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大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就重大事项进行商谈,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11日起实施停牌。2008年4月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公司大股东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并披露了公司股票将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本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复牌。
本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上,公司股票于2008年4月8日上午10:30起复牌交易。
上述《停牌公告》和《提示性公告》分别刊登在2008年3月11日、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上。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风华高科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06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9号凯旋华美达大酒店15楼
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9号凯旋华美达大酒店15楼
邮政编码: 510600
联系电话: 020-87369539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4月3日
特别提示
根据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履行完毕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通过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2,484,17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8.2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布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导致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五、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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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9号凯旋华美达大酒店15楼
邮政编码:510600
注册资本:1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进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1999年12月23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1008974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1928384-9
税务登记证号: 440102719283849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与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企业人员培训(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物业出租。
(二)主要业务及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广晟公司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广东省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企之一,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工业、电子信息产业、酒店旅游产业、工程建筑房地产业。
广晟公司2005年度-200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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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和广晟公司2007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广晟公司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广东省国资委。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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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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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广晟公司持有和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一)中金岭南(股票代码:SZ.000060)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 广晟公司持有中金岭南232,043,096股股份,占其股本总额的31.73%,并通过广晟投资和广晟有色分别间接持有33,000,000股、14,488,320股,持股比例分别为4.51%、1.98%,广晟公司合计控制中金岭南279,531,416股股份,占其股本总额的38.22%,为中金岭南的控股股东。中金岭南是一家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有色金属铅锌的采、选、冶、加工及电池锌粉等储能材料生产、铝型材加工、幕墙安装工程、出租汽车营运、房地产开发等。
(二)中国电信(股票代码:HK.0728)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广晟公司持有中国电信5,614,082,653股股份,占其股本总额的6.94%,为其第二大股东,中国电信是一家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
(三)兴业聚酯(股票代码:SH.600259)
2007年11月8日, 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晟有色与东方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东方资产持有的兴业聚酯800万股股份。
2007年12月11日,广晟有色分别与华顺公司、澄迈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华顺公司持有的兴业聚酯6,736万股股份、澄迈公司持有的兴业聚酯1,340万股股份。
2007年12月11日,广晟有色与兴业聚酯签署了《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广晟有色拟以置入资产价值超过兴业聚酯置出资产价值的置换差额认购兴业聚酯向其定向增发的不超过3,600万股股份。通过受让股份及以资产认购兴业聚酯向其定向发行的新股,广晟有色将合计持有兴业聚酯12,476万股股份(按定向增发3,600万股计算),占兴业聚酯定向增发后股本总额的50.02%,成为兴业聚酯的第一大股东。
2007年12月28日,兴业聚酯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晟有色进行重大资产置换与拟用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支付资产置换差价的议案;根据2008年1月29日兴业聚酯董事会公告,华顺公司持有兴业聚酯6,736万股国有股转让给广晟有色的事项,已获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东方资产持有兴业聚酯800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广晟有色的事项,已获财政部的批准;上述事项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本次权益变动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广晟公司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能源公司持有的风华集团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风华高科122,484,170股股份,取得一个新的能够进行产业整合以促进跨越式发展的资本平台,有利于广晟公司通过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筹集发展资金,从而推动广晟公司电子信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和资源整合优势
广东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电子元器件的生产能力主要集中在风华高科和广晟公司等企业。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晟公司将以风华高科为平台,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相关电子信息产业资源,全面发挥风华高科电子元器件、专用装备、电子材料三位一体的核心竞争能力,快速提升风华高科在全国的产业地位,有利于产生产业集聚、强强联合的倍增效应,提高盈利水平,最终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有利于发挥产业链、产品链的协同效应
广晟公司在有色金属板块具有突出优势,而有色金属是电子元器件最重要的原料来源,是风华高科的上游产业,与风华高科的电子材料板块具有高度互补性;广晟公司下属企业的高端通讯集成电路和射频接受及发送芯片同属电子元器件,能填补风华高科的高端产品空白,与风华高科产品链形成互补;广晟公司下属企业的数码打印机、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电话机及其他电子整机产品是风华高科的下游产业。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风华高科和广晟公司在产业链和产品链上存在多方面的整合空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程序和时间
广晟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能源公司将其持有的风华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晟公司名下等相关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持、处置风华高科股份的计划
为彻底消除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广晟公司可能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收购等适当方式将与风华高科可能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风华高科,除此之外,广晟公司目前暂时没有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风华高科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晟公司未持有和控制风华高科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晟公司将通过风华集团间接持有风华高科122,484,170股股份,占风华高科总股本的18.2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广晟公司于2008年4月2日与能源公司在广东省肇庆市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协议双方法定名称
划出方: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划入方: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签署日期
2008年4月2日。
(三)划转标的
本次划转的标的为剥离部分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和子公司股权之后能源公司持有的风华集团100%的股权。(以下简称“划转股权”)。
双方确认划转股权过户之日的资产包括风华高科股份122,484,170股,债务587,924,016元以及经过双方书面认可的其他资产和负债。
(四)股权划转方式
本次划转股权属于国有产权行政划拨,不涉及对价、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
(五)划转基准日
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08年3月20日。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签订前已出具了风华集团截至划转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双方同意按照审计报告及划转股权过户之日的资产状况进行账务调整,并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六)风华集团的子公司剥离及职工分流安置
能源公司应在将风华集团过户到广晟公司名下之前对风华集团子公司进行剥离。能源公司过户给广晟公司的风华集团原则上将是已经剥离了子公司及划出了2,000万股风华高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其权益后的风华集团。
风华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由能源公司组织实施,安置费用由能源公司负责,《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职工债权中的安置费用由能源公司承接。
(七)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有约束力,本次股权划转经广东省国资委相关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双方还对债务处置;声明、保证及承诺;过渡期间条款;保密;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协议的解除和终止等进行了具体约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获得风华集团100%的股权,间接持有风华高科122,484,170股股份,占风华高科总股本的18.25%。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风华集团持有的风华高科股权被司法冻结;能源公司持有的风华集团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根据《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有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5年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移本次划转涉及的风华高科122,484,170股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进行其他安排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协议双方没有对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进行其他方面的安排。
第五节 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是广晟公司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能源公司持有的风华集团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风华高科122,484,170股股份,不涉及资金支付情况。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广晟公司计划将旗下的电子板块与风华高科进行整合,并承诺在股权划转完成后尽快将与风华高科可能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风华高科;对于风华高科不愿意收购的部分则妥善处理,彻底消除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除此之外外,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时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进行部署安排。目前广晟公司尚未拟定具体的计划,对于未来拟进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切实保护风华高科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计划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风华高科《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提名合适的董事和监事人选,提议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重新选举董事、监事,经理等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由改选后的董事会重新选聘。但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董事、监事人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股东之间未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请上市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公司章程》。但目前没有具体的修改方案。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风华高科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安排。
六、是否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的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作出其他重大安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风华高科现有的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及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晟公司向上市公司出具了实行“五分开”的承诺函,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将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风华高科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风华高科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或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或其他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中领薪。
2、保证风华高科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风华高科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风华高科的资产全部能处于风华高科的控制之下,并为风华高科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本公司或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风华高科的资金、资产。
3、保证不以风华高科的资产为本公司或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债务担保。
(三)财务独立
1、保证风华高科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风华高科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风华高科在银行独立开户,不与本公司或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帐户。
4、保证风华高科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风华高科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风华高科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或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和领取报酬。
6、保证风华高科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风华高科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风华高科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经营班子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风华高科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或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1、保证风华高科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合法程序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风华高科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或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风华高科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二、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广晟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风华高科在人员、资产、财务上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发生关联交易。
为了保证风华高科的合法利益以及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晟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在作为风华高科控股股东期间,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风华高科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风华高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广晟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风华高科子公司新谷公司业务存在部分业务相近外,广晟公司与风华高科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杜绝出现同业竞争等损害风华高科的利益及风华高科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广晟公司出具了《关于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风华高科子公司新谷公司业务存在部分业务相近外,本公司与风华高科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承诺在股权划转完成后尽快将与风华高科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风华高科;对于风华高科不愿意收购的部分资产则妥善处理,彻底消除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2、除第一条所述情形外,在本公司作为风华高科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可能与风华高科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3、本公司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风华高科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公司将及时告知风华高科,并尽可能地协助风华高科取得该商业机会。
4、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风华高科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
(1)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风华高科的独立发展;
(2)在社会上散布不利于风华高科的消息;
(3)利用对风华高科控股施加不良影响,造成风华高科高管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
(4)从风华高科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5)捏造、散布不利于风华高科的消息,损害风华高科的商誉。
5、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风华高科遭受损失,广晟公司将向风华高科进行合理赔偿。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风华高科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24个月内,广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风华高科及其关联方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风华高科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已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风华高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24个月内,广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风华高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更换风华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广晟公司目前尚未对风华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做出安排,不存在对拟更换的风华高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对风华高科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风华高科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风华高科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广晟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1、广晟公司2005年度至2007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晟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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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广晟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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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正信审字(2007)第1-379号《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和广晟公司2007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2、广晟公司2005年度至2007年度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广晟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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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正信审字(2007)第1-379号《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和广晟公司2007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3、广晟公司2005年度至2007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晟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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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6)羊查字第7929号《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5年度审计报告》、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正信审字(2007)第1-379号《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和广晟公司2007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广晟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06)羊查字第7929号《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5年度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主要内容如下:“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和正信审字(2007)第1-379号《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主要内容如下:“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由于广晟公司业务规模巨大、下属子公司繁多等原因,其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尚目前未完成,暂时无法提供2007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广晟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见备查文件。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李进明
签署日期:2008年4月3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2008年4月3日
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盖章)
签署日期: 2008年4月3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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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邮政编码:526020
联系人:陈绪运
电话:0758-2844724
传真:0758-2844724
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的9:30-11:30,14:30-17:00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进明
签署日期: 2008年4月3日
附表: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下转D45版)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公司、本公司 | 指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风华高科、上市公司 | 指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风华集团 | 指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风华集团管理人 | 指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
能源公司 | 指 | 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
风华发展 | 指 | 肇庆风华发展有限公司 |
广晟有色 | 指 |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华顺公司 | 指 | 海南华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东方资产 | 指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
澄迈公司 | 指 | 澄迈盛业贸易有限公司 |
中金岭南 | 指 | 深圳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广晟投资 | 指 |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 | 指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聚酯 | 指 |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财务顾问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指 | 能源公司与广晟公司签署的《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广晟公司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划入能源公司持有的风华集团100%股权,从而通过风华集团间接持有风华高科122,484,170股股份之行为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广东省国资委 | 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肇庆市国资委 | 指 | 肇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项目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2005年12月31日 |
总资产(元) | 30,325,330,293.80 | 27,830,976,593.04 | 25,693,631,078.75 |
总负债(元) | 13,578,628,561.31 | 12,391,253,436.73 | 11,937,876,836.05 |
股东权益(元) | 13,402,689,914.31 | 12,841,579,073.09 | 12,315,452,125.54 |
资产负债率(%) | 44.78 | 44.52 | 46.46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元) | 13,275,795,810.52 | 11,370,379,204.23 | 10,384,331,390.62 |
净利润(元) | 1,011,274,088.73 | 784,676,929.99 | 572,777,736.82 |
净资产收益率(%) | 7.55 | 6.37 | 4.46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进明 | 董事长 | 440102195202023239 | 中国 | 广东 | 无 |
钟金松 | 董事、总经理 | 440504521108161 | 中国 | 广东 | 无 |
何一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440301195605025815 | 中国 | 广东 | 无 |
叶列理 | 董事 | 440321196407284613 | 中国 | 广东 | 无 |
徐四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440102196205175654 | 中国 | 广东 | 无 |
陈飞林 | 董事、副总经理 | 440102195012016513 | 中国 | 广东 | 无 |
高群涛 | 监事会主席 | 440102195205223236 | 中国 | 广东 | 无 |
黄国柱 | 董事、纪委书记 | 440102194809300015 | 中国 | 广东 | 无 |
资 产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2005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2,440,959,186.40 | 2,776,865,667.27 | 2,273,144,975.95 |
短期投资 | 1,262,350.00 | 23,125,506.22 | 5,791,333.67 |
应收票据 | 123,990,362.57 | 83,049,974.03 | 94,385,971.21 |
应收股利 | 7,926,250.00 | 3,926,250.00 | 7,693,025.57 |
应收利息 | 81,614,982.09 | 73,932,217.37 | 23,765,129.06 |
应收账款 | 641,839,014.15 | 894,237,860.59 | 1,297,530,083.63 |
其他应收款 | 3,647,887,643.25 | 1,837,492,107.90 | 2,295,988,662.89 |
预付账款 | 791,758,580.52 | 643,921,474.71 | 661,803,842.00 |
期货保证金 | |||
应收补贴款 | 5,425,061.48 | 49,524,124.32 | 1,398,739.36 |
应收出口退税 | 9,215,875.31 | 19,270,281.43 | 5,131,529.44 |
存货 | 3,977,046,878.68 | 3,811,364,140.74 | 2,195,102,474.16 |
其中:原材料 | 903,866,502.15 | 598,599,783.89 | |
库存商品(产成品) | 1,042,551,001.23 | 641,618,284.81 | |
待摊费用 | 9,344,630.85 | 17,959,224.20 | 14,541,767.95 |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 |||
其他流动资产 | 46,589,196.89 | 13,240,096.83 | 2,004,426.08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84,860,012.19 | 10,247,908,925.61 | 8,878,281,960.97 |
长期投资 | 12,012,426,810.42 | 11,314,382,533.42 | 11,385,587,254.83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12,012,381,810.42 | 11,314,337,533.42 | 11,319,857,874.83 |
长期债权投资 | 45,000.00 | 45,000.00 | 65,729,380.00 |
*合并价差 | 226,688,678.55 | 240,296,593.58 | 44,024,205.78 |
长期投资合计 | 12,239,115,488.97 | 11,554,679,127.00 | 11,429,611,460.61 |
固定资产原价 | 7,388,971,230.17 | 7,058,710,987.56 | 6,953,758,630.68 |
减:累计折旧 | 2,994,037,556.05 | 2,847,078,158.11 | 2,706,843,083.71 |
固定资产净值 | 4,394,933,674.12 | 4,211,632,829.45 | 4,246,915,546.97 |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93,248,657.49 | 96,051,602.59 | 112,570,172.32 |
固定资产净额 | 4,301,685,016.63 | 4,115,581,226.86 | 4,134,345,374.65 |
工程物资 | 8,362,115.26 | 2,847,806.41 | 3,603,114.72 |
在建工程 | 656,570,443.70 | 636,020,863.27 | 449,550,728.32 |
固定资产清理 | 15,945,372.19 | 5,950,226.91 | -28,900.13 |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 |||
固定资产合计 | 4,982,562,947.78 | 4,760,400,123.45 | 4,587,470,317.56 |
无形资产 | 1,009,519,117.52 | 968,790,368.29 | 457,313,110.33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287,249,422.25 | 346,302,295.64 | |
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 | 118,062,619.97 | 121,320,869.31 | 135,691,631.65 |
其中:固定资产修理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
股权分置流通权 | 172,172,006.86 | 172,172,006.86 | 172,172,006.86 |
其他长期资产 | 11,096,573.40 | 3,512,504.67 | 31,554,262.64 |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 1,310,850,317.75 | 1,265,795,749.13 | 796,731,011.48 |
递延税款借项 | 7,941,527.11 | 2,192,667.85 | 1,536,328.13 |
资产总计 | 30,325,330,293.80 | 27,830,976,593.04 | 25,693,631,078.75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2005年12月31日 |
短期借款 | 4,772,796,251.16 | 5,428,066,699.36 | 5,059,058,176.32 |
应付票据 | 224,300,000.00 | 242,710,400.00 | 576,448,430.83 |
应付账款 | 797,251,828.84 | 784,792,366.17 | 756,502,721.31 |
预收账款 | 1,150,275,586.08 | 956,387,028.61 | 883,233,948.14 |
应付工资 | 43,833,177.63 | 111,320,215.72 | 79,075,354.85 |
应付福利费 | 67,525,258.63 | 109,050,630.35 | 100,439,693.92 |
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 7,899,283.22 | 6,358,510.86 | 8,593,351.79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交税金 | 351,736,370.93 | 226,442,071.67 | 70,981,784.98 |
其他应交款 | 21,430,803.72 | 20,023,707.88 | 20,701,078.08 |
其他应付款 | 1,796,825,157.32 | 2,244,405,658.98 | 2,948,158,426.09 |
预提费用 | 42,030,933.38 | 58,789,227.81 | 32,129,791.82 |
预计负债 | 8,479,096.00 | 8,479,096.00 | 8,479,096.00 |
递延收益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234,000,000.00 | - | 700,000,000.00 |
应付权证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9,401.10 | 393,178.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9,518,383,746.91 | 10,196,835,014.51 | 11,244,195,033.05 |
长期借款 | 3,839,766,387.78 | 2,013,515,565.95 | 466,034,513.53 |
应付债券 | - | - | |
长期应付款 | 30,799,488.52 | 21,892,607.97 | 18,808,923.26 |
专项应付款 | 131,796,582.72 | 153,380,245.46 | 203,172,872.15 |
其他长期负债 | 46,590,226.01 | 1,582,658.79 | 1,659,409.52 |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 |||
长期负债合计 | 4,048,952,685.03 | 2,190,371,078.17 | 689,675,718.46 |
递延税款贷项 | 11,292,129.37 | 4,047,344.05 | 4,006,084.54 |
负债合计 | 13,578,628,561.31 | 12,391,253,436.73 | 11,937,876,836.05 |
* 少数股东权益 | 3,344,011,818,18 | 2,598,144,083.22 | 1,440,302,117.16 |
实收资本(股本)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国家资本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2,682,531,065.84 | 12,682,531,065.84 | 12,560,706,557.31 |
盈余公积 | 120,863,109.79 | 120,863,109.79 | 45,098,514.69 |
其中:法定公益金 | 15,032,838.23 | ||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175,177,566.17 | -169,681,546.81 | -227,459,462.65 |
未分配利润 | 618,504,504.93 | 74,904,729.36 | -198,147,070.60 |
其中:现金股利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8,906,900.91 | -3,258,844.93 | |
所有者权益小计 | 14,255,628,015.30 | 13,708,617,358.18 | 13,176,939,693.82 |
减:未处理资产损失 | 852,938,100.99 | 867,038,285.09 | 861,487,568.28 |
所有者权益合计(剔除未处理资产损失后的金额) | 13,402,689,914.31 | 12,841,579,073.09 | 12,315,452,125.5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325,330,293.80 | 27,830,976,593.04 | 25,693,631,078.75 |
项 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13,275,795,810.52 | 11,370,379,204.23 | 10,384,331,390.62 |
其中: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收入 | 2,472,609,116.32 | 1,118,393,676.02 | |
进口产品(商品)销售收入 | 157,057,135.73 | 239,029,956.43 | |
减:折扣与折让 | - | ||
二、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 13,275,795,810.52 | 11,370,379,204.23 | 10,384,331,390.62 |
减:(一)主营业务成本 | 9,872,548,993.59 | 8,146,249,480.00 | 8,239,186,579.62 |
其中: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成本 | 1,840,693,948.94 | 970,583,246.46 | |
(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184,935,235.12 | 150,425,538.33 | 122,184,379.64 |
(三)经营费用 | - | 2,227,734.64 | 7,885,416.65 |
(四)其他 | - | 172,243.08 | |
加:(一)递延收益 | - | - | - |
(二)代购代销收入 | 4,410,086.40 | 3,833,174.80 | 3,749,349.42 |
(三)其他 | - | - | |
三、主营业务利润 | 3,222,721,668.21 | 3,075,309,626.06 | 2,018,652,121.05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79,698,019.29 | 152,753,083.95 | 102,554,949.65 |
减:(一)营业费用 | 413,748,729.43 | 361,043,377.94 | 315,630,000.85 |
(二)管理费用 | 1,220,293,024.45 | 1,307,549,117.35 | 1,190,377,262.29 |
其中:业务招待费 | 47,062,559.57 | 44,529,830.37 | |
研究与开发费 | 42,634,730.89 | 18,379,456.74 | |
(三)财务费用 | 323,145,538.06 | 194,806,868.93 | 204,272,953.32 |
其中:利息支出 | 335,303,315.64 | 296,523,369.14 | |
利息收入 | 176,376,069.79 | 109,416,577.39 | |
汇兑净损失 | 11,438,855.31 | -2,040,223.73 | |
(四)其他 | - | - | |
四、营业利润 | 1,345,232,395.56 | 1,364,663,345.79 | 410,926,854.24 |
加:(一)投资收益 | 758,719,417.85 | 504,576,860.90 | 428,865,400.28 |
(二)期货收益 | - | - | - |
(三)补贴收入 | -932,545.24 | 11,565,351.78 | 5,441,961.60 |
其中:补贴前亏损的企业补贴收入 | - | 743,015.00 | |
(四)营业外收入 | 30,678,277.00 | 95,639,943.46 | 61,453,097.75 |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 44,506,896.73 | 4,868,973.40 | |
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 - | - | |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 - | - | |
罚款净收入 | 360,532.60 | 866,399.26 | |
(五)其他 | 278,668.12 | - | 1,237,144.22 |
其中:用以前年度含量工资结余弥补利润 | - | - | |
减:(一)营业外支出 | 58,911,148.91 | 142,791,654.51 | 71,508,462.32 |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 16,533,898.69 | 33,015,374.33 | |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 - | - | |
罚款支出 | 141,051.37 | 2,438,523.40 | |
捐赠支出 | 5,661,820.50 | 1,184,967.68 | |
(二)其他支出 | - | 6,783,441.88 | 1,387,006.79 |
其中:结转的含量工资包干结余 | - | - | |
五、利润总额 | 2,075,065,064.38 | 1,826,870,405.54 | 835,028,988.98 |
减:所得税 | 263,137,180.00 | 277,466,137.46 | 82,254,602.28 |
*少数股东损益 | 800,826,591.28 | 767,177,905.24 | 205,928,578.31 |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172,795.63 | 2,450,567.15 | 25,931,928.43 |
六、净利润 | 1,011,274,088.73 | 784,676,929.99 | 572,777,736.82 |
加:(一)年初未分配利润 | -198,147,070.60 | -343,296,422.80 | |
(二)盈余公积补亏 | - | ||
(三)其他调整因素 | -8,599,770.26 | ||
七、可供分配的利润 | 586,529,859.39 | 220,881,543.76 | |
减:(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5,764,595.10 | 20,584,369.21 | |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 | 10,292,184.60 | ||
(三)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四)提取储备基金 | |||
(五)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六)利润归还投资 | |||
(七)补充流动资本 | |||
(八)单项留用的利润 | |||
(九)其他 | |||
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 510,765,264.29 | 190,004,989.95 | |
减:(一)应付优先股股利 | |||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三)应付普通股股利(应付利润) | 435,860,534.93 | 388,152,060.55 | |
(四)转作资本(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五)其他 | |||
九、未分配利润 | 74,904,729.36 | -198,147,070.60 | |
其中:应由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 |
项 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624,001,370.50 | 12,770,474,345.70 | 11,010,631,750.7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4,640,617.15 | 120,990,760.73 | 118,176,312.2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19,113,667.53 | 4,429,170,491.82 | 3,779,545,555.45 |
现金流入小计 | 18,467,755,655.18 | 17,320,635,598.25 | 14,908,353,618.4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91,164,969.46 | 9,496,939,902.86 | 8,239,700,671.8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56,060,240.67 | 1,199,373,449.50 | 936,734,667.7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50,354,210.91 | 839,877,989.16 | 628,950,705.5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94,010,047.50 | 5,089,633,850.95 | 3,934,757,288.77 |
现金流出小计 | 16,991,589,468.54 | 16,625,825,192.47 | 13,740,143,333.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6,166,186.64 | 694,810,405.78 | 1,168,210,284.5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93,627,463.59 | 181,156,742.98 | 58,823,273.36 |
其中: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 - | 9,263,094.52 | 9,1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94,725,324.83 | 55,518,679.18 | 90,167,902.9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387,080.43 | 11,999,624.34 | 12,537,756.0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40,279.59 | 107,491,342.26 | 145,940,911.51 |
现金流入小计 | 403,780,148.44 | 356,166,388.76 | 307,469,843.8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518,944,577.95 | 922,814,911.80 | 468,122,451.06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527,543,585.41 | 58,052,279.87 | 127,120,748.90 |
其中: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 | - | - | 35,8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8,703,051.57 | 604,135,527.68 | 290,642,324.39 |
现金流出小计 | 2,895,191,214.93 | 1,585,002,719.35 | 885,885,524.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91,411,066.49 | -1,228,836,330.59 | -578,415,680.5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72,824,046.54 | 725,420,208.64 | 46,835,000.00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9,355,766,210.91 | 9,234,445,793.45 | 6,192,120,487.1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012,603.92 | 76,447,831.83 | 9,300,069.82 |
现金流入小计 | 9,567,602,861.37 | 10,036,313,833.92 | 6,248,255,556.98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7,914,456,980.24 | 8,118,822,854.77 | 5,881,573,669.6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847,974,263.46 | 334,455,310.29 | 397,367,072.0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195,272.48 | 500,254,122.31 | 572,225,841.66 |
现金流出小计 | 8,895,626,516.18 | 8,953,532,287.37 | 6,851,166,583.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1,976,345.19 | 1,082,781,546.55 | -602,911,026.3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7,362,053.79 | -15,136,796.54 | -412,489.4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5,906,480.87 | 533,618,825.20 | -13,528,911.75 |
1、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2、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
3、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定 |
4、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就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
5、 |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6、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
7、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
8、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及符合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
9、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5至2007年财务报表及2006年度审计报告 |
10、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1、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2、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五分开”的承诺函》 |
13、 | 财务顾问意见 |
14、 | 法律意见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
股票简称 | 风华高科 | 股票代码 | 0006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9号凯旋华美达大酒店15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国资委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3家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2家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无 持股比例: 无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22,484,170 变动比例: 18.25%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