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向中粮生化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出售资产、向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并向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统称“重大资产重组”)及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重大事项。为履行相关程序,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现公司股票正处停牌阶段。
在公司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原则通过上述重大事项后,有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拟出售资产、收购资产的审慎调查及审计与评估的现场工作,并陆续出具了截止2007年9月30日资产评估报告(已完成在国资委及中国华润总公司的备案工作)、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对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有关问题也给予了原则同意的批复。
2008年3月19-21日通过网络投票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议案(公司相关公告及重组、股改相关资料刊载于2008年3月4日、3月2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材料已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待审批/核准。
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改的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S吉生化 公告编号:临2008-23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权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11月25日,中粮生化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了上述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 (公司重大事项提示公告、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收购人收购报告书摘要刊登于2005年11月29日《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刊登于2005年12月9日《上海证券报》)。
中粮集团及华润集团届时已分别将上述股份转让相关材料报送致相关审批部门,并获得了国家国资委等部门的批复,由于本公司一直没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因而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述股份转让所涉及收购事宜审核无异议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核准,也尚未办理转让股份的过户手续和变更登记(公司临时公告刊登于2006年7月7日《上海证券报》,公司2006年中报及此后的定期报告均有描述)。
本公司于2007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向中粮生化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出售资产、向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并向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统称“重大资产重组”)及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重大事项。
上述重大事项进展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华润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及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协商终止2005年11月25日华润集团与中粮生化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由华润集团将所持本公司86,978,43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公司收到中粮集团转来的就上述事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