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间协议转让股份获得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2008年03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编号:临2008-006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间协议转让股份获得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3月28日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和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416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公告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104,241,351股,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104,241,350股,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732,997,933股股份(占总股本70.35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收购进程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改稿)
附件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和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附件三: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和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