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8日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以电邮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将“驱动桥及变速箱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13150万元改为对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桥箱公司”),由桥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该项目;同意将“小型工程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7634万元改为对厦门厦工小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小型机械公司”)进行增资,由小型机械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该项目。两个项目的总投资、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不变,项目原可研报告及相关批文继续有效。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厦门厦工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成立厦门厦工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其中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35%;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厦门海德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厦门海翼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厦门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2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的议案》:为丰富产品线,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托管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享有对三重公司(除资产处置、以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外)的经营管理权,包括选择管理者、人员资产调配优化配置,以及经营收益权。(见托管暨关联交易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焦作厦工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投资方案》:为满足厦工股份焦作装配基地的配套需求,公司拟与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焦作厦工部件制造有限公司。(1)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2)公司资本结构:厦工股份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0%;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占注册资本50%;(3)公司经营范围:工程机械薄板件(含驾驶室机罩、油箱、档泥板)和铲斗、平衡重的制造和销售。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6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五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文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将“驱动桥及变速箱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13150万元改为对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桥箱公司”),由桥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建设上述项目;同意将“小型工程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7634万元改为对厦门厦工小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小型机械公司”)进行增资;由小型机械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建设上述项目。两个项目的总投资、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不变,项目原可研报告及相关批文继续有效。 (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仅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未改变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及实施计划,优化了公司组织结构,提高了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桥箱公司专业配套生产驱动桥与变速箱,小型机械公司专业生产小型工程机械,能够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与运营取得最佳的效果。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组建厦门厦工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成立厦门厦工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35%;厦门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20%;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厦门海德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厦门海翼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托管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享有对三重公司(除资产处置、以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外)的经营管理权,包括选择管理者、人员资产调配优化配置,以及经营收益权。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监事会对于以上二、三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投资设立厦门厦工租赁有限公司,有利于适应信用销售环境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厦工信用管理水平,改善风险管理体系;培育客户忠诚度,培育厦工及代理商的后市场获利能力。
关于公司托管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将完善厦工工程机械产品系列,丰富产品线。厦工以托管方式快速进入路面机械行业,解决了投资资金的压力。利用厦工股份的资源平台,在管理、技术研发及销售、供应配套网络等方面实现协同效应,在实现三重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厦工股份获得托管收益。
以上两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7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
实施主体的公告
一、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2007年10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59号核准,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的股票。本公司于2007年11月实施非公开发行方案,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0.20元/股,发行数量为43,431,37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3,000,004.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429,250,765.03元。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承诺,本次拟变更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1、“驱动桥及变速箱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3150万元,建设内容为:对公司驱动桥、变速箱的生产条件进行调整、改造及建设,提高驱动桥、变速箱的生产能力,将其生产能力由目前的15000台套提高到30000台套。
2、“小型工程机械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634万元,建设内容为:对公司现有小型工程机械产品的生产条件进行调整、改造及建设,提高其生产能力,将其年生产能力由目前的1200台提高到4000台。
公司第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驱动桥及变速箱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13150万元改为对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桥箱公司”),由桥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建设上述项目;同意将“小型工程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7634万元改为对厦门厦工小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小型机械公司”)进行增资,由 “小型机械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建设上述项目。两个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不变,项目原可研报告及相关批文继续有效。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的具体原因
公司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进行内部业务整合,优化公司组织结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专业配套生产驱动桥与变速箱;设立厦门厦工小型机械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小型工程机械。公司将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中原由公司直接投资实施“驱动桥及变速箱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向全资子公司桥箱公司增资,由桥箱公司实施该项目;由公司直接投资的“小型工程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向全资子公司小型机械公司投资,由小型机械公司实施该项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变更,能够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与运营取得最佳的效果。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项目实施主体后项目的基本情况
1、本次“驱动桥及变速箱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下称“桥箱公司”)。桥箱公司由公司全资的企业--厦门齿轮厂改制并通过募集资金增资设立(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厦门齿轮厂改制更名并组建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07年12月19日公告),桥箱公司经营范围为:齿轮、工程机械产品及其配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桥箱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配套生产驱动桥变速箱。
2、本次“小型工程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厦门厦工小型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小型机械公司”)。小型机械公司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新宇有限公司基础上以募集资金增资设立(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厦门厦工新宇机械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厦工小型机械有限公司并增资的议案》并于2007年12月19日公告),该公司系本公司专业生产小型机械产品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机械制造、加工、修理及租赁。小型机械公司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存在的风险和对策说明
本次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桥箱公司、小型机械公司,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利于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
五、本次变更仅更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未改变,仍沿用原项目可研报告及相关批文。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培堃、赖增荣、刘陆山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将“驱动桥及变速箱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13150万元改为对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桥箱公司”),由桥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该项目;同意将“小型工程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7634万元改为对厦门厦工小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小型机械公司”)进行增资,由小型机械公司作为实施实施该项目。桥箱公司专业配套生产驱动桥与变速箱,小型机械公司专业生产小型工程机械,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变更,能够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与运营取得最佳的效果。
此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今后更加规范运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包括中小股东利益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此议案。
这些议案已得到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尚须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且与本次交易关联的股东应当遵循关联方回避原则,不参加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表决。
八、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示《保荐意见函》如下:
为了优化公司组织结构,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厦工股份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募集资金由公司直接投资实施“驱动桥及变速箱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及“小型工程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分别向两全资子公司桥箱公司和小型机械公司投资,由这两家子公司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变更能够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与运营取得最佳的效果,国信证券同意厦工股份实施该事项。
九、备查文件
1、项目可研报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及实施主体的意见;
4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5公司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与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厦门海德有限公司、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航空工业”“海德公司”“海翼开发”)以货币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拟成立公司名称为:厦门厦工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35%;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厦门海德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厦门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20%。
2、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郭清泉、牟建勇、王昆东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3、关联交易的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租赁公司,目的在于更好的适应信用销售环境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厦工信用管理水平,改善风险管理体系;培育客户忠诚度,培育厦工及代理商的后市场获利能力,
4、其他需要投资者注意的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均以现金方式共同投资的行为,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豁免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3月28日,公司与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厦门海德有限公司、厦门海翼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拟以货币资金方式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拟成立公司名称为:厦门厦工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禾祥东路11号3楼。
机电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机电集团持有海德公司100%股权、持有海翼开发88.89%股权、持有航空工业35%股权,以上各企业均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2008年3月28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郭清泉、牟建勇、王昆东回避表决;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均表决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机电集团、航空工业、海德公司、海翼开发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的共同投资行为,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1号8—9楼
法定代表人:郭清泉
注册资本:256,384万元
实收资本:256,38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9日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从事工程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电子等机电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对外贸易,对相关产业进行投资、控股、参股;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管理等服务;4、从事相关产业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成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5、提供企业管理、投资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6、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贷款担保和发行债券担保;7、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8、从事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外的业务等。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机电集团总资产1,043,045万元、净资产257,046万元,200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745,537万元,净利润14,5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厦门航空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湖里区高崎南路5号
法定代表人:归崇毅
注册资本:贰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民用航空器维修业及相关行业的投资;房地产经营、租赁业务等。
出资结构: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总资产39,664万元、净资产35,846万元,2007年度净利润9,8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厦门海德有限公司
住所:思明区禾祥东路11号2楼
法定代表人:牟建勇
注册资本:9717.45万元
实收资本:9717.45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叉车及其零部件、铸件、金红石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进口商品除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业务;批发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配件、化工材料(化工危险物品除外)、木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实际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出资结构: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海德公司总资产24,176万元、净资产3,293万元,200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999万元,净利润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集美区灌新路厦门汽车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林小雄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实收资本:1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1、汽车产业投资;2、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3、仓储、配送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与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成立日期:2005年3月24日
出资结构: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8.89%,厦门厦工余威重工有限公司出资11.11%。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海翼开发总资产22,207万元、净资产18,718万元,200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8,031万元,净利润4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标的为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厦工租赁有限公司,新设公司的投资总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1、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2、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与维修;3、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根据《合资经营合同》的相关约定, 此次拟成立公司各方出资比例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厦门航空工业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20%;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厦门海德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
合营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合营各方组成。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7名,由股东委派、外部聘任和选举产生。其中厦工股份委派2名,其他三方各委派1名,全体股东共同从外部聘任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厦工股份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合营各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缴清全部注册资本。合营各方出资后,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租赁公司,目的在于更好的适应信用销售环境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厦工信用管理水平,改善风险管理体系;培育客户忠诚度,培育厦工及代理商的后市场获利能力。租赁公司正式运营后,预计资本回报率在未来五年后将达到25.07%。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培堃、赖增荣、刘陆山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共同投资设立租赁公司,有利于适应信用销售环境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厦工信用管理水平,改善风险管理体系;培育客户忠诚度,培育厦工及代理商的后市场获利能力。
此议案已得到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设立厦门厦工租赁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9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公司”)托管控股股东厦门厦工宇威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威重工”)全资持有的厦工集团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重”)100%股权。
2、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郭清泉、牟建勇、王昆东回避表决。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3、关联交易的影响:三重路面机械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厦工股份托管三重,将完善厦工工程机械产品系列,丰富产品线。厦工以托管方式快速进入路面机械行业,解决了投资资金的压力。利用厦工股份的资源平台,在管理、技术研发及销售、供应配套网络等方面实现协同效应,实现三重快速发展,在实现三重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厦工股份获得托管收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3月28日,公司与宇威重工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宇威重工集团将其全资持有的三重委托给本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公司享有对三重(除资产处置、以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外)的经营管理权,包括选择管理者、人员资产调配优化配置,及经营收益权。托管后三重2008年度净利润基数为500万元,三重实现的净利润超过500万元部份作为厦工托管经营收益。(以后净利润基数每年按10%递增)
本次关联交易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2008年3月28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郭清泉、牟建勇、王昆东回避表决,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均表决同意。
二、关联方介绍
1、厦门厦工宇威重工有限公司
住所:思明区禾祥东路11号5层
法定代表人:王昆东
注册资本:70169万元
实收资本:70169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及其配件制造、加工、修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管理;工程机械租赁;批发、零售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化工、加工贸易等。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宇威总资产649835.33 万元、净资产116833.27 万元,200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69195.91万元、净利润13644.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标的为厦工集团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注册地:福建省三明市。注册资金:人民币4416元,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零件的加工,制造、销售、铸锻件及通用零件的制造、销售;废钢铁收购;汽车运输等。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异地搬迁,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三重总资产75812.73万元,负债68,596.91万元(含专项应付款34470.67),所有者权7046.37万元.2007年度营业收入40669.54万元,实现净利润888.45万元。
根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宇威重工(甲方)将其全资持有的三重委托给本公司(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公司承担对厦工三重进行经营管理职责,并利用公司的营销网络扩大三重产品的销售,利用公司的采购配套降低采购成本。
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在委托经营期限内,本公司享有经营管理权(资产处置、以股权或资产进行抵押、担保除外),具体内容:享有厦工三重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经营收益权及其他权益(包括人员、资产调动优化配置等)。
托管后三重2008年度净利润基数为500万元,三重实现的净利润超过500万元部份作为乙方托管经营收益。(以后每年净利润基数按10%递增)。
托管期收益分配:1、托管收益从三重的净利润中扣减上述净利润基数后支付给本公司。2、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三重相关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出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三重进行收益分配,本公司收取托管经营收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重路面机械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厦工股份托管三重,将完善厦工工程机械产品系列,丰富产品线。厦工以托管方式快速进入路面机械行业,解决了投资资金的压力。利用厦工股份的资源平台,在管理、技术研发及销售、供应配套网络等方面实现协同效应,实现三重快速发展,在实现三重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厦工股份获得托管收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培堃、赖增荣、刘陆山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将完善厦工工程机械产品系列,丰富产品线。厦工以托管方式快速进入路面机械行业,解决了投资资金的压力。利用厦工股份的资源平台,在管理、技术研发及销售、供应配套网络等方面实现协同效应,在实现三重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厦工股份获得托管收益。
议案已得到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
4、《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