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08年3月25日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长张景华、董事王东明因出差,分别委托董事高小平、叶森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48,199.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651,159.82元,2007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02,960.22元。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基于公司盈利水平较低,而产能扩大、原材料价格上涨,资金需求量增加等原因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公司对账龄较长且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及多年经营中产生的坏账和不良存货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不良资产金额为2,138,003.52元,其中:不良的其他应收款1,658,003.52元,在已计提坏账准备中核销;不良存货480,000.00元,在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中核销。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核销坏账的具体情况如下:因产品质量异议,经司法判决赔款1,051,429.44元;多年经营中产生的坏账合计470,024.24元;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逾期未收回账款136,549.84元。核销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因存货积压多年,已无使用价值、也无法变卖,进行了处理。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不良资产的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政策。
(2)通过本议案的实施,减轻了公司的历史包袱,便于公司更好的规范运作。
(3)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核销的不良资产2,138,003.52 元,在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中核销,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5)经核查,本次坏账损失的债务人,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以财会[2006]3号文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的要求,本公司对与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并财务报表等会计政策的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的累积影响数为19,452,405.55元,其中:影响2007年初资本公积8,576,083.84元、2007年年初盈余公积-141,866.29元,影响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11,018,188.00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06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06年度经营成果形成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 目 | 变更前金额 | 变更影响额 | 变更后金额 |
资本公积 | 228,149,006.74 | 8,576,083.84 | 236,725,090.58 |
盈余公积 | 49,972,671.52 | -141,866.29 | 49,830,805.23 |
未分配利润 | -8,085,846.04 | 11,018,188.00 | 2,932,341.96 |
净利润 | -37,099,263.48 | 6,093,552.44 | -31,005,711.04 |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做出调整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财会[2007]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及准则解释1号〉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对2007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作出了变更或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07年已披露期初数 | 差额 | 2007年调整后期初数 |
预付账款 | 80,494,865.05 | -154,768.71 | 80,340,096.34 |
其他应收款 | 31,634,193.30 | -45,231.29 | 31,588,962.01 |
投资性房地产 | 161,189.20 | 161,189.20 | |
固定资产 | 448,948,799.87 | -161,189.20 | 448,787,610.67 |
在建工程 | 5,113,302.79 | 200,000.00 | 5,313,302.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351,791.28 | 173,428.63 | 11,525,219.91 |
应付职工薪酬 | 23,842,601.99 | -1,261,243.17 | 22,581,358.82 |
应付利息 | 872,630.00 | 93,548.44 | 966,178.44 |
其他应付款 | 65,986,732.87 | 1,167,694.73 | 67,154,427.60 |
资本公积 | 238,238,517.14 | -1,513,426.56 | 236,725,090.58 |
盈余公积 | 48,465,939.27 | 1,364,865.96 | 49,830,805.23 |
未分配利润 | 1,448,950.94 | 1,483,391.02 | 2,932,341.96 |
少数股东权益 | 16,208,088.68 | -1,161,401.79 | 15,046,686.89 |
变动情况说明:
预付账款与在建工程的差额原因:系山东恒力虎山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在建工程明细为修路款,首次执行时按预付工程款重新确认挂账预付账款,本年审计时经查证,不是预付的工程款,因而继续在在建工程核算。
预付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差额原因:系首次执行时将原会计制度核算的待摊费用重新确认至其他应收款;本年审计时重新确认至预付账款。
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的差额原因:系宁夏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中有出租房产,首次执行时未进行确认;本年审计时经查证,出租房产应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因而进行了重新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差额原因:首次执行,在合并报表时,对抵销的坏账准备、未实现内部销售收益,未相应抵销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本年在合并年初数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九条的规定,对“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的差额原因:系首次执行时,将原在其他应付款核算的职工社会保险进行重新确认时,部分单位由于明细不明确,未能确认至应付职工薪酬或确认错误;本次审计时,经与会计人员核对后,进行了重新确认。
应付利息的差额原因:系首次执行时,将部分单位在预提费用核算的应付利息未确认至应付利息而是确认至其他应付款;本次审计时,进行了重新确认。
其他应付款的差额原因:与上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原因一致。
资本公积减少1,513,426.56元,主要原因是:系首次执行时,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后,与原账面成本的差额及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的规定先转入了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后根据财政部专家组第一号解释意见的要求,将公允价值与原账面成本的差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的,再转入资本公积,但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同时转入资本公积。本次审计时,发现此项错误,进行了调整。
盈余公积增加1,364,865.96元,主要原因是:系首次执行时,合并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的报表时,按规定补提盈余公积时计算错误;本次审计时,发现此项错误,进行了调整。
未分配利润增加1,483,391.02元,主要原因是:与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盈余公积原因一致。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161,401.79元,主要原因是:以上因素的调整,相应对少数股东权益进行了调整。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度审计机构。拟聘请时间为一年,自200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0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事宜,具体依据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确定。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参与了本公司上市审计及上市以来的相关业务工作,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专业人员素质较高,同意拟继续聘请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4月18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恒力”公司办公楼;
3、会议内容(具体内容于会议召开前5日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审议坏账核销的议案
(9)审议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4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登记办法:
(1)、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唐志慧
电话:0952—3671799
传真:0952—3671799
邮编:753202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夏恒力 编号:临2008-005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08年3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3月28日召开,审议了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24日召开,审议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7月5日召开,审议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7月26日召开,审议了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8月22日召开,审议了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9月20日召开,审议了与宁夏东方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贷款互保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3日召开,审议了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技改投资项目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高管尽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1、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监事会核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审核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
2、公司董事会关于总额2,138,003.52 元坏账核销的议案,经核查,认为:本次坏账损失的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其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核销的坏帐2,138,003.52 元,在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中核销,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坏账损失属公司客户形成,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全部交易合理、合法、保障了公司利益。
二、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200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