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酒店资产遭拍卖
2008年04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应尤佳)
根据中钨高新与海南发展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司需以拥有产权的抵押物三亚金海大酒店的抵押部分资产抵偿所欠海发行的5000万元借款及其利息。
2008年4月2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亚金海大酒店进行了拍卖,以1.7亿元拍卖成交。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海发行清算组确定借款本息金额,而且三亚金海大酒店经营期间的债务、员工安置等问题还未清算及解决。因此,三亚金海大酒店拍卖款对公司财务状况是否产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应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