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72号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林科闯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60,28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44%(虽然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但是本次股东大会本着谨慎原则,仍将其视为关联股东对待,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托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985,3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王爱国、王庆律师现场审核和见证,并出具《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