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7,052,986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1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2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1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1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原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出具股改承诺函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按规定履行了上述承诺。
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虹集团)进一步特别承诺及履行情况:
1、持有的四川长虹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两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第三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但从第二年起由于四川长虹引进战略投资者或由于资本运作进行换股而转让股份除外。上述情况下的股份转让将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同时,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长虹集团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虹集团严格按照前述承诺未出售或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2、长虹集团承诺,截至四川长虹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实施前,如果存在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所持股份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况而无法安排对价;或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未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而无法安排对价等情况,长虹集团承诺代为垫付上述股东需要安排的对价。对于由长虹集团代为垫付对价的股东,长虹集团保留日后追偿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的权利,且该等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须获得长虹集团的同意,并由四川长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长虹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长虹集团承诺将向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利用公司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长虹集团已向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提案》,该项议案已获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4、长虹集团承诺将向本公司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4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长虹集团已按承诺有关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提议,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不低于长虹集团承诺要求,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已于2007年7月6日实施完毕。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2006年4月12日,本公司发布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公告,根据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长虹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本公司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26,600万股股份用于抵偿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定向回购的实施日为2006年4月11日,定向回购完成后,第一大股东长虹集团的持股数量由定向回购前的842,203,793股变更为576,203,793股;公司总股本由股改实施后的的 2,164,211,418股变更为1,898,211,418股。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在2006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本公司于2007年4月12日首次安排限售流通股份上市,股改实施后至首次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期间股东持股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司2007年4月6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四川长虹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股改实施完成后至2007年4月5日,四川省天立实业公司等6家被垫付对价的股东向长虹集团偿还了全部被垫付的对价股份共计1,120,182股,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该等股份于2007年4月12日起上市流通。
2007年4月5日至2007年5月17日,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8家被垫付对价的股东向长虹集团偿还了全部被垫付的对价股份共计3,420,645股,鉴于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该等股份于2007年5月24日起上市流通,相关公告详见2007年5月18日《上海证券报》。
2007年5月18日至2008年4月7日,昆明盛天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等8家被垫付对价的股东向长虹集团偿还了全部被垫付的对价的股份共计603,038股,该部分股东所持限售流通股份尚未安排上市流通,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有关规定,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已满,本公司拟于2008年4月14日申请该等股份上市流通。
长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原持股数为576,203,79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0.36%,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至今,长虹集团共计收到22家垫付对价股东共计偿还的对价股份5,143,865 股,目前长虹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581,347,65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63%。
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股份转让而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本公司大股东长虹集团对本公司资金占用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已清偿完毕,目前不存在大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本次申请上市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和本公司为其担保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就本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四川长虹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长虹集团的承诺事项在本次核查后仍然需要继续履行,保荐机构将持续督促指导长虹集团严格履行其承诺事项;
2、公司提交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中就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长虹集团历史上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已经全部清偿完毕,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5、四川长虹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7,052,986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14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581,347,658 | 30.63% | 94,910,571 | 486,437,087 |
2 | 昆明盛天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529,789 | 0.03% | 529,789 | 0 |
3 | 绵阳绵州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 468,289 | 0.02% | 468,289 | 0 |
4 | 绵阳市科技城市信用社 | 405,782 | 0.02% | 405,782 | 0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14,562 | 0.02% | 314,562 | 0 |
6 | 南通市光明空调销售中心 | 312,140 | 0.02% | 312,140 | 0 |
7 | 重庆无线电厂 | 61,130 | 0.00% | 61,130 | 0 |
8 | 王宇清 | 26,031 | 0.00% | 26,031 | 0 |
9 | 张杏芬 | 12,987 | 0.00% | 12,987 | 0 |
10 | 绵阳银隆汽修厂 | 11,705 | 0.00% | 11,705 | 0 |
11 | 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950,000 | 0.10% | 0 | 1,950,000 |
1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1,357,824 | 0.07% | 0 | 1,357,824 |
13 | 苏州久利电子有限公司 | 403,104 | 0.02% | 0 | 403,104 |
14 | 云南省玉溪百货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339,456 | 0.02% | 0 | 339,456 |
15 | 徐州白云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 339,456 | 0.02% | 0 | 339,456 |
16 | 湖南省益阳电容器厂 | 339,456 | 0.02% | 0 | 339,456 |
17 | 玉林市星火实业总公司 | 339,456 | 0.02% | 0 | 339,456 |
18 | 四川省成都市日用电器公司 | 339,456 | 0.02% | 0 | 339,456 |
19 | 益阳大利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 339,456 | 0.02% | 0 | 339,456 |
20 | 成都市洪兴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0.01% | 0 | 200,000 |
21 | 绵阳李氏企业有限公司 | 6,736 | 0.00% | 0 | 6,736 |
22 | 绵阳市宏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 | 0.00% | 0 | 1 |
合 计 | 589,444,474 | 31.05% | 97,052,986 | 492,391,488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1)原股东四川省绵阳市绵州宾馆更名为绵阳绵州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2)经司法裁定,原股东苏州苏育达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转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持有;
(3)原股东哈尔滨宇创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清算,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转由自然人股东王宇清和张杏芬持有。
(4)除长虹集团外,本次上市流通的昆明盛天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等9家股东所持股份已于2007年4月12限售期届满,但因当时尚未向长虹集团偿还对价暂未上市流通,目前该等9家股东已向长虹集团偿还了全部垫付对价,本次安排予以上市流通。
(5)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限售流通股东因暂未向长虹集团偿还垫付的对价,根据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规定,该等股东所持股份暂不安排上市流通。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前两次上市流通时间分别为2007年4月12日和2007年5月24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581,347,658 | -94,910,571 | 486,437,087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8,057,798 | -2,103,397 | 5,954,401 | |
3、自然人持有股份 | 39,018 | -39,018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589,444,474 | -97,052,986 | 492,391,488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308,766,944 | 97,052,986 | 1,405,819,93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308,766,944 | 97,052,986 | 1,405,819,930 | |
股份总额 | 1,898,211,418 | 0 | 1,898,211,418 |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