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8年4月4日、2008年4月7日、2008年4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且在三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事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专项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08-010
转债代码:110971 转债简称:恒源转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专项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8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贷款人基本情况
1、安徽卧龙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卧龙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湖煤矿”)成立于2006年12月;法定代表人:董昌伟;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法定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铁佛镇;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销售。
2、安徽五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五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沟煤矿”)成立于2007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陈鹏;注册资本:27000万元;法定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五沟镇;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销售。
二、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卧龙湖煤矿和五沟煤矿为公司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收购矿井。为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考虑到两矿矿井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通过银行定向委托方式为两矿提供贷款。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银行签订协议,委托银行分别为两矿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资金贷款,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
四、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截止2008年3月31日,公司对外委托贷款余额为3000万元,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淮北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详见公司2006年11月14日《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专项决议公告》(编号:临2006-020)。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