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下午在集团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明观先生主持,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030,926.37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603,092.64元,加上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44,556,776.88元,至2007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984,610.61元。
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剩余未分配利润不分配不转增,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以后年度参与分配。
本预案须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袁明观先生、董永观先生、盛军先生、吴建强先生、夏杏菊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08-005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议案》;
为增加公司财务稳健程度,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对公司原有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的3%计提;账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账龄2-3年的,按其余额的20%计提;账龄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全资企业、控股子公司也执行本调整的方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07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7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2007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07年度的报酬为人民币43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对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自从本公司发起设立起至今,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直受聘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此其间,该公司为本公司规范运作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公司拟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将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新湖中宝等三家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08-006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袁明观先生、董永观先生、盛军先生、吴建强先生、夏杏菊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08-007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民丰本科特等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08-008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美元贷款用于支付进口木浆款的议案》;
为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美元贷款,额度1500万美元,由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和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一年,用于支付到期信用证(采购进口木浆)。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自筹资金实施十二号机描图纸改造项目的议案》;
民丰自1956年自主开发生产填补国内空白的描图纸产品,至今已有50多年历史。2001年至2005年,公司为应对进口描图纸的竞争和满足国内市场新增需求,和德国山打士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民丰山打士纸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权占75%。合资公司先后通过新建19号机生产线和改造9号机生产线,使描图纸产品在质量提档和产能扩量上跨上了一个新台阶,建立新的竞争优势。
描图纸广泛用于工程制图、复印、包装及工艺装饰等方面。该纸种由于技术含量较高,故近年来国内有个别造纸企业尝试投资描图纸生产线以进入该市场,多年来均未取得有效进展。由于目前国内描图纸市场需求仍有一定增长,供应尚存在一定缺口,因此国内仍有纸厂有意或正在准备上马描图纸生产线项目,同时国际描图纸巨头也将调整生产布局,向中国转移描图纸生产线。为适应日趋激烈的描图纸市场竞争,提高民丰特纸在国内描图纸市场的影响力,依托民丰50多年来在描图纸生产上所积累的管理、技术、销售优势和近年来的引进消化吸收能力,经多方案比较和论证,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和银行借贷实施12号机描图纸改造项目。
一、技改方案
将公司目前在役生产一般工业配套纸的12号机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生产线以及部分设备,同时引进和购置部分特种关键装备,以较短的项目建设周期,较少的项目投资支出,建成定量范围在75-150 g/m2的描图纸生产线,年均生产1800吨高档描图纸。
二、投资总额和建设周期
总费用预算
■
建设施工周期为8个月。
三、经济效益估算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技术和经济分析预测,公司年新增描图纸产能1800吨,年新增销售收入3390万元,年投资回报率8%,预计投资回收期(税后)8.3年(含建设期)。
公司认为:12号机描图纸改造项目具有投资较少,经济效益较好,投资回收期较短,并且符合现阶段国家的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和环保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上投资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撤消<设立嘉兴市民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于2003年12月23日)曾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嘉兴市民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拟参股设立嘉兴市民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拟开发建设的民丰新区配套供应热电。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12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由于宏观调控等原因,民丰新区已经停止开发建设,为园区配套供应热电的嘉兴市民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未设立,也未发生相关前期费用。经研究现决定予以撤消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进行换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有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盛军先生、董永观先生、崔宇文先生、颜广生先生、夏杏菊女士、吕红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詹巨平先生、唐国华先生、姚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个人资料需呈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附后)。
公司董事会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袁明观先生、吴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张立民先生、张建荣先生,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董事候选人简介:
盛 军,男,1970年4月18日出生,土木工程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历任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沈阳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永观,男,195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民丰造纸厂计划科、计划统计科、计划销售处副科长、科长、处长,民丰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崔宇文,男,1956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嘉兴钢铁厂设备科技术员、炼钢车间主任;浙江嘉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嘉兴东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兴东欣废钢铁回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颜广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律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国际关系学院,历任浙江省国家安全厅科员、副科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资产保全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资产保全部总经理、行政总监、法律总监,兼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项目审查委员会主任;现任成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夏杏菊,女,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省物资学校教师、浙江省金达实业公司财务部经理、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财务负责人、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副总经理、管理部部长、大客户部总经理,成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现任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吕红英,女,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注册税务师。历任浙江省食品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海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詹巨平,男,1946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石油部大庆炼建技术员、浙江炼油厂基建处工程管理科技术员、镇海石化总厂基建处工程管理科副科长、供应处处长、镇海石化总厂副厂长、镇海炼化股份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国华,男,196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历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浙江联合律师事务所第一所副主任、浙江华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省政协委员、省直律师协会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浙江省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
姚 铮,男,1957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共党员。1989年9月至1992年3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2005年9月至12月,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访问学者。1992年5月起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管理学院科研秘书,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会计与财务管理系副主任、资本市场与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企业投资研究所副所长。
17、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了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8年4月22日(星期二)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08年4月22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
(二)会议议题
1、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经三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3、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5、审议《200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6、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新湖中宝等三家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本公司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本公司为民丰本科特等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产生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经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经三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08年4月15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登记办法、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法人印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8年4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会期预定半天。
联系电话:(0573)82812992
传 真:(0573)82812992
联 系 人:郑 健 庞 博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所有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有效期限为2008年4月22日一天。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2008年 月 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詹巨平、唐国华、姚铮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7日于浙江嘉兴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詹巨平、唐国华、姚铮 ,作为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詹巨平
2008年 3 月 27日于浙江嘉兴
声明人: 唐国华
2008年 3 月 21日于浙江杭州
声明人: 姚铮
2008年 3 月 19日于浙江杭州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詹 巨 平
2. 上市公司全称: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詹巨平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詹巨平 (签字)
日 期:2008年3月27日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4. 本人姓名: 唐 国 华
5. 上市公司全称: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6.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唐国华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唐国华 (签字)
日 期:2008年3月21日
民丰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7. 本人姓名: 姚 铮
8. 上市公司全称: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9.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姚铮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姚铮 (签字)
日 期:2008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08-00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在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英杰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通过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的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健全的,公司财务运作正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在交易活动中,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也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经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监事会审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胡佳寅女士、谢贵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民主管理联席会选举蒋国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以上由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向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李英杰女士、单斌文先生、洪根林先生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3月2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佳寅:女,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民丰造纸厂厂办副主任、主任,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谢贵兴:男,1974年11月出生,工程硕士,经济师、审计师。历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现任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
蒋国强: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技师职称。1976年进民丰造纸厂工作至今。现为本公司一分厂工段长,党支部委员。曾获公司和嘉兴市企工委优秀共产党员、公司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现任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08-00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作如下说明。本议案预计的2008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08年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360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购买产品、包装材料12600万元。向关联公司销售纸产品、水、电、汽、木浆和提供仓储服务等,发生金额23400万元。
关联交易方及关联关系
1、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简称“罗伯特公司”):注册资本为121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471.9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金的39%。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卷烟纸系列及其相关纸种。
2、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简称“本科特公司”):注册资本为253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187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4%。经营范围为:生产能适用于加工印刷型高档水松纸等各种用途的高品质水松原纸、真空镀铝原纸等低定量薄型纸。
本公司于2008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德国本科特有限和两合责任公司等公司股份转让的议案》,具体股份转让事宜正在进行当中。股份转让全部完成后,浙江民丰本科特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浙江民丰山打士纸业有限公司(简称“山打士公司”):注册资本为105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78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公司主要生产和经营描图纸及其系列产品。
4、嘉兴市丰莱-桑达贝纸业有限公司(简称“丰莱桑达贝”):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系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纸张涂布加工产品。
5、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简称“维奥拉公司”):注册资本122万美元,本公司出资24.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0%。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编织品、木塑制品及其它各类产品,以及技术咨询。
二、关联交易目的、对公司影响及定价依据
1、向关联公司购买产品。主要是利用公司销售能力,在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同时销售购自关联公司产品等;其次也购买部分包装材料,用于产品包装。
2、向关联公司销售水、电、汽和提供仓储服务等。系利用公司现有的发电、供水、产汽和设备维修系统为关联提供相关服务,利用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和仓储等的富余能力为关联方提供服务;销售纸产品等系供应关联方加工后出售。以上关联交易,可充分发挥公司装备及生产能力,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能就近服务可节省双方成本,也有利于双方降低经营风险。
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可能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以上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历年交易额基本保持平稳。
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有市场价格的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可参照的,在合理的成本上加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有关关联交易协议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履行审议程序,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在授权范围内,公司分别与以上关联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即行生效。
四、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向罗伯特公司供应水、电、蒸汽等能源和木浆等原材料,2008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900万元。为罗伯特公司代理卷烟纸系列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2008年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4800万元。
2、向民丰山打士公司供应水、电、蒸汽等能源和木浆等原材料,2008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200万元。预计采购产品关联交易采购金额2000万元。
3、向民丰本科特公司供应水、电、蒸汽等能源和木浆等原材料,2008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4000万元。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为5250万元。
4、向丰莱桑达贝销售产品2008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300万元。
5、向维奥拉公司采购产品2008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5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项议案将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方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应予以回避。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08-006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等三家公司建立
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一、公司拟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以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保的贷款合同仅限于各自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到期日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的贷款合同。
二、公司拟与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以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保的贷款合同仅限于各自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到期日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贷款合同。
三、公司拟与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以人民币8,5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保的贷款合同仅限于各自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到期日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贷款合同。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港口码头、港区开发投资,仓储服务等。注册资本:176,365.6万元,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截止2007年末,公司总资产1,032,375.0万元,净资产375,18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9,240.9万元,净利润41,559.6万元。
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注册地嘉兴市王店镇百乐路40号,法定代表人符念平,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销售家用电器压缩机,压缩机配件及售后服务,是国内压缩机制造业的骨干企业。截止2007年末,公司总资产117,488万元,净资产37,929万元,1-12月份主营业务收入142,641万元,净利润7,481万元。
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生产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农药和化学肥料等系列产品的综合性化工企业,注册地为浙江省嘉兴市。截止2007年末,公司总资产93,629.8万元,净资产37,37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256.6万元,净利润1,014.7万元。
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向银行间接融资中,必须与有良好信誉和经营业绩的公司建立一种稳定的相互担保关系。上述三家与本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公司,均经营业绩良好,经营稳健。而在已建立相互对等担保的情况下,向对方提供经济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和不可控制的风险,在实施过程中本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本公司利益。
六、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9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为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0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7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互保合同生效后合约年限以内,在不超过相互担保额度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为对方办理担保,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本议案需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08-007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一、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相互担保关系,提供相应经济担保,并签订互保合同。
二、相互担保额度及期限为: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本公司为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保的贷款合同仅限于各自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到期日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贷款合同。
三、担保费约定:
担保实行有偿服务,互保等额部分互不收费,超过部分以1%费率,按年结算。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4019.2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22%。该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法定代表人:孙勤勇;公司注册资本:59927.02万元人民币,其中:嘉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40%,成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36%,浙江新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15.89%,20名自然人占8.11%;公司经营范围:集团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造纸原材料的销售;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造纸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纸粕辊的制造及加工;投资咨询、技术咨询。截止2007年12月31日,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9917.96万元,负债合计23492.97万元,净资产56425.00万元,资产负债率29.40%(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经营稳健。公司在向银行间接融资中,与该公司提供相互担保,能提高本公司融资能力、提升公司经营能力,也能大大降低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因互相担保而发生的风险。而在建立相互担保的情况下,向对方提供一定金额的经济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和不可控制的风险,在实施过程中本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本公司利益。
六、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为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经济担保余额为28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互保合同生效后合约年限以内,在不超过相互担保额度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为对方办理担保,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八、鉴于该项担保系对股东提供的担保,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要求,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方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应予以回避。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袁明观先生、董永观先生、盛军先生、吴建强先生、夏杏菊女士予以了回避。
本议案需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08-00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民丰本科特等三家
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一、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简称“民丰本科特”)继续提供以人民币8,500万元额度为限的贷款信用保证;公司为民丰本科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合同仅限于民丰本科特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到期日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贷款合同。
二、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山打士纸业有限公司(简称“民丰山打士”)继续提供以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为限的贷款信用保证;公司为民丰山打士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合同仅限于民丰山打士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到期日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贷款合同。
三、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利群涂布有限公司(简称“民丰利群”)继续提供以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为限的贷款信用保证;公司为民丰利群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合同仅限于民丰利群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到期日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贷款合同。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民丰本科特系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53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其74%的股份,注册地点在浙江省嘉兴市,经营范围为主要生产印刷型高档水松原纸等各种用途的高品质水松原纸。
本公司于2008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德国本科特有限和两合责任公司等公司股份转让的议案》,具体股份转让事宜正在进程当中。股份转让全部完成后,浙江民丰本科特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民丰山打士系本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05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注册地点在浙江省嘉兴市,经营范围为主要生产和经营描图纸及其系列产品。
民丰利群涂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5%的股份,注册地点在浙江省桐乡市,经营范围为真空镀铝纸的生产和销售。
五、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为民丰本科特提供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为民丰山打士提供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为民丰利群提供担保余额为1,3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担保合同生效后合约年限以内,在不超过担保额度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为对方办理担保,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需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9日
序号 | 内容 | 投资额(万元) | 备注 |
1 | 土建 | 200 | |
2 | 主要设备及安装 | 2480 | 部分引进 |
3 | 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及安装 | 520 | |
合计总投资 | 3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