越南海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公司在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越南海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申请合计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崔海峰、邵丰出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保荐意见书》,认为: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公司对该事项表示无异议的意见,主要依据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上海海亮募投项目将在2008年四季度投产,为满足与正常生产经营规模所匹配的流动资金需要,上海海亮2008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海海亮是公司未来利润的主要增长点之一。
2、香港海亮和越南金属均为海亮股份生产经营中重要的环节或机构。
3、包括本次拟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内,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9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37.28%,因公司于2008年1月8日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58,591.32万元,考虑募集资金到位后的净资产增加,预计占发行后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将低于68.8%。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数额为15,000万元(公司尚有10,000万元对上海海亮的担保已履行程序,未实施),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1.86%,不存在逾期担保。截止目前,公司仅为上海海亮提供了担保,无其它对外担保。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人认为:海亮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海亮股份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海亮股份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崔海峰、邵丰出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保荐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