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2008年04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08-00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08年4月7日从本公司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获悉,该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锦州市商业银行凌云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并签署了《质押合同》,期限为2008年3月26日至2009年3月26日,自2008年3月26日生效。上述质押已于200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截止目前,该公司用于质押的本公司股份累计为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