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8)浦民二(商)初字第1063号传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浦东分行”)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良华展发酒店有限公司,因工行浦东分行获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龙长生先生因涉嫌逃汇、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已被批捕,要求提前归还借款人民币1800万元(借款期限2007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9日)而提起诉讼。目前,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上海良华展发酒店有限公司、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8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公司正积极与原告协商解决此案。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08-020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28日、3月31日、4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08年3月19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目前公司相关情况的公告》(临2008-012号),公司一旦获得经核实的需要披露的信息,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