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健子公司获终审结果
2008年04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深天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与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有了终审判决结果。深天健2008 年4 月3 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市政公司需返还盐田港集团多付的工程款3626.98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共161.624万元,盐田港集团负担124.9万元,市政公司负担36.7万元。
由于这次诉讼属于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需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因本金与利息已计提完毕,故此次诉讼结果对公司2007 年度利润和以后年度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正在通过市国资委与盐田港集团及相关单位进一步协调,争取把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