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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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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4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科技        公告编号:2008-04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2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 2008年4月1日在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须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8,004,181.2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37,915.66 元,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737,915.6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287,221.69元。

    由于公司以输配电领域为主业,该类业务属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资金需求量较大的产业,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拟将现有资金主要用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出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5,649,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1股(由公司缴纳因送股产生的相关税费),共送股6,356,499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9股,共转增57,208,496股。

    本议案尚须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的议案》。

    公司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的规定,追溯调整2007年度合并报表期初净资产150,812,757.61元,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下属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贷方余额8,857,158.66元,调增年初股东权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将2006年12月31日持有的长征电器、凯乐科技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从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后计入资本公积64,254,392.55元。

    3、所得税: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调整项目主要为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母公司未弥补亏损等;经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母公司未弥补亏损、及企业所得税税率复核,调增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年初股东权益调增43,418,080.28元。

    4、少数股东权益:根据新准则少数股东权益在所有者权益项下列示,以及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经对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未弥补亏损、及企业所得税税率复核后,调增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年初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调增36,371,390.70元。

    5、其他:①公司投资的四川银河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权益核算,该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对07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追溯调整后,将2006年6月30日置换时公司支付的对价低于可享受净资产份额金额1,134,646.22元计入营业外收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增加06年7-12月净利润,本公司调整增加投资收益107,316.18元;合计增加1,241,962.40元;②将2006年末未分配利润中包含的以前年度已宣告发放但未支付的现金股利累计数3,330,226.98元,转入应付股利;以上①、②合计净调减2,088,264.58元。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8年度,拟继续聘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不含差旅费)。

    本议案尚须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顾勇彪、王国生、唐捷、赖永久、梁峰、陈丽花、张志浩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被提名人梁峰、陈丽花、张志浩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张志浩先生为新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彪、梁峰、陈丽花就董事会提名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顾勇彪、王国生、赖永久、唐捷,独立董事候选人梁峰、陈丽花、张志浩符合有关任职资格的要求,选举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顾勇彪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王国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唐捷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赖永久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梁峰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陈丽花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张志浩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须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征电气”)为我公司的关联方。2008年,本公司为长征电气控股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以及广西银河艾万迪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生产厂房、办公场所以及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向长征电气出售有关产品配套件以及购买长征电气的有关产品。初步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9190万元,其中场地租赁收入190万元/年,销售产品配套件5000万元,采购货物4000万元。

    因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潘琦、姚国平、王国生对本次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有关要求,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刘志彪、陈丽花、梁峰对该议案

    的审议事前经得认可,并在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详见“关于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须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调整,修订情况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北海市广东南路银河科技大厦八楼 邮政编码:536000”

    现修订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邮政编码:536000。”

    2、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现修订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3、、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现修订为:“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行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10%以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银行贷款决策权,报董事会备案。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议案尚须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邓丽芳为证券事务代表。

    邓丽芳,女,专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在梧州日晶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在本公司资金管理部工作,200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助理。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详见《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召

    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一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勇彪,本科、工程师。曾任湖南长沙有色金属材料厂党委书记、湖南省凤凰县副县长,北海市鼎盛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6月至2003年4月任公司副总裁,2003年4月至2005年8月任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2006年6月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

    王国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南京大学副教授,2002年6月至2005年1月末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200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截至目前,该董事候选人兼任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9,300股;2006年6月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

    赖永久,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1990年11月至2004年2月历任国营永星无线电器材厂长、党委副书记,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电子元器件事业部总经理。兼职: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2006年6月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

    唐捷,男,硕士,2000年12月至2003年2月任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3年5月至2005年3月任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任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丽花,会计学副教授。1986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会计学硕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1999年3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和税务管理的教学和研究。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峰,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3年毕业于苏州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并执业于南京经济律师事务所,1997年至今任职于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志浩,高级经济师,1990年12至2000年12月任南宁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2001年1月至2006年6月任南宁市法制局局长兼南宁市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科技        公告编号:2008-06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本公司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因购买、销售相关产品及提供经营场所、土地使用权租赁预计全年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19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征电气简介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494号文和证监发字495号文批准,于199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并于同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公司注册资本为322,872,810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200001201823,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100号;法定代表人:唐勇;企业类型属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模具、机械加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持有银河科技15.55%的股权,同时持有长征电器22.45%的股权;银河科技通过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长征电器14.21%的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

    财务状况较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向长征电气控股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及广西银河艾万迪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生产厂房以及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向长征电气出售气箱等相关产品; 本公司向长征电器采购变压器开关等产品。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190万元,其中场地租赁费用190万元/年,销售货物5,000万元,采购货物4,000万元。

    三、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及劳务进一步划分关联人预计总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销售产品气箱等长征电气50002.7%
    采购产品变压器开关、成套设备等长征电气40003.7%
    房屋租赁租赁厂房、生产场地、土地使用权长征电气19090%
    合计  9190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如果有国家定价,则适用国家定价;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如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同意委任独立的审计师或评估师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从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本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办公场所、生产厂房提高了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关联董事(潘琦、姚国平、王国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同意交易的决议后正式生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本公司和长征电气已于2007年4月4日签署了《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银河开关向本公司租赁生产所需办公场所、生产厂房,股权转让给长征电器后,每年支付场地租赁费用人民币120万元整。

    (二)本公司于2007年8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银河艾万迪斯风力发电限公司租赁本公司土地建设生产厂房的议案》,银河风电向本公司租赁土地建设生产厂房、土地及相关办公场所租赁费人民币70万元/年。

    (三)本公司和长征电气于2008年4月1日签署了《银河科技与长征电气2008年购销框架协议》,2008年本公司将向长征电气采购产品4000万元,出售产品5000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银河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银河科技与长征电气2008年购销框架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科技        公告编号:2008-07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丽花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梁峰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志浩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科技        公告编号:2008-08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丽花,作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丽花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陈丽花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陈丽花(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陈丽花

    日期:二00八年四月一日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梁峰,作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梁峰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4. 上市公司全称: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5. 本人姓名:梁峰

    6.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梁峰(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梁峰

    日期:二00八年四月一日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志浩,作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志浩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7. 上市公司全称: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8. 本人姓名:张志浩

    9.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张志浩(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张志浩

    日期:二00八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科技     公告编号:2008-09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29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公司邀请人员;

    (2)截止2008年4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2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五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一、三、四、五、六、七、九、十已经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08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议案二、八已经公司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过,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08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08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银河科技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真:0779-3926916

    联 系 人:唐捷、邓丽芳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科技     公告编号:2008-10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4月1日在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 4名,监事梁建波委托监事会召集人郭正确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郭正确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通过一系列检查、监督、审核活动,形成下列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是恰当的。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制度系统。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对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4、公司购入、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郭正确、赵新民、曾宇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蔡琼瑶、邓丽芳组成新一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对于徐森、梁建波、殷仁巍担任监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肯定。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郭正确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赵新民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曾宇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第一至第五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一日

    附:1、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正确,大专,经济师。曾任国营永星无线电器材厂团委书记、工会主席,1998年10月起至今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截至目前,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新民,会计师,2002年3月至2007年1月任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截至目前,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宇,本科,2003年8月至2006年5月先后任北海银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厂站自动化部项目经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北海银河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蔡琼瑶,本科。具有律师资格,曾任四川省安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00年起至今任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专员。截至目前,该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邓丽芳,专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在梧州日晶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在本公司资金管理部工作,200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助理。截至目前,该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