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获中国银监会批复暨开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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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公司接到《中国银监会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8]112号)。中国银监会就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批复:
一、批准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MINSHENG FINANCIAL LEASING CO.,LTD”;公司住所为: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3号楼402、502单元。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亿元人民币。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持有股份及持股比例如下: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6亿元人民币,持有股份2,600,000,000股,持股比例81.25%;
(二)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亿元人民币,持有股份600,000,000股,持股比例18.75%。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吸收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银行股东除外);
(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
(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外汇借款;
(九)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核准公司董事及高管的任职资格。
五、批准《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日获得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开业。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