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建议公开要约采用电子版招股章程
2008年04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丽娜)
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昨日发表联合咨询文件,建议在公开要约中,容许公司在若干指定网站刊发电子版本招股章程的情况下发出纸张形式申请表格。
有关建议将容许收款银行在公开要约中派发纸张形式的申请表格时无须同时派发纸张形式的招股章程,条件是须有电子版本的招股章程在网上刊发,以及须符合旨在保障投资者的其它规定。投资者可在收款银行的指定分行索取纸张形式的招股章程。该项建议预计会降低交易成本,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邀请公众在5月30日前就有关建议提交意见。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在制定该项建议时主要是考虑到互联网日益普及、香港交易所网站是发行人信息的主要来源及环境保护等因素。(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