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下午二点在成都市全兴路9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4人,代表股份241991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6 人,代表股份198792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43198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4%。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四川成都世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民宪、谢萍出席会议并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816234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3%;55600股反对,占0.02%;119402股弃权,占0.05%)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813734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3%;55600股反对,占0.02%;121902股弃权,占0.05%)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813734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3%;55600股反对,占0.02%;121902股弃权,占0.05%)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239,979.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455,247.91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1,695,227.0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23,997.91元,另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6元,公司2007年4月共分配了现金股利76,213,128.89 元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累计205,358,100.23元。分配预案为:以2007年末股本总数488,545,6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80元(含税),计185,647,365.24元, 余19,710,734.9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779236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1%;124800股反对,占0.05%;87200股弃权,占0.04%)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784234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1%;55600股反对,占0.02%;151402股弃权,占0.07%)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864234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5%;55600股反对,占0.02%;71402股弃权,占0.03%)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改变投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864234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5%;55600股反对,占0.02%;71402股弃权,占0.03%)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选举郑泰安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864234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5%;55600股反对,占0.02%;71402股弃权,占0.03%)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
选举王仲滋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804234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2%;55600股反对,占0.02%;131402股弃权,占0.06%)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调整的议案》
选举张力先生为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864234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5%;55600股反对,占0.02%;71402股弃权,占0.03%)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241864234股赞成,占参加该项表决的股东持股总数的99.95%;55600股反对,占0.02%;71402股弃权,占0.03%)
注:以上(一)至(十一)项议案内容详见2008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本公司有关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成都世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民宪、谢萍出席会议并见证,出具了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成都世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记录
注: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08-05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