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大股东持股锁定三年
2008年04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贺建业
⊙本报记者 贺建业
ST平能近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平煤集团的承诺,平煤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62294.7万股股票在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限自2007年10月8日开始计算。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该部分股票于2010年10月8日上市流通。
据悉,根据此前的股改方案,草原兴发(现ST平能)原三大股东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计22294.7万股将分别于2007年4月6日、2008年4月6日、2009年4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07年4月16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了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对草原兴发进行重组。根据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原三大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294.7万股转让给平煤集团,并于2007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根据资产重组方案,草原兴发(现ST平能)向平煤集团公司定向发行4亿人民币普通股用于购买平煤公司置入的相关资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于2007年10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限为36个月。至此,平煤集团公司共计持有ST平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62294.7万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