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无关联交易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28日在天津远洋宾馆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2月2日以公告形式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永和先生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8,780,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67%。本次会议出席董事7人,监事3人,部分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部资料已于2008年3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58,780,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2.审议通过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58,780,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3.审议通过2007年财务决算议案;
同意股数258,780,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4.审议通过2007年利润分配议案;
以2007年期末总股本542,889,9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857,799.46元,剩余271,669,099.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股数258,780,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5.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258,780,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08年2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07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258,780,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案);
同意股数258,780,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的融资额度。
同意股数258,780,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公司的三位独立董事王明时先生、赵杨女士、徐冬根先生已就2007年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情况分别向公司股东大会做出了书面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岩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08]第0029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