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在设计、风险披露、透明度等方面存在问题,但是投资者对于银行系理财产品的态度也需要更为理性。一位接近银监会的人士透露,银监会已经高度关注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遭受损失所表现出来的过激行为。不少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投资者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也应有一个正确的、理性的心态。
“市场总是有升有跌。如果银行产品设计者能够正确预测市场走势,自己早就赚了很多钱,也不需要给银行打工了。”某银行个人金融部门负责人如此回应媒体对于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的质疑。
一位外资银行产品设计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海外市场,类似的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如果市场出现大幅下跌、引起产品收益下降,投资者不太会有国内投资者那么强烈的反映。此外,由于挂钩产品涨跌,银行理财产品在到期日之前出现亏损或盈利,都只是浮动亏损或盈利而非最终表现。
而3月上旬,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也曾表示,中国理财市场刚发展不久,需要有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对理财市场的未来要有一个长远的判断。
李伏安也指出,投资者需要区分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的收益判断标准。判断理财产品是盈利还是亏损,应该跟同类的资本市场标杆产品相比较。如果在市场大规模亏损的情况下,产品是零收益但起码保本,那么这款产品就算比较好的。所有的金融产品一定不是简单地靠利率或者资本回报率来算的,一定是按市场表现来计算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就无所作为。一位负责产品设计的银行人士说,银行在推介理财产品时,不仅仅要讲述产品好的一面,也要把相关的风险全部披露出来、解释给客户。比如,银行产品的最高预期收益并不一定是投资者能够真实获得的收益,在不同情形下,投资者的最终收益也不尽相同。
市场上还有观点认为,银行可以考虑把产品收益的计算公式介绍给客户。但上述银行人士表示,如果理财产品涉及金融衍生产品,部分衍生产品的计算方式又极为复杂、甚至需要模型来运算的话,即便银行把计算公式介绍给客户也难以解释清楚。此外,其中可能涉及银行产品架构的商业机密,银监会也没有要求银行把这部分内容一定揭露给客户。
对于理财产品合同文本用词专业化的质疑,上述银行人士表示,既然是合同文本就一定要用专业的法律预言来书写。但是银行需要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业务人员,把相关的收益、风险完整、通俗地向客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