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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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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一项福利,退一项税
    面对金融博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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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一项福利,退一项税
    2008年03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李炜光: 1954年生,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现代财经》杂志主编

      郭宇宽:媒体工作者

      李炜光教授访谈录

      郭:美国最近颁布政策,每个美国家庭退税1200美元,有孩子的美国家庭还可额外获得退税;上海也有政协委员提出,国家给每人发1000元。这个消息让人感觉闻所未闻,是不是有点荒唐?

      李:中国是不是该每人发1000元值得商榷,不过中国应该开始实行退税政策,我觉得倒是个有意义的话题。在中国会觉得退税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好像说政府吃到嘴里的东西怎么还会给你吐出来。

      但在美国这其实是一件非常普遍正常的事情,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享受退税的经历,核心的道理就是政府税多收了,给你退回来。

      郭:听上去就好像你买东西付了一张大票子,政府给你找零钱一样。

      李: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你付出的税,交给政府除了转移支付,实现二次分配的含义,就是购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你要是一结算,发现缴多了,就可以理直气壮要求政府退出来,政府也会很知趣地退回来。

      在美国是以年为单位纳税,每年大概4月份是报税期,很多人都是大概按去年的基数先交一个,但到了年底,你就可以拿着你的一摞账单,比如孩子的学费、买房的贷款等等去要求退税。此外,美国政治家还热衷于用减退税来为自己争取选票。因此,美国的纳税人,常常会有意外的“惊喜”——从联邦政府或者州政府那里收到一张退税的支票。这已经很常态了。退税可以说是一项长期政策,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是这次美国退税有次级贷危机后刺激经济的含义,二是这个话题对中国老百姓来说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经历,所以显得很新鲜。

      郭:有人会说,从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减税还不就行了么?为什么要退税呢?

      李:我们国家税负水平偏高,当前减税政策很需要,但不能够替代退税的意义。减税是说以后我们少收点儿;退税是说,我前面多收了,该退给老百姓。

      对于人民的幸福感来说,退税感觉效果更好,因为已经缴上去的税,缴多了,还给退回来,你想人民该多高兴啊,这是意外之喜。况且退税政策中,政府的收获是最大的——作为一种姿态也展现了这是一个诚实的政府,值得信赖的政府,人民会心服口服:我们政府绝对不是光知道捞钱的。那会是非常高明的政治举措。

      郭:作为一项国家政策,退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李:那要看收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收税的合法性在于改善公共福利,政府把钱收上来,意义在于可以更高效地提供公共福利。比如讲你一家人不可能为看病办个医院,政府就把你的、他的、大家的钱收上来,给大家办个医院,让大家可以享受医疗服务。因此,如果人民没有享受到这方面的服务,就没有必要为某方面缴税。

      我们现在延续的这种非常笼统的收税方式(起征点以上扣税的方式),其实延续了计划经济年代的色彩,除了留些生活费,国有体制大锅饭,虽然还是有很多级别不公平,福利水平也很低,但名义上把你生老病死包了。

      而近些年,政府在进行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的调整和改革时,很少考虑到纳税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而这些支出却是民众实实在在逃避不了的负担。

      由于政府取消了福利分房政策,实行住房私有化“改革”;医疗改革,让大多数老百姓自己掏钱看病;教育改革,让老百姓孩子花大价钱上大学。

      这些调整不能说在优化资源配置上没有道理,但问题在于,不能说这些问题都由老百姓自己掏腰包承担了,结果税还是照收不误。老百姓买自己住的房子花的钱;给自己孩子读大学花的钱;医疗看病花费的钱……这些都是社会本该为一个公民提供的基本保障,如果让他自己花了,都应该从税收账单中扣除,在年底来一次集中退税。

      郭:假设一个人享受了很好的公费医疗等福利,按理来说就该交这部分税了吧?

      李:那是当然,比如政府公务员,他在这方面福利比一般来百姓好,在这方面自然就没有理由享受退税。不过假如他家里也要供养老人,就也应该享受退税,大家都是公民嘛。

      郭:我估计会有人说,这么多税要退的话算起来太复杂了,我们现在国情不允许。

      李:这个理由完全不存在。拿房子开销来说,一个人买了房子,其实稍微用点心就可以计算出,将一个时期内的住房价值平均分摊到劳动者的整个工作期,大致就可以得出个人收入每月有多少需要用于购房的还本付息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就是多少;至于赡养老人,只要按照一个地区的平均生活标准,算一个数字就行了;孩子上大学的基本学费统计起来就更不困难了。

      而且其他国家在这些方面几十年前就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经验,在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方面,英国的扣除项目以规定细致而著称,有个人扣除、已婚夫妇扣除、子女税收宽免、工薪家庭税收宽免等。以个人扣除为例,他们是按照一定的年龄界限分档界定的。65岁以上到74岁的老人,扣除标准比普通纳税人提高了32%,75岁以上的老人扣除标准则进一步提高了6%。这一规定实际上是以税收优惠的形式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以及对他们一生为社会所作贡献的尊重与肯定。我们有这么多政府官员出国考察,可这些经验都没有学来。

      其实我早就建议过,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区分为必要费用和生计费用两大类。必要费用是指为取得个人收入而支付的费用;生计费是指维持纳税人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最低费用。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恰恰是这两项居多,这就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这样区分后,还应进一步细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项目,这样实行教育扣除、残疾人扣除、住房扣除等等,要办退税,毫不困难,但居然这么多年没有进展,实在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郭:我们也有一些好的进步,记得大约2004年开始,广东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中表现出了一些较真劲儿。当时我采访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先生,他表示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好现象。

      李: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就该是紧盯财税问题。它是关乎社会公正和财富分享的核心,抓住了它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我们以往人大会议上,讨论很多方案,但大多比较空,其实财税才是最需要投入精力、认真详细地来讨论的。比如说年年都喊加强基础教育的口号,但看拨款多少才是关键。这么多年轻人口,中国教育经费占GDP不过百分之二点几,就很说明问题。为了贯彻和谐社会的精神,当前的税收宽免,同时提高公共财政支出中人民福利的比例,我以为是当务之急。

      我的意见是:人大代表们要拿出责任感,政府要体现出诚意,这样问题就好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