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召集中介机构征求创业板意见(上接封一)
2008年04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监会召集中介机构
征求创业板意见
(上接封一)创业板要注意上市企业的行业结构,保持创业企业的行业多样性,以增强创业板的整体抗风险能力,保证创业板的平稳运行;创业板还应严格创业板退市机制,可在主板基础上增加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和流动性等方面的退市情形,以保持创业板的整体形象。此外,中介机构还就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发行审核机制、提高发行的市场化水平以及完善股份限售制度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创业板的推出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扩大对创业企业的资本市场服务,对于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积极影响,建议尽快启动创业板。
2008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昨日,证监会共收到788份反馈意见。社会各界分别从创业板的发行上市标准、发行审核制度、保荐机构的作用与职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对完善创业板发行及相关制度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