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4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08-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于2008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于2008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表决人数为8人,董事白起鹤因公请假。与会董事一致通过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证监会和证监局开展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公司治理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设立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二人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二人名为独立董事。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提案。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