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3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8年4月2日上午9:30,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宝应县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振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数84,923,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4%。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二○○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二○○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二○○七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二○○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二○○八年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84,910,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13,000股,弃权0股。
6、二○○七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07年末15,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780万元。
同意84,5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2%,反对0股,弃权400,000股。
7、二○○八年生产经营计划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二○○七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二○○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二○○八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同意14,830,3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七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二○○八年度薪酬标准
同意84,510,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1%,反对13,000股,弃权400,000股。
12、董事会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同意84,510,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1%,反对13,000股,弃权400,000股。
13、董事会激励基金第二次运用方案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对贷款银行和贷款条件的选择性,公司将200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2007年度的197,000万元增加至293,0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92,000万元,保函、信用保证和票据额度6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134,000万元。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5、关于制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6、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7、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同意84,923,0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17个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宝胜股份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