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27日通过传真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7日上午9:30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徐冠巨、徐观宝、应天根、吴建华、杨万清、朱国英、刘今强、史习民。独立董事李伯耿先生因出国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今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冠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相关会计准则及《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07年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帐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净额为2,542,172.79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坏帐核销的议案》
公司2007年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清理,将其中因客户单位破产、改制、账龄过长等原因造成的,确实已无望收回的应收账款822,204.08元,其它应收款106,616.00作为坏账核销处理。上述款项期初已预提了部分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不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计提销售业务费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历年的做法,2008年的销售业务费按主营业务收入的4%预提,用于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年终按销售人员业务完成情况、货款回收情况及综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651.24万元,比上年增长10.14%;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8,267.18万元,比上年增长3.58%;每股收益0.53元,净资产收益率14.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56,000,000股增加至202,800,000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应天根、吴建华、杨万清进行了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通过沟通已事先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刘今强先生、李伯耿先生、史习民先生的认可。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中,公司预计需向银行进行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的借款。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五项至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三项议案尚须经过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9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8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27日通过传真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7日上午11:00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伯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各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关于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07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07年坏帐核销的议案》、《关于2008年度计提销售业务费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3、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007年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7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9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9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4年6月15日公开发行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9.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18,893.97万元,于2004年6月22日划入公司银行帐户。
本公司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2,991.43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5,902.54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8,893.97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0,实际余额为943,378.33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管理事宜的三方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查询专用账户的资料。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子公司后,继续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将子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募集资金与非募集资金分开存放,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督促子公司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管理事宜的三方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查询专用账户的资料,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储存专户的余额为943,378.33元,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 专户帐号 | 专户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开发区分理处 | 1202092009900028828 | 942,912.34元 |
深圳发展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 12006301823701 | 465.99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893.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02.5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969.7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893.9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3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7000吨前纺化纤油剂工程项目 | 是 | 4,969.75 | |||||||||||
年产20000吨织物涂层剂工程项目 | 否 | 4,996.22 | 4,996.22 | 514.12 | 4,996.22 | 100% | 2007年6月 | 795.13 | 是 | 否 | |||
年产22000吨织物整理剂技改工程项目 | 否 | 4,207.00 | 4,207.00 | 432.91 | 4,207.00 | 100% | 2007年6月 | 601.57 | 是 | 否 | |||
年产20000吨染色助剂技改工程项目 | 否 | 4,721.00 | 4,721.00 | 485.80 | 4,721.00 | 100% | 2007年6月 | 266.38 | 是 | 否 | |||
年产20000吨功能型整理剂技改工程项目 | 4,969.75 | 4,969.75 | 4,469.71 | 4,969.75 | 100% | 2007年12月 | 15.98 | 是 | 否 | ||||
合计 | 18,893.97 | 18,893.97 | 5,902.54 | 18,893.97 | 100% | - | 1,679.0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计划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已发生变更。“年产20000吨织物涂层剂工程项目”、“年产22000吨织物整理剂技改工程项目”、“年产20000吨染色助剂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一路58号。“年产20000吨功能型整理剂技改工程项目”变更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25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已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部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经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从2006年9月10日起至2007年3月9日之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共4,969.7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2007年3月10日起至2007年9月9日之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截止报告期末,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的建设进度,已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产生效益约1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0000吨功能型整理剂技改工程项目 | 年产7000吨前纺化纤油剂工程项目 | 4,969.75 | 4,969.75 | 4,469.71 | 4,969.75 | 100% | 2007.12 | 15.98 | 是 | 否 |
合计 | - | 4,969.75 | 4,969.75 | 4,469.71 | 4,969.75 | - | - | 15.9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由于前纺化纤油剂行业发展趋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产品销售价格不断下降,毛利率不断降低,货款回收难度加大,在可预见的时期内难以达到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预期的经济效益,如果仍按原计划实施项目,将导致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投资风险较大,因此公司经过认真评估,决定变更“年产7000吨前纺化纤油剂工程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年产7000吨前纺化纤油剂工程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0吨功能型整理剂技改工程项目”。“年产20000吨功能型整理剂技改工程”项目拟生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市场旺销的功能类印染助剂,以功能型、环保型产品作为主要发展方向,以中、高档产品切入市场,替代进口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前景。详细变更情况参见2006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计划进度。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的。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9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0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万元) |
采购原材料、 商品 | 荧光增白剂、稳定剂等 | 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 | 3500 | 2634.42 |
化工原料 | 浙江传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 | 84.95 | |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等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2140.35 | |
染料 | 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 5000 | 1695.62 | |
销售 | 化工原料 | 浙江传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 | 248.91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杭州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华洋化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企业住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25号
经营范围:荧光增白剂、中间体、造纸助剂、塑料助剂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007年度总资产22,401.20万元,净资产8,536.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1,154.81万元,净利润1,609.11万元。以上数据经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杭州传化贸易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浙江传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传化进出口”)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企业住所:杭州钱江二桥萧山出口处浙江传化物流基地
经营范围:销售:化工原料;日用化工产品,包装品,塑料原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纺织化纤原料,润滑油,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农用材料;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07年度总资产4,389.23万元,净资产1,961.6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721.78万元,净利润150.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安化工”):
注册资本: 28,678.6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
企业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大桥路93号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修理服务,汽车运输业务,化工、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机组的维修、保养(限分支机构经营)。
2007年度总资产315,563.22万元,净资产164,659.70万元,营业总收入382,797.02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9,461.93万元。以上数据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下称“锦云染料”)
注册资本:170万美元
企业类型:合资经营
法定代表人:赵卫国
企业住所: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
经营范围:活性染料的制造、销售
2007年度总资产20,551.49万元,净资产9,633.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236.81万元,净利润4,325.04万元。以上数据经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洋化工、新安化工、传化进出口、锦云染料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华洋化工、新安化工、传化进出口、锦云染料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06年2月28日与华洋化工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文本中规定了双方的定价原则,即:
(1)以华洋公司在招标活动中的投标报价为定价依据。具体规格、品种及报价详见《原材料采购协议》。
(2)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及华洋公司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华洋公司承诺,提供与本公司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公司权力机构确定新的原材料供应商之日。
2、公司于2006年10月21日与传化进出口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文本中规定了双方的定价原则,即:
(1)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2)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及传化进出口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传化进出口承诺,提供与本公司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公司权力机构确定新的原材料供应商之日。
3、公司(甲方)与新安化工(乙方)于2008年2月23日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定价依据,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乙方承诺,提供与甲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2)货款支付:一般情况下,甲方本月采购的货物所应支付的货款应在当月底付清。货款结算方式:在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办理现汇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4、公司(甲方)与锦云染料(乙方)于2008年4月7日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商品采购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为依据。
(2)货款支付:一般情况下,甲方本月采购的货物所应支付的货款应在当月底付清;货款结算方式:在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办理现汇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5、公司与进出口公司由于临时调剂而产生的销售化工原料,将根据具体调剂情况每笔签订销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招标活动,确定华洋化工为本公司提供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荧光增白剂、稳定剂等原辅材料。由于实行了招投标的管理办法,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购买各项原辅材料,由于日常生产、销售的变化,个别化工原料会出现临时供应短缺的情况。传化进出口为专营各类化工原料进出口、销售的公司,对各类化工原料均有一定数量的储备,其在日常经销化工原料时,也会出现临时短缺的情况。公司与传化进出口在出现个别化工原料临时短缺的情况时,会互相进行少量原料的临时调剂,以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进行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
3、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化学原料产品中有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等化学原料,属于有机硅产品。有机硅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行业进入壁垒高,国内只有个别厂家有生产能力,行业垄断性较强。新安化工是国内有机硅生产的龙头企业,位于浙江境内,公司选择与其合作是从其产品的质量、工艺、成本等各方面考虑的结果。
4、锦云染料是国内生产活性染料的龙头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与公司的印染助剂产品,客户群重合度较高。公司通过销售锦云染料的染料产品,可以更好地整合客户资源,开拓市场,同时通过染助一体化销售,做深做细现有市场,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巩固与发展。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刘今强、李伯耿、史习民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购买各项原辅材料。为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进行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公司需要向关联企业购买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原材料,或在出现个别化工原料临时短缺的情况时,发生与相关企业进行少量原料临时互相调剂的情况。公司与锦云染料的合作是为了更好地整合客户资源,开拓市场,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巩固与发展。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具有合理性,未有损害股东权益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9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1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传化集团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 议案一: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议案二: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议案三: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议案四: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5、 议案五: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 议案六: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议案七:关于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8、 议案八:关于废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9、 议案九: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0、议案十: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议案十一:关于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下转D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