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日,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共同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招标工作正式宣布中标结果,本公司顺利中标其中4个招标包项目。
本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招标共招标5个包,包括:第一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5-8W)、第二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9-14W)、第三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18-24W)、第四包—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 、第五包—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及支架)。本公司参与了其中第一、二、三、五包项目,并且在所投的4个包项目上均以综合评分第一名顺利中标。(相关内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十一五”期间国家通过财政补贴资金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本次共推广5000万只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
根据本次招标的相关文件,本次招标目的系为确定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产品及协议供货价格(安装到户的价格)。中标企业根据国家下达的推广任务和地区任务分配情况,配合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具体实施。
本次中标将对本公司节能照明产品的销售起到正面推广及促进作用,并可能在今后带动公司国内销售,关于本次中标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地区、数量及金额讲在中标公示后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分配数量规定执行,目前本公司尚无法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公司将在具体承担项目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要求披露后续事项。
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8日
股票简称:浙江阳光 股票代码:600261 公告编号:临2008-018
关于中标“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