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S*ST朝华管理人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S*ST朝华今天公告,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三中院于3月31日就该报告向管理人出具的回函,根据重整计划,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公司主张权利。由此,公司重整计划自3月24日起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