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公司调查
  • B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2008 年 4 月 3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版:要闻
    我国将支持符合条件矿产勘查开采企业境内外上市
    亚行:今年中国GDP增幅或降至10%左右
    “大限”已到 74座城市未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市场估值体系
    紊乱局面亟待扭转(上接封一)
    磷钾肥出口
    将征30%暂定关税
    审计机关25年来
    为国家增收节支2800多亿
    国家战略储备矿产地矿业权
    由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持有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家战略储备矿产地矿业权由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持有
    2008年04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祥明
      ⊙本报记者 于祥明

      

      《全国地质勘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地质勘查基金的部署重点和运行方式。对纳入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的矿产地,由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持有矿业权。

      《规划》提出,中央地勘基金着重用于国家确定的重要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在国土资源大调查等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础上,对于找矿潜力大、具有一定风险、属于重点成矿区带和国家规划区的重点矿种,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有序的原则,由中央地勘基金整装勘查,形成国家大型勘查开发基地。

      《规划》表示,对纳入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的矿产地,由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持有矿业权,并适时调控矿业权市场;对其他需要转让的矿业权,采取市场竞争的方式,在降低商业性勘查风险后,有偿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来引导社会勘查资金投入,来体现中央地勘基金所代表的国家意志,共同取得勘查“大成果”和地质找矿的“大突破”。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将按照“开放式运作、合同制管理”、“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鼓励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参与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投资合作。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矿业权人投资主体,可以以矿业权或资金等与地勘基金合作,地勘基金将以国家需求为导向,按照市场规则,优选项目和勘查单位,开展合作勘查。

      其中,由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全额投资形成的勘查成果,以市场方式有偿出让矿业权后中央财政所得收益,主要用来补充地勘基金,实现基金自身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地质勘查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形成的勘查成果,将按照投资比例和合同约定转让地质勘查基金形成的权益,其转让所得收益用来补充地勘基金。在矿业权转让时,社会资本合作方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