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28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董事和监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独立董事。会议于2008 年4月1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逄奉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
截止2008年4月1日,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在互保额度以内,根据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借款银行的要求,公司同意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8亿元的最高额授信提供担保。
由于单笔担保额度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因此以上议题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8-015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人民币38,000万元(含外汇含外币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数额)
●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69,527.83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2008年4月1日,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分别在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10月13日和2008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在互保额度以内,公司同意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8亿元(含外汇含外币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数额)的最高额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形式: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肖庆周
注册资本: 554,171,400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原盐、碱盐、灭火剂、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306,931,222.64元,净资产6,239,551,800.78元,实现销售收入21,349,270,351.53元,利润总额1,131,415,567.30元。
三、董事会意见
山东海化集团是集盐化工、煤化工和石油化工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企业,2007年列入中国企业500强。
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无管理关系或其他关系。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发展友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在经济合同、借款担保方面建立互保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山东海化集团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还债务的能力,与其签订为期两年的互保协议,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并且本次互保不新增额度,对公司不会构成危害。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69,527.83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4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本次对外担保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7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8-016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8年4月18日在潍坊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股东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4月18日上午9:00,会议时间预定半天;
3、会议地点:潍坊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4、见证律师: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
截止2008年4月1日,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在互保额度以内,根据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借款银行的要求,公司同意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8亿元的最高额授信提供担保。
三、出席会议人员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截止2008年4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参加本次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3、登记时间:2008年4月17日8:00——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计小勇 王增宝
电话:(0536)2275007
传真:(0536)725214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凭会议出席证出入会场;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