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28日上午9:00在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额890,448,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3%,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建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提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通过了下列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新建二期MDI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7年末总股本1,663,334,400.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665,333,760.00元,剩余利润为42,284,522.66元结转下年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投资资金支出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2007年度共计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17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股东,对本项议案申请了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50,540,1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0,540,112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短期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本公司经和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华”)另一股东深圳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信公司”)协商,为了满足宁波万华的发展需求,双方将对宁波万华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宁波万华需要增加的注册资本额为21600万元,本公司根据现有持股比例74.5%将认缴增资额的16092万元,中凯信公司根据现有持股比例25.5%将认缴增资额的5508万元,增资后宁波万华的注册资本变为93600万元,双方对宁波万华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1、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8,048票选举丁建生先生为公司董事;
2、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5,248票选举李建奎先生为公司董事;
3、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5,248票选举曲进胜先生为公司董事;
4、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8,048票选举廖增太先生为公司董事;
5、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5,248票选举郭兴田先生为公司董事;
6、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5,248票选举刘立新先生为公司董事;
7、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5,248票选举孙晓先生为公司董事;
8、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5,248票选举张树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9、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5,248票选举高培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8,048票选举白颐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11、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90,445,248票选举杨利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90,44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0,448,048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车云女士、田洪光先生等2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另外,根据公司2008年2月20日首届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选举周喆先生、马德强先生、赵军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广亮先生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
认为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将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其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烟台万华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08-13号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1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08年3月28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丁建生主持,会议应到新当选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3名新当选监事及1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丁建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由董事长提名确定公司四项委员会成员:
提名张树忠、杨利、曲进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树忠任召集人;
提名杨利、张树忠、郭兴田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杨利任召集人;
提名白颐、高培勇、李建奎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白颐任召集人;
提名丁建生、廖增太、高培勇、白颐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丁建生任召集人;
三、由董事长提名聘任寇光武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肖明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四、由董事长提名聘任廖增太担任公司总裁;
五、由总裁提名聘任寇光武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杨万宏担任副总裁。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8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丁建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2、同意聘任廖增太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3、同意聘任寇光武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
4、同意聘任杨万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独立董事:张树忠、杨利、高培勇、白颐
2008年3月28日
附件二:当选人的简历
丁建生,男,1954年12月出生,EMBA、应用研究员。历任烟台合成革总厂MDI分厂车间副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兼总工程师、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兼党委书记,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总裁。2008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位;2005年获得第五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并获省人事厅二等功;2001年被评为山东省十佳高新技术企业家;2000年被山东省科委评为省十大高新技术企业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9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位;1998年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位;1994年获化工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曾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李建奎,男,1953年8月出生,EMBA、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历任烟台合成革总厂总调度室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本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曾获全国轻工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山东省技术开发优秀组织者称号、烟台市优秀企业家称号。
曲进胜,男,1949年12月出生,硕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历任烟台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烟台市政府副秘书长、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裁。现任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曾获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廖增太,男,1963年4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烟台合成革总厂设计员、MDI分厂设备动力科副科长、二期工程技术组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郭兴田,男,1961年5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烟台合成革总厂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科长、财务部副部长、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万华生态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信阳木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树忠,男,1960年10月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曾在中国核工业部财务司工作,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任教,担任过华夏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北方总部总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利,女,1964年4月出生,硕士。曾在原国家机械工业部工作,任副处长。1995年至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现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主管证券、公司、期货法律业务。兼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本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高培勇,男,1959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天津财经学院财政系讲师、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教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教授。
白颐,女,1958年6月出生,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工程师、处长、院长助理、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现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院长兼党委副书记。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计委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石化总公司科技二等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科技进步一等奖。
寇光武,男,1966 年2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烟台合成革总厂财务部会计、代理科长、副科长、科长;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现任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公司副总裁 & 财务负责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曾获全国“ 2006 中国 CFO 年度人物”称号。
杨万宏,男,1963年5月28日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烟台合成革总厂MDI分厂技术员、技术科长、总工程师。现任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明华,女,1978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后在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业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简称:烟台万华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08-14号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3名,监事周喆因出差授权委托车云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马德强因出差授权委托赵军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由车云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