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3月31日9: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214,680,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000万股的55.0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进行,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14,680,33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14,680,33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14,680,33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14,680,33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14,680,33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0,994,132.89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1,223,871.06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5,982,558.8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5,752,820.65元。
公司拟按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39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80,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9亿元变为7.8亿元,公司章程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14,680,33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14,680,33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继续履行或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522,118股,占出席会议的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关联股东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持有的股份数200,158,216股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