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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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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8年03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2007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章 基金简介

    第二章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计算期间说明:本基金合同于2005年11月17日生效,故2005年的数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二、 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11月17日至2007年12月31日)

    (1)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三)投资方向的规定:本基金投资股票的比例为75-95%, 投资债券及现金的比例为5-2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占基金净资产91.52%,投资于债券及现金的比例为8.5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资产为8.55%,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2) 本基金于2005年11月17日成立,成立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进行比较:

    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来源:招商基金,天相

    注:本基金于2005年11月17日成立,成立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 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合同生效以来进行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第三章 管理人报告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2007年,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荷兰投资(ING Asset Management B.V.)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目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1亿元人民币。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八只共同基金,具体如下:从2003年4月28日起管理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安泰股票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基金、招商安泰债券基金);从2004年1月14日起管理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从2004年6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先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从2005年11月1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从2006年7月1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从2007年3月30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经理简介

    张冰,男,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1994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张冰先生拥有10多年的证券分析与投资经历,在资产管理、行业与上市公司研究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拥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节: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报告期,本基金曾经因为市场波动、申购赎回等原因导致个别投资比例偶尔波动超出有关限制规定,基金托管人对此进行了提示,本基金管理人均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调整。

    第三节: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1、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2007年,A股市场延续了上一年的强势格局,继续走出大幅上扬的牛市行情。市场以5月30日为界,分为两段截然不同的市场特征。在5.30之前,市场投机气氛较强,市场热点集中在各类题材股和中小盘股;5.30之后,市场热点转移到大盘蓝筹股和优质成长股。我们认为,支持本轮牛市行情受的基本面因素仍然存在,首先是在宏观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A股上市公司的总体业绩明显好于预期,推动股价的上升;其次是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不断强化,流动性过剩提升整体估值水平;第三是股权分置改革的良好效果得到体现,投资者的市场信心增强。

    基于我们对A股市场中长期牛市行情的判断,我们采取较为积极的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长期维持在较高比例。在年初,我们根据国内消费升级和人民币升值两大经济特点,在消费与服务行业、金融和地产行业维持较高的权重配置。在中期,本基金适度增加了煤炭和钢铁行业的配置。在年底,本基金又适度增加了医药和化工行业的配置。在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坚持寻找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优质成长公司,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果。

    2、 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874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4.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50.20%,低于业绩比较基准15.23% 。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差于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原因是:本基金的股票仓位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股票比例,在上升市场中产生了负贡献;在行业和个股选择上,本基金长期看好的消费与服务行业表现弱于大市,而低配的有色金属表现强劲,也产生了一定的负贡献。

    3、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

    4、2008年投资展望

    展望2008年,我们认为宏观经济仍处于高速增长的通道中,严峻的物价形势将增加政府宏观调控的压力;A股市场经过前两年的大幅上升后整体的估值水平已明显上升,而限售股解禁的压力将不断释放,同时受到外围市场波动的影响,A股市场08年将呈现出震荡盘整的格局。在投资策略上,我们将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方式,坚持积极的成长型投资策略,继续把握人民币升值、央企整合、资源价值重估等带来的投资机会,精选业绩增长明确、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第四章 托管人报告

    自2005年11月17日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招商成长基金”或“本基金”)成立以来,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要求,对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招商成长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

    2008年3月28日

    第五章 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六章 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2007年12月31日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已重述)

    资产

    银行存款 1,067,617,407.17 44,354,279.24

    结算备付金 4,674,508.48 1,272,577.82

    存出保证金 3,307,430.03 1,6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771,900,610.02 769,084,081.64

    其中:股票投资 11,742,941,610.02 769,084,081.64

    债券投资 28,959,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2,985,835.7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5,330,149.73 39,204,809.20

    应收利息 640,992.68 18,982.3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1,033,195.36 4,240,929.90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904,504,293.47 862,811,495.93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已重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1,096,744.10 4,946,623.6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401,352.10 975,739.16

    应付托管费 2,566,892.01 162,623.2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773,270.31 428,387.6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其他负债 1,071,418.44 364,043.07

    负债合计 73,909,676.96 6,877,416.7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实收基金 2,962,467,716.38 421,829,598.63

    未分配利润 9,868,126,900.13 434,104,480.59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合计 12,830,594,616.51 855,934,079.2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总计 12,904,504,293.47 862,811,495.93

    基金份额总额(份) 6,844,218,032.53 421,829,598.63

    基金份额净值 1.8747 2.0291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利润表

    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

    项目 本年累计数 上期累计数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已重述)

    一、收入

    1、利息收入 9,091,957.30 1,230,923.8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672,572.79 874,632.77

    债券利息收入 2,419,384.51 226,268.6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30,022.38

    2、投资收益 2,936,662,871.27 158,589,335.9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损失) 2,851,358,359.40 149,289,909.44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 5,890,274.94 1,328,288.60

    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损失) - -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 11,267,970.33 4,244,836.82

    股利收益 68,146,266.60 3,726,301.1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4,154,217,539.31 271,957,891.66

    4、其他收入 13,555,948.39 1,383,343.27

    收入/(损失)合计 7,113,528,316.27 433,161,494.75

    二、费用

    1、管理人报酬 (140,491,281.30) (7,148,625.75)

    2、托管费 (23,415,213.47) (1,191,437.64)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60,419,310.51) (4,547,958.04)

    5、利息支出 (924,272.1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24,272.11)

    6、其他费用 (416,391.15) (302,589.19)

    费用合计 (225,666,468.54) (13,190,610.62)

    三、利润总额 6,887,861,847.73 419,970,884.13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附注

    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37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653,405,124.62份,其中募集期间的银行利息折合基金份额为395,622.14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05)第0044号验资报告。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于2005年11月1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9月28日公告了修改后基金合同(以下简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优质成长股票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拆分比例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3月22日对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拆分。根据拆分前基金份额净值和公告的基金份额拆分比例计算公式,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为1:2.310328237 (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于2007年3月23日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经重新计算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公布的《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向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75%至95%,债券及现金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5%×同业存款利率。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首次执行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统称“新会计准则”)

    2007年7月1日前,本基金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原基金合同及相关规定(以下统称“原会计准则”)。自2007年7月1日起,本基金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对2005年11月17日(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以下简称“可比期间”)和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以下简称“2007年上半年”)的财务报表予以追溯调整。除了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外,本基金可比期间和2007年上半年的财务报表仍按根据原会计准则厘定的会计政策编制,该等会计政策与本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采用的会计政策存在一些差异,这些会计政策差异已于附注四披露。

    对于本基金财务报表项目分类、名称等列报方式的变化,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按照新会计准则和指引的要求进行了重述。本基金因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按原会计准则列报的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年末和2007年上半年末的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以及可比期间和2007年上半年的利润总额的影响见附注六。

    三、遵循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可比会计期间为2005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记账基础

    本基金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金融工具

    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中的一方时,确认相应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的分类

    -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除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 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除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全部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金融工具的确认与初始计量

    - 股票投资

    2007年7月1日前,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自2007年7月1日起,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股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股票,于除息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卖出股票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 债券投资

    2007年7月1日前,买入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于资金交收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含应收利息)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买入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投资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含应收利息)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债券投资的初始成本。

    自2007年7月1日起,买入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含应收利息)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认应归属于债券部分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2007年7月1日前,卖出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于资金交收日确认投资收益,卖出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投资于交易日确认投资收益。

    自2007年7月1日起,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 权证投资

    2007年7月1日前,权证投资成本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自2007年7月1日起,权证投资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获赠的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照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确定权证数量,成本为零。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认应归属于权证部分的成本。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权证投资收益/(损失)。卖出权证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2007年7月1日前,银行间市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资金交收日确认,交易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交易日确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成本按返售协议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自2007年7月1日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于返售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2007年7月1日前,银行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资金交收日确认,交易所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确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回购协议融入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自2007年7月1日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于回购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与其分类相关联。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基金资产估值原则

    - 股票投资

    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收盘价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对最近交易市价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则对最近交易市价进行调整后确定公允价值。

    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形成的流通暂时受限制的股票投资,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则以成本计量。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于同一股票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为公允价值;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市场交易收盘价为基础进行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 债券投资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收盘价为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但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后的净价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后确定公允价值。

    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则以成本计量。

    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确定公允价值。

    - 权证投资

    交易所上市流通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收盘价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对最近交易市价进行调整后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则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后确定公允价值。

    首次发行但尚未上市的权证在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则以成本计量。

    配售及认购分离交易可转债所获得的权证自实际取得日至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则按成本计量。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交易性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确定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交易确认日认列;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份额拆分日按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并增加基金份额数量。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分为已实现未分配利润和未实现未分配利润。未实现未分配利润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估值增/减值及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未分配利润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未实现未分配利润不得用于收益分配。

    损益平准金指在基金份额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2007年7月1日前,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自2007年7月1日起,若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则按实际利率计算债券利息收入。

    2007年7月1日前,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合同金额与合同利率在返售期内以直线法逐日计提;自2007年7月1日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为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损失)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负债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自2007年7月1日起,本基金在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于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交易费用。

    2007年7月1日前,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合同金额与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以直线法逐日计提;自2007年7月1日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关联方

    如果本基金有能力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及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本基金与另一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均被视为关联方。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方式和红利再投资方式。

    3) 场外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场内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4) 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期已实现净收益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基金买卖股票于2007年5月30日前按0.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按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5)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六、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

    本基金于2007年7月1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自该日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计量和报告本基金的交易或事项。对于因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的下述会计政策变更,本基金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 将所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未实现利得(损失)”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新会计准则对按原会计准则列报的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年末和2007年上半年末的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以及可比期间和2007年上半年的利润总额的调节过程列示如下:

    基金合同生效日 可比期间 2006年年末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利润总额 (基金净值)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按原会计准则列报的金额 653,405,124.62 148,012,992.47 855,934,079.22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调整数 - 271,957,891.66 -

    按新会计准则列报的金额 653,405,124.62 419,970,884.13 855,934,079.22

    2007年年初 2007年上半年 2007年上半年末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利润总额 (基金净值)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按原会计准则列报的金额 855,934,079.22 379,124,195.44 11,882,671,563.00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调整数 - 2,441,446,405.52 -

    按新会计准则列报的金额 855,934,079.22 2,820,570,600.96 11,882,671,563.00

    二、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重大关联方及其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基金关系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销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基金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

    基金代销机构

    荷兰投资 基金管理人股东

    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8月29日公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国资产权[2007]902号批复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本基金的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事宜。完成股东变更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全部股权的33.3%。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1) 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的股票、债券、权证和回购成交量(单位:人民币元)

    (2) 通过关联方席位交易发生的佣金及其比例(单位:人民币元)

    占本年度佣金 占可比期间佣金

    关联方名称 本年度佣金 总量的比例% 可比期间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3,009,046.73 19.79 1,271,435.32 70.76

    佣金是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 基金管理人报酬(下转201版)

        

        

        

        

        

        

        

        

        

        

        

        

        

        

        

        

        

        

        

        

        

        

        

        

        

        

        

        

        

        

        

        

        

        

        

        

        

        

        

        

        

        

        

        

        

        

        

        

        

        

        

        

        

        

        

        

        

        

        

        

        

        

        

        

        

        

        

        

        

        

        

        

        

        

        

        

        

        

        

        

        

        

        

        

        

        

        

        

        

        

        

        

        

        

    (一)基金基本资料
    1、基金名称: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简称:招商优质成长基金
    3、基金交易代码:161706(前收费),161707(后收费)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11月17日
    6、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844,218,032.53份
    7、基金合同存续期:
    8、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上市日期:2005年12月9日
    (二)基金投资信息
    1、投资目标:精选受益于中国经济成长的优秀企业,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2、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应用招商基金从外方股东ING引进的投资技术和投资模型,其中包括严谨的投资管理流程、市场量表的资产配置技术、股票筛选模型、SRS股票分析系统、PFG组合配置模型、EMA风险管理模型等。
    3、业绩比较基准:95%×沪深300指数+5%×同业存款利率
    4、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精选价值被低估的具有优质成长性的个股进行积极投资,属于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三)基金管理人
    1、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3、办公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4、邮政编码:518040
    5、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6、法定代表人:马蔚华
    7、总经理:成保良
    8、信息披露负责人:赵生章
    9、联系电话:0755-83196666
    10、传真:0755-83196405
    11、电子邮箱:cmf@cmfchina.com
    (四)基金托管人
    1、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3、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4、邮政编码:100027
    5、国际互联网址:www.ecitic.com
    6、法定代表人:孔丹
    7、托管部门总经理:张向东
    8、信息披露负责人:朱义明
    9、联系电话:010-65546655
    10、传真:010-65542373
    11、电子邮箱:zhuyiming@citicib.com.cn
    (五)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六)其他有关资料
    1、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23层

        

        

        

        

        

        

        

        

        

        

        

        

        

        

        

        

        

        

        

        

        

        

        

        

        

        

        

        

        

        

        

        

        

        

        

        

        

        

        

        

        

        

        

        

        

        

        

        

        

        

        

        

        

        

        

    序号项目2007年2006年2005年
    1本期利润6,887,861,847.73405,991,856.0613,979,028.07
    2本期利润扣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2,733,644,308.42145,789,897.692,223,094.9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1.12931.40650.0251
    4期末可供分配基金利润2,953,552,980.9183,229,155.652,064,744.85
    5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0.43150.19730.0058
    6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2,830,594,616.51855,934,079.22367,961,189.75
    7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87472.02911.0317
    8基金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72.08%97.67%2.50%
    9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34.97%161.90%3.17%
    10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534.90%170.20%3.17%

        

        

        

        

        

        

        

        

        

        

        

        

        

        

        

        

        

        

        

        

        

        

        

        

        

        

        

        

        

        

        

        

        

        

        

    阶段净值增长率(1)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1)-(3)(2)-(4)
    过去三个月-0.77%1.72%-4.07%1.88%3.30%-0.16%
    过去六个月37.26%1.81%39.59%1.97%-2.33%-0.16%
    过去一年134.97%1.98%150.20%2.18%-15.23%-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534.90%1.62%467.76%1.76%67.14%-0.14%

        

        

        

        

        

        

        

        

        

        

        

        

        

        

        

        

    权益登记日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元)
    2006年1月18日0.1500
    2006年2月28日0.3500
    2006年4月17日0.5000
    2006年6月 5 日2.0000
    2006年11月1日1.0000
    2007年1月18日2.0000
    合计6.0000

      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