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3月1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08年3月27日上午9:00在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保荐代表人庞凌云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罗文花女士、王陆冬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会审[2008]第688号《审计报告》确认,200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15,753.26元,按200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07,169.3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770,696.50元,扣除支付2006年度股东现金红利26,935,029.9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1,444,250.48元。
根据公司2007年12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公司2008年1月2日公开增发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鉴此,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062,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15,006,215.4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46,438,035.08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062,154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按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7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08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通知》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等有关规定,公司重新编制了2006 年度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并追溯调整了2007 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的说明》。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朱立权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续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2007年向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即将到期,公司拟于近期向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续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12个月。在该授信期内,公司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进行贷款(即前次贷款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授信额度可继续由新的贷款使用)。该项授信融资由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附加条件。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健”)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任期为2007年9月—2008年9月。现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拟续聘浙江天健担任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为自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聘任孔荟荟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孔荟荟女士简历:中国国籍,1984年2月生,大学本科,2006年6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投资与资产评估专业,自毕业以来一直在公司董秘办从事证券事务工作。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通知全文刊登在2008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08年3月1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08年3月27日上午11:00在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叶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会审[2008]第688号《审计报告》确认,200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15,753.26元,按200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07,169.3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770,696.50元,扣除支付2006年度股东现金红利26,935,029.9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1,444,250.48元。
根据公司2007年12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公司2008年1月2日公开增发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鉴此,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062,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15,006,215.4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46,438,035.08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062,154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按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0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朱立权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勤免尽职,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准,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除第五项外,其余各项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4月22日在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会议厅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4月22日下午13:00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6、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08年4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人等。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邮政编码:317025
5)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号码:0576-85126598
6)联系人:谢瑾琨、孔荟荟
8、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9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公司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公司200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
《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6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72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0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90万元。截至2006年9月21日,共募集资金13,59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3,640,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2,259,600.00元。募集资金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6年9月22日出具浙天会验[2006]第79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047.30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6,952.7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25.96万元;归还或弥补承诺投资项目的先期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垫付款6,047.30万元,合计已使用13,225.96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4年10月21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0月26日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具体项目实施所在的分公司开设了2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有2个银行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225.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51.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25.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档拉链技改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2,411.55 | 7,000.00 | 0 | 100 | 2007年6月30日 | 1,746.60 | 是 | 否 |
多彩水晶钻技改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839.63 | 6,000.00 | 0 | 100 | 2007年6月30日 | 2,275.50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25.96 | 225.96 | 225.96 | 225.96 | |||||||
合计 | — | 13,225.96 | 13,225.96 | 13,225.96 | 3,251.18 | 13,225.96 | 0 | — | — | 4,022.1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以前年度实际投资金额9,748.82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工程项目3,701.52万元,归还或弥补承诺投资项目的先期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垫付款6,047.30万元。2007年度以募集资金入工程项目金额3,251.18万元,均系直接投入工程项目。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实施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未发生其他使用情况 |
[注]:公司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均在原有生产设施上进行技术改造及扩充,通过扩大生产能力新增销售收入来增加收益,项目均于2006年上半年开始实施。考虑到技术改造之前,原有的生产设施已接近饱和状态运转,故将各个项目2007年度的利润总额扣除2006年度的利润总额作为项目所创造的新增利润总额,以此作为募集资金项目所实现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没有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业的通知》等规定要求,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200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07年度,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金雪军 罗文花 王陆冬
2008年3月27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签名:
金雪军 罗文花 王陆冬
2008年3月27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
我们认为:公司200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朱立权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金雪军 罗文花 王陆冬
200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 | 2007年度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
提供劳务 | 管件铜嵌件电镀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累计不超过800万元 | 112.04万元 |
提供劳务 | 管件铜嵌件电镀 | 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 | 150.54万元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成立于1999年10月;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金红阳;主营业务为各种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止2007年12月31日,伟星新材总资产为49,948.74万元,净资产为20,697.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1,825.66万元、净利润为3,366.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朱立权;主营业务为各种塑料管道配件的制造、加工。截止2007年12月31日,塑材科技总资产为5,869.69万元,净资产为5,183.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804.05万元、净利润为507.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伟星新材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属伟星集团控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塑材科技系伟星新材的全资子公司,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本公司认为其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镀公司”)为伟星新材及塑材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的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并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及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管件铜嵌件的电镀加工;
(2)合同期限:2008年 1月 1 日-2008 年12月 31日;
(3)定价原则: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 :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帐;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伟星新材及塑材科技委托电镀公司进行管件电镀加工,主要是因为电镀公司的电镀技术和装备水平较高,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且双方具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选择其交易,双方的利益都等得到可靠的保证。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8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担任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朱立权先生为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属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2、独立董事关于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了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0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朱立权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保荐代表人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代表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宏先生、庞凌云女士对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2008年度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机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公司与关联方同意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08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0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三云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王陆冬女士和保荐代表人庞凌云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通知,获悉伟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4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南窑支行,为其控股子公司云南云县亚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伟星集团已于200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自2008年3月28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或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伟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45,454,4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伟星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