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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10月16日至今,中国股市进入了深度调整阶段,有的股票跌幅超过了70%。但是,迄今为止,A股尚未有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这不能说不是一个遗憾。
所谓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根据成熟资本市场的做法,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既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也可以将回购的股票入库保存。上市公司回购本股票主要有两个原因:
其一,稳定股价。由于上市公司对自身基本发展情况最为熟悉,其确定的回购价格在一定程度上较为接近公司的实际价值,因为除非上市公司认为调整底部已到,他们是没有动力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因此,这有利于支撑上市公司股价。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回购自家股票,可以减少流通股股份,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而降低市盈率。这同样有利于股票价格止跌回稳。
其二,可以防止其他公司的兼并与收购行为。为了抵制有敌意的收购行为,许多上市公司大规模回购本公司股票,以维持控制权。尤其在开放性经济国家,其法律为了确保本国公司的控制权,对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限制逐渐放宽。
我们这里鲜有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而在海外市场,受次债危机冲击股价下跌严重的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做法非常普遍。目前,从全球的情况来看,凡是回购股票的,基本上都是出于稳定股价的需要。香港联交所3月26日披露的数据显示,3月25日共有多家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其中包括回购榜上的“常客”联想、TCL通讯、乐声电子、华彩控股等。其中,乐声电子今年连续回购股份的纪录竟达到30次。这种回购行为对投资者信心的树立是显而易见的。
在美国股市同样如此。由于受到次债危机影响,一些股票下跌幅度较大,一些上市公司便推出股票回购计划,像戴尔、思科等等,股票回购计划都在100亿美元以上。分众传媒创始人江南春于3月20日,以34.19美元的平均价格购买了10万股分众ADS(美国存托股票),显然是想通过业内最通行的做法显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就中国股市目前的状况而言,稳定股价的意义是首当其冲的。但是,却鲜有上市公司这样做。这与两个原因有关:
其一,制度原因。早在2005年6月16日,我国就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但是,这里所指的股票回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的定义是:“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是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没有涵盖库存股的情况。所谓库存股又称库藏股,是指由公司购回而没有注销、并由该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库存股在回购后并不注销,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适当的时机再向市场出售或用于对员工的激励。但是,由于受到现行法律的局限,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还不能用作库存股。
其二,利息与责任感的原因。从利益方面来看,上市公司股价波动与高管的薪水、期权等之间没有挂钩,导致上市公司高管对股价的下跌无动于衷。最典型的例子当属中国平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已经缩水近2/3,但其董事长的税前报酬仍达到6616.1万元。一些上市公司缺乏对投资者负责的责任感。中国股市跌到今天这个地步,与这种责任感的缺位有着直接的关系。去年10月9日,某上市公司股票登陆上交所,当日收报69.30元,该公司董事长说,该股价定位没有反映出其应得的溢价水平,表示“对股价不满意”,但是,如今,该公司股票已经跌到了40元以下,却也没有再听到该公司高管发出类似的声音,作出积极的行动。
在中国股市持续下跌而放行新基金无法产生效果的情况下,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鼓励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在股市下跌正在无情吞噬投资者信心的情况下,及时推出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制度,将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是,如果等到信心严重受损再这样做,可能会因失去良机而导致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