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江津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07年度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07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07年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的审核报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07年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7年实现利润总额12,950.31万元,企业所得税1,559.83万元,实现净利润11,390.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1,390.9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9.8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993.55万元,减去本年度派发2006年度现金红利2,449万元以及红股3100万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695.55万元。
根据股改时公司股东重庆国投的承诺,2005年至2009年度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若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50%;若公司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30%。
公司拟订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2007年末股本总数341,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91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031,000.00元,结余71,559,381.91元作为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行送股。同时以2007年末股本总数341,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4,100,000股(本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该所2007年度的审计费用38万元。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08年4月届满,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重庆国投推荐的人选进行了审查,同意将相关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江津、翁振杰、王庆瑜、李世成、吕维、赵雪梅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胜蓝、陈重、时伟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08-010《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上述一、二、三、四、九、十三、十四、十六项议案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9日
附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津,45岁,硕士,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北京审计局宣武分局、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现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翁振杰,45岁,硕士,曾任陕西国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重庆银行董事,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庆瑜,59岁,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重庆市公交公司柴保厂厂长,重庆康福来有限公司经理,重庆市公用局公交体改办主任,重庆市大足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重庆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重庆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
李世成,61岁,大专,高级政工师,曾任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副主任、党委委员,重庆钱币学会会长;现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吕维,36岁,硕士,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曾在原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雪梅,44岁,大专,高级会计师,曾任南桐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重庆办事处主任,重庆市大桥建设总公司财务部主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黄胜蓝,56岁,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银行湖南分行、中信香港嘉华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执行董事副行长,中国光大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工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重,51岁,金融学博士,研究员,曾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和党委副书记。2000 年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1年—2003 年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党组成员;现任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益民基金独立董事,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时伟华,男,36岁,大学,高级法官,曾任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审判庭庭长,北京市正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北京银路达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助理,北京京澳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中企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现任财富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提名人声明: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黄胜蓝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于重庆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陈重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于重庆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时伟华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于重庆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胜蓝,作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胜蓝
2008年3月26日于重庆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重,作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重
2008年3月26日于重庆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时伟华,作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时伟华
2008年3月26日于重庆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黄胜蓝
2、上市公司全称: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黄胜蓝(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黄胜蓝
日 期:2008年3月26日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陈重
2、上市公司全称: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陈重(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陈重
日 期:2008年3月26日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时伟华
2、上市公司全称: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时伟华(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时伟华
日 期:200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编号:临2008-009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瑞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3、监事会保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08年4月届满,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刘影、曾建忠、但晓敏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两名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以上一、五项议案由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三、四项议案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29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影,33岁,大学,会计师,曾任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涪陵证券营业部主管会计,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曾建忠,55岁,大学,经济师,曾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主任,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但晓敏,32岁,大学,会计师,曾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员、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现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计划财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编号:临2008-010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8年4月25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三、会议召集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总经理200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2008年4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六、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如采用信函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07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邮政编码:400060。
七、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投资管理部。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3-62803632;联系传真:023-62909387
八、备查文件: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9日
附: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代理事项 | 代理权限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审议公司总经理200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聘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