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暨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投资广州南沙二甲醚项目的决议》(公司有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一)为进一步发展综合能源业务,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广州南沙发展替代燃气有限公司(简称“替代燃气公司”),在广州南沙投资建设100万吨/年燃料级二甲醚项目(简称“南沙二甲醚项目”)。项目已获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总投资为83,718万元人民币,首期建设规模为20万吨/年。
(二)替代燃气公司注册资本金约为1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广州发展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投入现金约11,200万元,持有70%股权,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投入土地,持有30%股权。
(三)二甲醚作为二十一世纪高效清洁的能源产品,已列入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主要用于替代城市燃气和车用柴油。珠三角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经济的快速增长形成对能源的巨大需求,该地区油气资源短缺,为二甲醚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公司投资建设南沙二甲醚项目,将利用南沙油库华南地区甲醇集散中心的优势,解决二甲醚生产原材料的供应,同时利用南沙燃气管网和燃气销售网络,向用户提供安全清洁的替代燃气,使公司天然气业务逐步形成资源、运输、中转、销售一体化产业链,确保珠三角地区能源的安全稳定供给,满足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关于同意投资设立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的决议》(公司有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一)为加强公司煤炭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煤炭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二)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其中,广州发展煤炭投资有限公司投入现金9,000万元,持有90%股权,广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入现金1,000万元,持有10%股权。
(三)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正在建造四艘散货船舶,建成后将使公司拥有超过20万吨的煤炭运输能力和每年500万吨以上的运输量。此次公司投资设立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将经营管理四艘散货船舶,与现有煤炭资源、中转设施和销售网络,形成煤炭业务资源、运输、中转、销售一体化产业链,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保障公司在珠三角地区所需煤炭资源的稳定供给。
三、《关于同意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议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提案>的决议》(公司有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一)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
(二)为满足公司综合能源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并在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
(三)授权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发行金额,以及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其他相关事宜。
(四)提请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3月20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公告”,并订于2008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由于公司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6.993%股份)提出了《关于建议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提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增加该临时提案后,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内容如下: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
9、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0、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审议公司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建议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除增加审议内容外,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内容以公司2008年3月20日发布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