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解除部分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博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投”)通知,深圳博投已将质押给广州市公恒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5%,含无限售流通股8789880股)解除了质押,并于200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083 股票简称:*ST博信 编号:临2008-021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和出席情况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28日上午10:30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博讯数码工业园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真授权独立董事邝耀球主持,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72,693,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2,693,5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股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2,693,5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股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72,693,5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股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72,693,5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股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表决结果:72,693,5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股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陈办亮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陈办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股东等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