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07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2号文件《关于核准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2007年2月12日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7,37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05.9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168.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7 年2 月25 日全部到位,并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浙天会验字[2007]第19 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0,124,107.83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7,081,967.83元,支付土地出让金33,042,14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净额42,804,8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7年度累计利息收入806,601.70元,手续费支出2,095.17元。
综上,截至200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556,098.70元。
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见下表: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银行慈溪支行 | 817063562908092001 | 募集资金专户 | 13,936,841.37 |
中国农业银行慈溪支行 | 39502001040016629 | 募集资金专户 | 7,931,740.79 |
中国工商银行慈溪支行 | 3901300019000074599 | 募集资金专户 | 7,187,516.54 |
3901300029000015709 | 募集资金专户 | 500,000.00 | |
合 计 | 29,556,098.7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07 年4 月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慈溪支行(以下统称为“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公司每季度由审计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董事会上报内部审计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07 年2 月25 日募集资金到位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共计投入9,012.4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本年度效益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07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168.0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12.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12.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生产线项目 | 否 | 9,368.00 | 未变更 | 4,550.00 | 5,042.05 | 5,042.05 | 492.05 | 110.81[注] | 2008.10 | — | 未投产 | 否 |
年产4000万只点火枪生产线项目 | 否 | 4,180.00 | 未变更 | 2,100.00 | 1,306.26 | 1,306.26 | -793.74 | 62.20 | 2008.10 | — | 未投产 | 否 |
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生产线项目 | 否 | 8,305.00 | 未变更 | 4,660.00 | 2,664.10 | 2,664.10 | -1,995.90 | 57.17 | 2008.10 | — | 未投产 | 否 |
合计 | 21,853.00 | 11,310.00 | 9,012.41 | 9,012.41 | -2,297.59 | 79.6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4000万只点火枪生产线项目和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生产线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发生了变更和公司根据市场形势,适当调整了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之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之说明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尚未完成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生产线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均超过计划进度,主要系公司为了防止设备价格的波动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较大的影响,部分设备的采购早于原计划,导致项目资金使用超出承诺。
(二) 调整后预计年度投资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2007年投资金额 | 项目实施计划 | 合计 | |
2008 | 2009 | ||||
1 | 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生产线项目 | 5,042.05 | 4,325.95 | 0 | 9,368 |
2 | 年产4000万只点火枪生产线项目 | 1,306.26 | 6,998.74 | 0 | 8,305 |
3 | 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生产线项目 | 2,664.10 | 1,515.90 | 0 | 4,180 |
合计 | 9,012.41 | 12,840.59 | 0 | 21,853 |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和年产4000万支点火枪三个技改项目,原计划在慈溪市慈东工业区B41、B43地块内实施。鉴于公司上市后,慈溪市政府加大了对公司的扶持力度,特批准杭州湾新区部分土地作为公司募集资金实施用地。为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期发展,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杭州湾新区,详细地址为“慈溪市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距离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仅4公里。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均保持不变,按原计划进行。
该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也出具了同意该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认为符合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法律程序。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有资金投入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 个月(2007 年5 月9 日至2007 年11 月8 日),公司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根据公司2007 年10 月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07 年11 月7 日召开的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即2007 年11 月8 日到2008 年5 月7 日。公司保荐人发表了同意上述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成投产,尚未产生结余募集资金。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07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行为。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5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8年4月7日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新华先生主持,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通知》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等有关规定,公司重新编制了2006 年度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并追溯调整了2007 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的说明》。
六、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200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11月1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考虑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贷款需要,公司2008年度对各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如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具体实施。
公司向宁波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7000万元;
公司向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7000万元;
公司向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3000万元;
公司向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2000万元。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七、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2008年度贷款额度的预案》。
根据公司经营运作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预计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在2008年度内向银行贷款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额度内借款并签署合同文件。
八、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拟向其支付2008年的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九、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因公司2007年度开始适用新会计准则,对控股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按照成本法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了期初未分配利润5,064.01万元。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天会审〔2008〕768号《审计报告》确认,2007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2,378,294.2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237,829.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3,346.05元,减去2007年已分配利润2,040万元,2007年末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33,810.91元。
鉴于公司2007年末可分配利润较少,200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派,剩余8,933,810.9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拟以截止2007 年12月31 日总股本115,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5,600,000股增加为150,280,000股,转增股本后剩余资本公积65,482,300元。
十、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预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服务,公司2008年度拟支付给董事、监事的报酬(税前)的具体标准如下:
董事长:22万元;副董事长:16万元;其他非独立董事:12万元;独立董事:4万元;监事会主席:8万元;职工代表监事:8万元;其他监事:6万元。
十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为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完善和优化内部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公司2008年度拟支付给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报酬(税前)的具体标准如下:
总经理: 16万元;副总经理: 12万元;财务总监: 12万元;董事会秘书:12万元。上述人员如果兼任公司董事或兼任两个以上高级管理职务,则按较高标准支付。
十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十五、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 年5月5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以上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十项议案均需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 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6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 年4月7日在本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应到、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继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0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报告》。
5、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200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预案》。
6、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2008年度贷款额度的预案》。
根据公司经营运作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预计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在2008年度内拟向银行贷款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同意公司在此额度内借款并签署合同文件。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勤勉尽职,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准,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拟向其支付2008年度的审计费用为40万元。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因公司2007年度开始适用新会计准则,对控股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按照成本法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了期初未分配利润5,064.01万元。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天会审〔2008〕768号《审计报告》确认,2007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2,378,294.2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237,829.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3,346.05元,减去2007年已分配利润2,040万元,2007年末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33,810.91元。
鉴于公司2007年末可分配利润较少,200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派,剩余8,933,810.9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拟以截止2007 年12月31 日总股本115,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5,600,000股增加为150,280,000股,转增股本后剩余资本公积65,482,300元。
9、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预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服务,公司2008年度拟支付给董事、监事的报酬(税前)的具体标准如下:
董事长:22万元;副董事长:16万元;其他非独立董事:12万元;独立董事:4万元;监事会主席:8万元;职工代表监事:8万元;其他监事:6万元。
10、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 年5月5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以上议案除第十项外,其余各项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7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和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为上述四家子公司2008年度内的银行融资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其中,为宁波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年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为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年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人民币,为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年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为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年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公司拟为以上四家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资产抵押担保,具体条款以与各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该议案已由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24万美元,主要经营电子元件,打火机,电器配件,文具,五金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本公司货物汽车运输;自营(不含分销)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宁波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9,217,013.58元,净资产为41,022,285.88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517,827.55元,实现净利润10,476,051.31元。
(二)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400万美元,主要经营打火机、点火枪、电子元件(除国家限制项目)、五金配件、传感器、塑料制品制造。自营(不含分销)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1,737,633.94元,净资产为46,939,856.68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511,103.76元,实现净利润10,239,275.04元。
(三)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318万美元,主要经营生产打火机、点火枪、相关电器配件、电子元件、塑料制品、文具,销售本公司产品。(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需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8,944,134.74元,净资产为35,160,905.21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1,712,488.73元,实现净利润9,930,331.16元。
(四)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0万美元,主要开发和生产电子喷雾器、电子元件、电器配件、电子塑料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其他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73,859,396.05元,净资产为 32,554,500.81 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144,510.33 元,实现净利润-2009,878.69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四家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公司法》有关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条款、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1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65%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所有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独立董事及保荐人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公司200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决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傅贤江先生、沈志龙先生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贵公司(以下称:新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的约定,就贵公司2008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发表以下保荐意见:
贵公司2008年拟为以下四家控股子提供担保额度如下:向宁波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000万元;向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000万元;向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000万元;向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贵公司2008年向上述四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9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系各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于上述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新海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合计已超过新海股份上年未净资产的5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贵公司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应当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为此,本保荐人对贵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08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8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08 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08年5月5日(星期一)下午14:00。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8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28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二:《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2007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五:《关于决定公司200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决定公司2008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聘请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08 年4 月28 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08 年4月30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通讯联系:
会议联系人:孙宁薇 郑清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北三环东路239号 邮编:315300
联系电话:0574-63029608 传真:0574-63029192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议案一 | 《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议案二 |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议案三 | 《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议案四 | 《2007年度财务报告》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议案五 | 《关于决定公司200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议案六 | 《关于决定公司2008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议案七 | 《关于聘请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议案八 | 《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议案九 | 《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