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7日上午9:30在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人福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3 名,代表股份 72,380,4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89,085,686股)的18.6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72,380,4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0人,代表股份股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公司已于2008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分别刊登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〇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自2008年4月6日下午15:00起至2008年4月7日下午15:00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以现场方式或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二○○七年年度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72,380,419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公司董事会二○○七年年度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72,380,419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公司监事会二○○七年年度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72,380,419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公司二○○七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72,380,419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公司二○○七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72,380,419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公司二○○七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72,380,419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公司二○○七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72,380,419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八)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72,380,41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72,380,41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关于停止实施向特定对象增发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向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当代科技、关联自然人艾路明先生、张小东先生、周汉生先生回避表决。
参加表决的部分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7,615,711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对本议案所列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人表决,各分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是:同意72,380,41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名单为:王学海、李杰、艾路明、张小东、邓霞飞、朱建斌、谢获宝、莫洪宪、杨祥良。
(十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对本议案所列监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人表决,各分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是:同意72,380,41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其中,杜燕云、李光静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已经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详细情况见本公告披露日同时公告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名单为:杜越新、齐谋甲、明华、杜燕云、李光静。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项至第九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第十项为特别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的结果尚须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吴和平律师、温莉莉律师到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原始资料、会议通知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原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七日
股票简称:人福科技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08-009号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二○○八年四月七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选举杜燕云女士、李光静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任职期限为三年,自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