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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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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封六版)
    2008年04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封六版)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T-83月27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34月3日初步询价截止日
    T-24月7日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4月8日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4月9日网上资金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T+14月10日确定回拨后(如有)的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24月11日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4月14日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依上证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关于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及《关于实施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

    (十一)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二)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规模为37,660万股。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8年4月9日(T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37,660万股“金钼股份”股票输入在上证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上证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证所交易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三、申购数量的规定

    (一)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二)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万股。

    (三)除法定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能撤单。资金不实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法定机构证券账户每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37,660万股。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网上申购程序

    (一)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金钼股份”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上证所的股票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08年4月9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二)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金钼股份”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08年4月9日前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三)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证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一)申购配号确认

    2008年4月10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08年4月10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及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上证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8年4月11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二)公布中签率

    2008年4月11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三)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8年4月11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2008年4月12日(T+3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的《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四)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六、结算与登记

    (一)2008年4月10日(T+1日)至2008年4月11日(T+2日),全部申购资金冻结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上证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

    (二)2008年4月11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三)2008年4月14日(T+3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16.57元/股(投资者网上申购价格),则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申购款的差价部分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通过各证券交易网点向投资者退还;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认购款项划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资金交收账户。

    (四)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七、申购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八、网上路演安排

    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8年4月8日(T-1日)14:00-17: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九、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宝平

    联系人:秦国政、杨侃民

    电话:(029)8832 0019

    传真:(029)8832 0330

    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51号高新大厦

    2、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湄、江禹、王磊、任佳、葛青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人:销售交易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21)50372588。

    发行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