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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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06年度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摘自财务报告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下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上述制度拟定的。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度制,即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计价原则为以实际成本计价,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准备。
(4)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持有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5)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A、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和相关费用)扣除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短期投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帐价值,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帐价值。
B、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C、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算并确定应计提的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6)坏账核算方法
A、坏账的确认标准: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因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无法支付债务的;
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且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B、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核算
C、坏账准备的计提按决算日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账龄分析法计提,并计入当年度损益。提取比例为:
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计提比例为:
1年以内 0%
1-2年 10%
2-3年 30%
3年以上 100%
其它应收款的坏帐准备计提比例为:
2年以内 0%
2-3年 30%
3-4年 50%
4年以上 100%
(7)存货核算方法
A.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商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
B.存货的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及期末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开发产品按单项实际成本计算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帐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帐价值。
C.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
D.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存货跌价准备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期末根据单个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数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计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8)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A、取得时的计价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成本:按发生的实际成本确定,包括相关的税金、手续费等。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股权投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取得其入帐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帐价值。
B、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股权比例在20 %以上的或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C、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年末按合同规定利率或债券票面利率计提利息,并同时按直线法摊销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如果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停止计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D、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提取方法:
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A、固定资产标准: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工器具等。以及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物品。
B、固定资产取得的计价: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帐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帐价值。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帐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等于或小于30%的,则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入帐值。
C、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4.75%
专用设备 5 19%
运输工具 10 9.5%
电子设备 5 19%
办公家具 5 19%
其它设备 5 19%
D、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期末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0)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A.在建工程按实际支出计入工程成本,用于工程的借款利息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工程成本。
B.工程交付使用时按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数据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
C.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提取方法:期末对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开工的在建工程;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在建工程;或者其它证据表明已发生了减值的在建工程,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工程计提。
(11)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A.取得的计价方法: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帐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帐价值。
B.摊销方法: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法定的有效期限和收益期限孰短的原则确定,在其使用权期限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C.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方法:期末对因被新技术替代、市价大幅度下跌而导致创利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下跌价值预期不会恢复的无形资产,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2)长期待摊费用及其它长期资产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及其它长期资产按形成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并按受益期限以直线法摊销。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及其它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情况如下:
开办费,自生产经营开始日起一次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按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13)借款费用及利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A 为专门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及利息,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B 对于短期借款或不是用于专门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利息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14)收入确认原则
当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确认为产品销售收入实现:
A 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B 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C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D 与销售该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商品销售:以产品(商品)已经发出,所有权已经转移或劳务已经提供,并收到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为收入实现的依据。
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当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果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但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让渡资产使用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确认为收入。
(15)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 33%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1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A.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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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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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商标许可使用:
牛奶公司于1996年与光明乳业签订《商标转让协议》,转让牛奶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光明”“申光”及“可的”等商标的所有权利,转让价款是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业字(96)第1001号评估报告及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出具的沪评审(1996)278号确认檔确定,共计6000万元。该笔价款由光明乳业自1997年至2007年分11年支付,光明乳业于1997年支付500万元;自1998年至2007年十年间,每年分两次支付550万元。牛奶公司承诺并保证:除转让商标外,不再拥有任何适用于光明乳业依其经营范围或其经批准后修改的经营范围内所生产的产品的商标,也将不申请注册任何适用于光明乳业上述产品的简称。
(17)重要股权变动情况的说明
A.子公司光明乳业,根据2006年9月28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牛奶集团承担14,400,000股股票对价和85,520,000.00元现金对价;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受让牛奶集团持有光明乳业的44,099,410股国有法人股。股权分置改革前牛奶集团持有光明乳业320,757,024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后牛奶集团持有光明乳业262,257,614股股份。
B.2006年4月根据《上海可的广告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注册资金的决议》,注册资本由原来120万元变更为150万元,牛奶集团由原投资35万元,增加投资8.5万元,变更后牛奶集团对可的广告的投资为43.5万元,占29%的股份。
C.子公司上海牛奶棚食品有限公司,2006年4月20日收回牛奶棚原股东20万元股份,2006年9月牛奶棚注册资本由原300万元增加到750万元,牛奶集团增资327万元,增资后牛奶集团占牛奶棚70%股份。
D.2006年9月子公司上海金牛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资4950万元,其中牛奶集团增资4715万元,启隆牧场增资235万元。
E.根据牛奶集团〔2006〕第08号 董事会决议,将牛奶集团原持有上海农工商肉食品有限公司66.49%的股份转让给上海市农工商投资公司,转让价为27,875,349.06元,双方于2006年10月20日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妥产权交易手续。
F.根据牛奶集团〔2005〕第06号 董事会决议,同意以现金形式收购上海派力秸秆制粒有限公司10%的股权,实际转让价为325万元,于2006年7月20日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妥产权交易手续。
G.牛奶集团原委托爱建证券购买国债2000万元,于2006年6月转为对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
(18)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A、合并会计报表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以及其它数据为依据进行编制。
B、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公司对其它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该单位列入合并报表范围。
C、合并范围的编制方法:
合并报表采取分级合并,三级子公司先合并到二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与母公司再进行合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消,对合并盈余公积进行调整,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主要包括:(1)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有关项目抵消;(2)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有关项目的抵消;(3)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债权债务的抵消;(4)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事项的抵消等。
二、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
上实食品系控股股东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并注册于英属处女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是持有光明乳业股权。根据英属处女群岛的相关法律法规,上实食品无需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无拟备财务报表。
上实食品用于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其控股股东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自有资金。
(一)2006年度审计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致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核数师行已审核列载于第63 页至第145页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等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会计政策概要及其它附注解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法编制及真实而公平地列报该等综合财务报表。这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及维护与编制及真实而公平地列报综合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监控,以使综合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选择和应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及按情况下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核数师的责任
本行的责任是根据本行的审核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作出意见,并按照香港公司法第141条向整体股东作出报告,除此以外,本报告别无其它目的。本行不会就本报告内容向任何其它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本行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进行审核工作。这些准则要求本行遵守道德规范,并规划及执行审核,以合理确定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有任何重大错误陈述。
审核涉及执行程序以获取有关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及披露资料的审核凭证。所选定的程序取决于核数师的判断,包括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有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在评估该等风险时,核数师考虑与该实体编制及真实而公平地列报综合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监控,以设计适当的审核程序,但并非为对实体的内部监控的效能发表意见。审核亦包括评价董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合适性及所作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
本行相信,本行所获得的审核凭证是充足和适当地为本行的审核意见提供基础。
意见
本行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及公平地反映 贵公司及 贵集团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 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溢利及现金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法妥为编制。
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日”
(二)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
单位: 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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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产负债表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单位: 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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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
单位: 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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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5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多项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诠释」)(以下统称「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该等准则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会计期度生效。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导致综合收益表、综合资产负债表及综合权益变动表之呈列方式有变,特别是少数股东权益、合营企业及分占联营公司税项之呈列方式,该等呈列方式之改变已追溯应用。
会计政策变动更影响如下(摘自2005年年报):
(i)对年度溢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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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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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380934,000港元已于少数股东权益呈列于权益内外,采纳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的股东权益并无影响。
(三)2006年度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摘自财务报表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之公众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亦是在香港注册成立。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载于年报之「公司资料」节。
财务报告乃以港元呈列,港元亦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详情刊载于附注52。
2.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
于本年度,本集团首次采用多项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译(以下统称「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该等准则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或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采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会计期间或过往会计期间的业绩的编制及呈列方式并无重大影响。因此毋须作出前期调整。
本集团并无提前采纳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准则、修订或诠释。除本集团已开始考虑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2 号「服务经营权安排」的潜在影响,但现阶段未能决定相关诠释会否对本集团之业绩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以外,本公司董事会预期,采纳该等准则、修订或诠释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绩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经修订) 资本披露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金融工具:披露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 经营分类2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7号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29号严重通货膨胀经济下之财务报告采用重列法3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8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范围4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9号 重估隐含之衍生工具5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0号 中期财务报告及减值6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1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集团及库务股份交易7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2号 服务经营权安排8
1 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于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6 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7 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8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诚如下列会计政策所述,除对某些物业及财务工具以重估价值或公允值列示外,本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为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财务报表载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事项。
综合帐目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倘本公司有权控制该实体之财务及经营政策,以从其活动中获取利益则视为拥有控制权。
于本年度购入或出售之附属公司,其业绩会分别由购入有效日期起或截至出售有效日期止(视乎情况而定)列入综合收益表内。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会于有需要情况下作出调整,致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其它成员公司所采用者一致。
所有集团内交易、结余、收入及支出在编制综合帐目时抵销。
少数股东应占合并附属公司的净资产与本集团相应应占部份分开呈列。少数股东应占之净资产包括该等权益于原业务合并日期之数额及少数股东应占该合并日期以来之权益变动。少数股东应占亏损超出少数股东于附属公司应占权益,超出的部份将在本集团的权益中抵销,惟少数股东有具约束力的责任及有能力增加投资补足亏损者除外。
业务合并
收购附属公司使用收购法列帐。收购成本按本集团于交换日为交换被收购者的控制权而放弃的资产、产生或承担的负债及发行的股本工具的公允值总额,另加业务合并产生的任何直接成本而计算。被收购者的可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若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业务合并」的确认条件,则于收购日按其公允值确认。
因收购而产生的商誉,指业务合并成本超逾本集团已确认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公允值净额的差额,乃确认为资产并于首次按成本计量。倘经重新评估后,本集团应占被收购者的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的公允值净额的权益超逾业务合并成本,则超逾差额实时确认为损益。
被收购者的少数股东权益于最初时会按少数股东所占的已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的公允值净额比例计量。
商誉
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前因收购而产生之商誉
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前达成协议收购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而产生的商誉乃指收购成本超出在收购日本集团应占相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可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之差额。
对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后因收购而产生并予以资本化之商誉,本集团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开始不再进行摊销,但每年或与商誉有关之现金产成单元有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
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因收购而产生之商誉
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达成协议收购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而产生的商誉乃指收购成本超出在收购日本集团应占相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可确认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之差额。有关商誉乃按成本扣减任何累计减值亏损列帐。
收购附属公司产生而被资本化之商誉于资产负债表内分开呈列。收购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按权益法处理)产生而被资本化之商誉包括在相关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内。
为进行减值测试,收购附属公司而产生之商誉被分配到各相关因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而得益之现金产成单元,或现金产成单元之组别。各被分配商誉之现金产成单元每年或有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就于某个财政年度因收购而产生之商誉,被分配商誉之现金产成单元于该财政年度完结前进行减值测试。当现金产成单元之可收回金额少于该单元之账面值,则提取的减值损失首先冲抵分配至该单元之商誉,其后按账面值的比例冲抵该单元内其它资产。商誉之任何减值亏损乃直接于损益表内确认。商誉之减值亏损于其后期间不予拨回。
当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于其后出售,其相关之被资本化商誉将包括在出售盈亏的测算内。
购并附属公司的附加权益应以其资产及负债的总账面值计算。收购成本若超出附加权益的净资产值,该差额被确认为商誉。收购之净资产值超出收购代价, 该差额实时于损益帐内确认。
收购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而产生的商誉,将计入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权益的账面值,并不会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权益的减值测试以其总账面值与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作比较,减值损失将首先抵销商誉。
于附属公司权益
于附属公司权益是按成本值扣除任何减值损失在本公司之资产负债表中列帐。本公司以已收股息与应收股息为基准反映附属公司经营业绩。
于合营企业权益
合营企业指涉及成立一独立个体,而各合营者对该合营企业之经济活动有共同控制之安排。
合营企业的业绩、资产及负债按权益法计入综合财务报表内。按照权益法,于合营企业的投资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以成本并根据本集团在收购后分占合营企业损益的变动及分占权益的变动作出调整,再扣减任何减值损失后列报。当本集团的分占合营企业亏损等于或超过其分占合营企业权益时,本集团将停止确认额外应占亏损。只有本集团有法律或实质性责任或为合营企业支付款项时才确认额外应占亏损或负债。
当集团系内企业与合营企业进行交易,未实现损益按照本集团在合营企业所占份额予以抵销,但不包括因已转让资产的减值损失而产生的未实现亏损,则需要全额确认。
本公司于合营企业权益是按成本值减除任何确认的减值损失。本公司以已收股息与应收股息为基准反映合营企业经营业绩。
于联营公司权益
联营公司指投资者对其拥有重大影响力的实体,且不属于附属公司或于合营公司的权益。
联营公司的业绩、资产及负债按权益法计入综合财务报表内。按照权益法,于联营公司的投资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以成本并根据本集团在收购后分占联营公司损益的变动及分占权益的变动作出调整,再扣减任何确认的减值损失后列报。当本集团的分占联营公司亏损等于或超过其分占联营公司权益时,本集团将停止确认额外应占亏损。只有本集团有法律或实质性责任或为联营公司支付款项时才确认额外应占亏损或负债。
当集团系内企业与联营公司进行交易,损益将按照本集团在相关联营公司所占份额予以抵销。
持有作出售非流动资产
当非流动资产及出售组合的账面金额是透过销售交易而不是透过持续使用收回时,则会被分类为持有作出售资产。符合「持有作出售」条件是指当出售是很有可能发生及当资产或出售组合能够立即可予出售。
分类为持有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出售组合会按其账面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孰低计量。
收入确认
收入按已收或应收代价之公允值计量,即一般业务过程中已提供货物及服务扣除折扣及销售相关税项后之应收款项。
货品销售乃在货品付运及拥有权转移后确认。
经营收费公路收取的通行费收入,在扣减中国的应付营业税后,在使用及收取通行费时确认为收入。
财务资产之利息收入乃以时间为基准按未偿还本金及适用实际利率预提,而实际利率为把财务资产在预期年限内预期未来可收取现金收入折算的现值相等于该资产账面净值之比率。
可供出售之投资收入乃按本集团在合约中约定于投资期内可收取的最低金额,该金额分配至投资期内的会计期间,以反映各期间相同的净投资回报率。
租金收入,包括预先开出发票以经营租约出租的物业、厂房及机器之租金,按有关租约期间以直线基准确认。
股息收入于股东有权收取时确认。
投资物业
于初始确认时,投资物业按成本计算,包括任何直接应占支出。于初步确认后,投资物业采用公允值模式计算。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变动所产生之溢利或亏损,包括于发生当期的损益中。
投资物业于出售后或投资物业永久不再使用或预期出售之物业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不再确认。因不再确认资产而产生之任何溢利或亏损(按该资产之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及账面值之差额计算)于该项目不再确认之年度计入损益表。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除外)按成本值扣除其后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列帐。
在建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乃按原值扣除任何确认减值损失列帐。此等资产于其可作使用时开始计算折旧(即指该资产已在管理层预期可作运作的位置及情况确认下使用)。
除在建工程外,折旧乃按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估计可用年限及估计之残值以直线法摊销其成本。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于出售时或当继续使用该资产预期不会产生任何日后经济利益时不再确认。因不再确认资产而产生之任何损益(按该项目之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及账面值之差额计算)于不再确认该项目之年度计入损益表。
已付土地租金
已付土地租金(因购买租赁土地权益支付的首批费用)按成本入帐,并以直线方法摊销其成本金额。
租赁
凡租赁之条款规定拥有权所带之一切风险及报酬实质上转移至承租人者,该租赁即归类为融资租赁。其它租赁全部列作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之租金收入乃按相关租赁年期以直线法于损益表确认。于协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时发生之初步直接成本计入租赁资产之账面值,并按租赁年期以直线法确认为支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之应付租金乃按相关租赁年期以直线法于损益表扣除。因订立经营租赁而已取得的或应取得的奖励,乃以直线法按租赁年期确认作减少租金支出。
外币
于编制各个别集团实体之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外币)进行之交易均按交易日期之适用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如该实体经营所在主要经济地区之货币)记帐。于各结算日,以外币为定值之货币项目均按结算日之适用汇率重新换算。按公允值以外币定值之非货币项目乃按于公允值厘定当日之适用汇率重新换算。按外币历史成本计量之非货币项目毋须重新换算。
于结算及换算货币项目时产生之汇兑差额均于彼等产生期间内于损益帐中确认,惟组成本集团海外业务之投资净额部份之货币项目所产生之汇兑差额除外,在此情况下,有关汇兑差额乃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股本权益。以公允值列帐之非货币项目经重新换算后产生之汇兑差额于该期间列作损益,惟因重新换算之非货币项目所产生之差额需直接于权益中确认收益或亏损则除外,于该情况下,该汇兑差额直接于权益中确认。
就呈列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本集团海外经营业务之资产及负债乃按于结算日之适用汇率换算为本公司之列帐货币(即港元),而其收入及支出乃按该年度之平均汇率进行换算,除非汇率于该期间内出现大幅波动,则采用于交易当日之适用汇率。所产生之汇兑差额(如有)乃确认作权益之独立部分(汇兑储备)。该等汇兑差额乃于海外业务被出售之期间内于损益帐内确认。
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以后,于收购海外业务时产生之可识别资产之商誉及公允值调整乃分类为该海外经营业务之资产及负债,并按于结算日之适用汇率进行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乃于汇兑储备内确认。
借贷成本
为购买、建造或生产合资格的资产(即需要一段颇长时间始能达至其拟定用途或出售之资产),其直接应计之借贷成本均资本化作为此等资产成本值之一部份。当此等资产大体上已完成可作其预计用途或出售时,即停止将该等借贷成本资本化。特定借款在等待用于合资格资产时作临时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入,会从合资格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中扣除。
其它借贷成本均于其产生期间确认为费用。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按该收入相关成本记入收益表的期间作为收入记帐。与购买需提取折旧资产有关之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账面值扣减列帐,并按有关资产之预期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作为收入。与费用有关之政府补助,按该费用记入综合收益表的期间扣减该费用后列示。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定额供款福利计划中的供款在员工已提供有权获得供款的服务时记入费用。当本集团在国家退休福利计划中的义务等同于定额供款福利计划中产生的义务,国家退休福利计划的供款与定额供款福利计划中的供款作相同处理。
税项
税项支出是年内应课税额及递延税项的总和。
应课税额乃按年内之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有别于综合收益表内呈报之溢利,由于计算应课税溢利并不包括一些于其它年度才需课税或才获宽减之收入或支出,亦不包括一些毋须课税或不获宽减之项目。本集团之即期税项负债乃按结算日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乃当综合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与计算应课税溢利的对应税项基准出现差异时被确认,以资产负债表负债法计量。递延税项负债一般确认所有应课税项目之暂时差异,而递延税项资产只确认可于日后用作扣减应课税溢利而获宽减税项之暂时差异。如因商誉或于交易中首次确认(商业合并除外)为其它资产或负债而出现暂时差异,但并未对应课税溢利或会计溢利造成影响,该资产或负债将不会被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金额应于每一年度结算日再作检讨,其减少之幅度为应课税溢利并未足够转回之全部或部份资产。
递延税项乃按预期清还负债或变现资产年度之税率计算。递延税项将计入或于收益表内扣除,但若该项目是直接计入或扣除权益的,则该递延税项亦应直接在权益内处理。
无形资产
于首次确认时,独立购入及由业务合并所得的无形资产分别以成本值及公允值确认。于首次确认后有限可用年期的无形资产乃按其成本值减累积摊销及累积减值损失列帐。
无形资产之取消确认产生的损益为按净出售额与资产的账面值之差,该损益于资产被取消确认时于损益表中确认。
收费公路经营权
收费公路经营权乃以成本扣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的减值损失列帐。提拨摊销旨在按使用架次之基准撇销收费公路经营权之成本,其按某一期间之实际交通流量与本集团获授收费公路经营权期间之预计总交通流量之比率计算。
专利权
有使用年限的专利权初始以成本计量并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进行摊销。
存货
存货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两者取其较低者)入帐,并以加权平均法计算。
金融工具
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乃当某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同条文之订约方时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按公允值初步确认。收购或发行财务资产及资产负债直接应占之交易成本(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除外)乃于初步确认时加入财务资产或财务负债之公允值或自财务资产或财务负债之公允值内扣除(如合适)。收购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或财务负债之直接交易成本实时于损益帐内确认。
财务资产
本集团之财务资产归入下列类别,包括以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资及可供出售之财务资产。所有定期购买或出售之财务资产乃按交易日基准确认及取消确认。定期购买或出售之财务资产乃指市场上按规则或惯例设定之时间框架内付运的资产。所采纳之与各类财务资产有关之会计政策乃载于下文。
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
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可分成两类:作买卖用途的金融资产及初始入帐时已指定按公允值列帐之金融资产。
除了作买卖用途之金融资产外,其它金融资产在初始入帐时,如此金融资产是包含一或多个嵌入衍生工具为其合约组成部份。香港会计准则第三十九条准许整个结合式合约(资产或负债)按公允值列帐,就此情况下可能被界定为指定按公允值列帐之金融资产。
初始入帐后于每个结算日,按公允值列帐及列入损益帐之财务资产均以公允值计量,而公允值之变动则于有关期间直接计入损益帐。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乃于现行市场所报之固定或可厘定付款之非衍生金融工具。于初步确认后各结算日,贷款及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贸易帐款及应收票据帐款、预付款、存款及其它应收款项)均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之已摊销成本减任何已识别减值亏损入帐。减值亏损乃当可实质证明资产减值时于损益中确认,并按该资产之账面值与按原先实际利率折让之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之现值间的差额计量。当资产之可收回数额增加乃确实与于确认减值后所引致之事件有关时,则减值亏损会于随后会计期间予以回拨,惟该资产于减值被回拨之日之账面值不得超过未确认减值时之已摊销成本。
可供出售之财务资产
可供出售之财务资产乃非衍生性亦不能分类为其它组别。由被确认到期后结算日,可供出售之财务资产均以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之变更于权益确认,直至出售或决定摊分财务资产,早前确认的权益之累积损益将于权益转回并确认于损益表。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之减值损失亦会确认于损益表。减值损失不会于期后回拨。
对于没有市场价格数据及没有可靠公允价格数据的可供出售之财务资产,该资产将于每个结算日按成本减去减值损失列帐。当有客观证据显示资产已减值时,减值损失会于损益帐中确认。减值减失是按资产的账面值与用市场利率折让未来预收的现金流量之差别。该减值损失不会于期后回拨。
财务负债及股权
集团实体发行之财务负债及股权投资工具乃根据合同安排之性质与财务负债及股本投资工具之定义分类。
股权投资工具乃证明集团于扣减所有负债后之资产中拥有剩余权益之任何合同。本集团之财务负债乃分类为于损益帐处理并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负债及其它财务负债。就财务负债及股权工具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乃载于下文。
其它财务负债
其它财务负债(包括银行借款、贸易及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及浮息票据)乃随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已摊销成本计量。
权益工具
公司发行的权益工具以收到的价款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后的金额计算。
衍生金融工具及对冲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利率远期合约)对冲其利率风险。该等衍生工具乃按公允值计算,而不会考虑彼等是否被列作有效对冲工具。
现金流量对冲
对于适用对冲会计法的现金流量对冲,因对冲工具公允值之改变而产生溢利或亏损中的有效部份先被确认于权益然后当被对冲项目影响损益,该金额便在收益表入帐。非有效部份之损益将实时被确认。
当对冲工具到期或被出售、终止或行使,或本集团撤销了指定的对冲关系但对冲预计的交易预期将落实进行,股东权益中的累积损益仍会继续保留在股东权益内,并于交易进行时根据上述政策确认。如对冲交易预期不会落实进行,股东权益所列的未实现累积损益将立即拨入损益帐内。
终止确认
若从资产收取现金流之权利已到期,或财务资产已转让及本集团已将其于财务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转移,则财务资产将被取消确认。于取消确认财务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代价及已直接于股本权益确认之累计损益之总和之差额,将于损益中确认。
就财务负债而言,则于本集团之资产负债表中移除(即倘于有关合约之特定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到期)。取消确认之财务负债账面值与已收或应收代价之差额乃于损益中确认。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
对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后授出本集团雇员购股期权而未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归属,所获服务之公允值按购股权授出日公允值厘定,在归属期内以直线法列作支出,购股权储备亦相应增加。
(下转76版)
项 目 | 2006年 | 2005年 | 2004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132,362,821.87 | 9,251,049,091.90 | 444,215,138.5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000,729.09 | 18,748,843.93 | 204,070.3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8,702,237.77 | 507,348,986.09 | 53,739,749.74 |
现金流入小计 | 9,858,065,788.73 | 9,777,146,921.92 | 498,158,958.6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250,419,347.24 | 6,175,673,037.01 | 201,306,510.2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5,878,545.68 | 526,054,652.83 | 24,934,820.7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1,788,707.82 | 449,213,142.69 | 19,960,310.3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0,203,953.58 | 2,189,700,163.88 | 204,497,533.20 |
现金流出小计 | 9,688,290,554.32 | 9,340,640,996.41 | 450,699,174.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775,234.41 | 436,505,925.51 | 47,459,784.1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42,728,502.50 | 114,255,850.95 | 230,866,667.00 |
其中: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 0.00 |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5,609,381.13 | 30,742,729.49 | 18,118,951.6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5,799,834.25 | 30,127,806.96 | 6,161,632.2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77,224.53 | 7,639,400.00 | 1,348,096.55 |
现金流入小计 | 385,514,942.41 | 182,765,787.40 | 256,495,347.4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500,085,634.26 | 314,212,854.22 | 43,246,275.76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13,136,516.74 | 118,652,947.36 | 198,476,985.00 |
其中: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 | - |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82,533.56 | 13,286,713.18 | - |
现金流出小计 | 625,504,684.56 | 446,152,514.76 | 241,723,260.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989,742.15 | -263,386,727.36 | 14,722,086.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64,682,260.69 | 25,500,000.00 | 350,000.00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564,536,800.00 | 279,435,755.87 | 225,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731,310.08 | 28,541,139.84 | |
现金流入小计 | 653,950,370.77 | 333,476,895.71 | 225,350,000.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470,839,607.52 | 221,868,776.00 | 268,5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194,945,751.52 | 210,190,027.28 | 14,456,206.9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37,011.01 | 20,259,066.49 | - |
现金流出小计 | 694,422,370.05 | 452,317,869.77 | 282,956,206.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471,999.28 | -118,840,974.06 | -57,606,206.9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0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686,507.02 | 54,278,224.09 | 4,625,663.92 |
补充资料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4,336,452.93 | 87,361,079.26 | 134,068,077.06 |
加:*少数股东损益 | 130,779,695.09 | 154,338,017.24 | 2,138,025.04 |
减:*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 | - |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 52,492,097.17 | 46,591,254.22 | 19,014,973.42 |
固定资产折旧 | 304,767,082.76 | 269,903,558.89 | 13,177,761.05 |
无形资产摊销 | 17,078,558.60 | 14,938,120.50 | 7,854,016.5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207,802.92 | 4,387,399.18 | 1,505,157.87 |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 5,494,190.26 | -9,961,436.41 | -49,031.86 |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 1,149,339.61 | 963,010.09 | -959,56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 10,367,513.63 | 7,878,582.69 | 7,684,872.8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0.00 | -12,575.16 | - |
财务费用 | 5,508,348.15 | 7,149,607.70 | 6,638,317.46 |
投资损失(减:收益) | -7,962,239.02 | -89,280,528.99 | -99,630,272.85 |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 3,873,299.10 | 4,926,210.30 | -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 -393,538,802.28 | -61,135,825.54 | -17,507,338.8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 -298,352,350.23 | -29,093,408.02 | -20,748,544.8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 259,574,245.72 | 28,099,822.65 | -5,726,668.78 |
其他 | 0.00 | -546,963.0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775,234.41 | 436,505,925.51 | 47,459,784.1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
其他 |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77,974,848.58 | 888,661,355.60 | 82,417,951.8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88,661,355.60 | 834,383,131.51 | 77,792,287.9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0.00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0.0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686,507.02 | 54,278,224.09 | 4,625,663.92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主要业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经济性质及类型 |
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 | 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 母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名称 | 年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数 |
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 402,241,562.89 | 402,241,562.89 |
2006年 | 2005年 | *2004年(经重列) | |
营业额 | 6,851,023 | 6,025,285 | 3,428,939 |
销售成本 | (4,307,078) | (3,719,705) | (1,505,051) |
毛利 | 2,543,945 | 2,305,580 | 1,923,888 |
投资收入 | 726,676 | 389,460 | 233,570 |
其它收入 | 310,815 | 162,361 | 31,127 |
分销费用 | (873,253) | (830,374) | (741,799) |
行政费用 | (792,179) | (716,676) | (401,784) |
其它费用 | (1,900) | (9,648) | (144,532) |
财务费用 | (104,555) | (82,024) | (19,317) |
分占合营企业溢利 | 21,152 | 2,839 | 76,201 |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 | 157,215 | 102,532 | 254,132 |
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权益之净溢利 | 23,842 | 180,661 | 698,523 |
附属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摊薄亏损 | (214,955) | - | - |
联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亏损 | (27,739) | - | - |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之准备 | - | - | (33,376) |
附属公司商誉和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权益之减值损失 | (32,352) | (26,185) | (191,232) |
购并附属公司附加权益之折让 | - | 2,324 | - |
持有作出售资产之减值损失 | - | (31,247) | - |
除税前溢利 | 1,736,712 | 1,449,603 | 1,685,401 |
税项 | (236,442) | (194,042) | (186,152) |
年度溢利 | 1,500,270 | 1,255,561 | 1,499,249 |
归属于 | |||
本公司股东 | 1,257,778 | 1,027,940 | 1,377,660 |
少数股东 | 242,492 | 227,621 | 121,589 |
1,500,270 | 1,255,561 | 1,499,249 | |
股息 | 426,058 | 529,805 | 495,067 |
每股盈利 | |||
- 基本 | 1.30港元 | 1.07港元 | 1.45港元 |
- 摊薄 | 1.29港元 | 1.06港元 | 1.42港元 |
2006年 | 2005年 | *2004年(经重列) | |
非流动资产 | |||
投资物业 | 80,570 | 51,830 | 45,672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2,671,797 | 2,404,338 | 1,892,434 |
已付土地租金 – 非流动部份 | 251,016 | 225,238 | 185,782 |
收费公路经营权 | 1,778,596 | 1,776,798 | 1,784,651 |
其它无形资产 | 89,659 | 95,077 | 39,206 |
商誉 | 421,825 | 397,987 | 346,204 |
负商誉 | - | - | (2,203) |
于合营企业权益 | 2,444,993 | 2,390,508 | 2,139,789 |
于联营公司权益 | 3,793,890 | 3,868,057 | 4,367,157 |
可供出售之投资 | 197,109 | 321,054 | - |
其它投资项目 | - | - | 51,032 |
证劵投资 | - | - | 245,512 |
应收贷款 – 非流动部份 | 3,689 | 4,277 | 2,748 |
采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付订金 | 664,945 | 26,326 | 25,821 |
购并附属公司之已付订金 | - | 68,269 | - |
金融衍生工具 | - | 6,421 | - |
递延税项资产 | 28,762 | 25,876 | 33,232 |
12,426,851 | 11,662,056 | 11,157,037 | |
流动资产 | |||
存货 | 1,216,612 | 1,215,725 | 877,785 |
贸易及其它应收款项 | 1,513,127 | 1,539,861 | 1,487,294 |
已付土地租金 – 流动部份 | 7,035 | 8,129 | 2,162 |
应收贷款 – 流动部份 | - | 62,757 | - |
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 | 1,660,111 | 1,070,042 | - |
证劵投资 | - | - | 1,084,036 |
存放于财务机构之款项 | - | - | 188,962 |
作抵押之银行存款 | 28,560 | 28,000 | 43,121 |
短期银行存款 | 674,845 | 275,804 | - |
银行结存及现金 | 6,102,154 | 5,764,596 | 5,766,464 |
11,202,444 | 9,964,914 | 9,449,824 | |
持有作出售资产 | 28,833 | 345,185 | - |
11,231,277 | 10,310,099 | 9,449,824 | |
流动负债 | |||
贸易及其它应付款项 | 1,535,920 | 1,297,662 | 1,226,846 |
应付税项 | 102,464 | 65,236 | 96,816 |
短期银行及其它贷款 | 614,741 | 1,320,175 | 1,240,645 |
2,253,125 | 2,683,073 | 2,564,307 | |
流动资产净值 | 8,978,152 | 7,627,026 | 6,885,517 |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 21,405,003 | 19,289,082 | 18,042,554 |
股本及储备 | |||
股本 | 96,850 | 96,753 | 95,864 |
储备 | 17,408,531 | 16,279,139 | 15,518,997 |
本公司股东应占股东权益 | 17,505,381 | 16,375,892 | 15,614,861 |
少数股东权益 | 2,225,614 | 1,832,137 | 1,476,366 |
总权益 | 19,730,995 | 18,208,029 | 17,091,22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银行及其它贷款 | 1,561,962 | 973,574 | 859,390 |
递延税项负债 | 112,046 | 107,479 | 91,937 |
1,674,008 | 1,081,053 | 951,327 | |
21,405,003 | 19,289,082 | 18,042,554 |
2006年 | 2005年 | *2004年(经重列) | |
除税前溢利 | 1,736,712 | 1,449,603 | 1,685,401 |
调整事项: | |||
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收入 | (3,514) | (5,231) | (5,529) |
非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收入 | (38,546) | (31,371) | (23,408) |
其它投资项目收入 | (3,861) | (3,215) | (4,058) |
利息收入 | (266,562) | (156,115) | (95,216) |
利息支出 | 104,555 | 82,024 | 19,317 |
租金收入 | (6,229) | (3,343) | (2,838) |
商誉摊销 | - | - | 15,462 |
收费公路经营权摊销 | 67,335 | 41,950 | 41,626 |
负商誉回拨 | - | - | (9) |
其它无形资产摊销 | 13,861 | 6,978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及摊销 | 234,786 | 211,538 | 119,843 |
已付土地租金摊销 | 6,873 | 5,500 | 2,196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 (溢利) 亏损 | (386) | 8,783 | 4,434 |
其它投资项目之减值损失 | - | - | 36,677 |
证券投资之减值损失 | - | - | 35,855 |
转让已付土地租金溢利 | (533) | - | - |
可供出售投资之减值损失 | 1,900 | 9,648 | - |
增加投资物业公允值 | (24,861) | (7,133) | - |
坏帐之减值损失 | 53,292 | 24,424 | 19,135 |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之准备 | - | - | 33,376 |
研究及开发成本费用 | 49,273 | 64,711 | - |
出售可供出售之投资之溢利 | (268,074) | - | - |
分占合营企业溢利 | (21,152) | (2,839) | (76,201) |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 | (157,215) | (102,532) | (254,132) |
被认作以股份为基准之付款支出 | 11,078 | 6,138 | 2,800 |
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权益之净溢利 | (23,842) | (180,661) | (698,523) |
持有作交易投资之公允值增加/证券投资之未实现净溢利 | - | - | (85,928) |
出售为交易而持有的投资/其它投资项目之溢利 | - | - | (16,593) |
附属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摊薄亏损 | 214,955 | - | - |
联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亏损 | 27,739 | - | - |
附属公司商誉和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权益之减值损失 | 32,352 | 26,185 | 191,232 |
购并附属公司附加权益之折让 | - | (2,324) | - |
持有作出售资产之减值损失 | - | 31,247 | - |
未计营运资本变动之经营业务现金流量 | 1,739,936 | 1,473,965 | 944,919 |
减少(增加)存货 | 60,180 | (197,012) | (226,227) |
(增加)减少于损益表按公允值列帐之财务资产 | (589,481) | 13,994 | - |
(增加)减少贸易及其它应收款项 | (1,647) | 3,110 | 8,832 |
增加(减少)贸易及其它应付款项 | 217,933 | (362,361) | 218,378 |
经营业务产生之现金 | 1,426,921 | 931,696 | 945,902 |
已付中国所得税 | (123,722) | (122,583) | (65,978) |
已付香港利得税 | (77,988) | (100,721) | (114,672) |
香港利得税退税 | - | 17,772 | 21 |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入净值 | 1,225,211 | 726,164 | 765,273 |
投资业务 | |||
增加采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付订金 | (638,619) | (505) | 3,193 |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 (458,894) | (350,112) | (388,417) |
(增加)减少银行存款 | (399,601) | 320,088 | 692,215 |
注资合营企业 | (62,517) | (503,307) | (144,300) |
购买证劵投资 | - | - | (2,478,720) |
出售证劵投资所得款项 | - | - | 3,069,902 |
已收联营公司之偿还欠款 | - | - | 3 |
购买可供出售之投资 | (60,331) | (52,046) | - |
已付研究及开发成本费用 | (49,273) | (64,711) | - |
增加已付土地租金 | (28,313) | (1,569) | (2,697) |
购买额外附属公司权益 | (9,187) | (83,368) | (7,063) |
注资联营公司 | (2,437) | - | - |
出售可供出售之投资所得款项 | 457,369 | 36,509 | - |
出售联营公司权益所得款项 | 355,312 | 199,601 | - |
已收利息 | 266,562 | 155,924 | 95,216 |
已收联营公司之股息 | 100,364 | 160,846 | 79,631 |
联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净所得款项 | 83,584 | - | - |
已收合营企业之股息 | 70,136 | 286,812 | 103,474 |
收回应收贷款 | 63,345 | - | - |
合营企业退还注资款 | 53,869 | - | - |
已收非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 | 38,546 | 31,371 | 23,408 |
出售投资物业所得款项 | 16,726 | 1,782 | -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 12,893 | 4,836 | 3,028 |
购并附属公司(扣除所得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净值) | 11,038 | 43,896 | (390,815) |
出售附属公司(扣除所得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净值) | 9,149 | 4,122 | 198,396 |
已收租金收入 | 6,229 | 3,343 | 2,838 |
出售附属公司部份权益所得款项 | 4,607 | 5,686 | - |
已收政府补助 | 3,879 | 2,587 | 5,321 |
已收其它投资项目收入 | 3,861 | 3,215 | 4,058 |
已收上市股本投资之股息 | 3,514 | 5,231 | 5,524 |
转让已付土地租金所得款项 | 1,067 | - | - |
出售合营企业权益所得款项 | - | 222,628 | 104 |
减少存放于财务机构之款项 | - | 188,962 | (188,962) |
附属公司少数股东之还款 | - | 4,255 | 2,295 |
借款予合营企业及附属公司少数股东 | - | (68,350) | - |
购并附属公司权益之已付订金 | - | (68,269) | - |
已付专利权费用 | - | (2,975) | - |
投资业务之现金(流出)流入净值 | (147,122) | 486,482 | 687,632 |
融资业务 | |||
偿还银行及其它贷款 | (2,066,230) | (640,022) | (26,981) |
已付股息 | (426,058) | (529,805) | (495,067) |
已付附属公司少数股东之股息 | (137,822) | (110,994) | (101,561) |
已付银行及其它贷款之利息 | (105,479) | (82,024) | (19,486) |
退还附属公司少数股东之注资款 | (11,250) | - | - |
发行股份有关支出 | (25) | (121) | (127) |
借贷款项 | 1,919,277 | 524,617 | 105,778 |
发行股份所得款项 | 11,644 | 104,160 | 147,143 |
附属公司少数股东之注资款 | 2,509 | 84,159 | 84,393 |
融资业务之现金流出净值 | (813,434) | (650,030) | (305,908) |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之增加 | 264,655 | 562,616 | 1,146,997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72,903 | 16,287 | - |
年初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 5,764,596 | 5,185,693 | 4,038,696 |
年末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即银行结存及现金 | 6,102,154 | 5,764,596 | 5,185,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