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煤码头项目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04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08-01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煤码头项目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4月8日,本公司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深能源煤码头项目投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括及规模
本公司拟投资50亿元人民币在惠州大亚湾荃湾港区分期建设散货码头工程,散货码头项目初步选址在惠州大亚湾纯洲岛西侧,建设规模为三个七万吨级泊位,项目用地面积约95万平方米(其中用海域面积约66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使用岸线长约900米。
二、其它事项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供所需海域及土地。本公司需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取得项目用地,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项目的审批(或核准、备案)。
三、特别提示
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成立后,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项目前期论证、上报立项核准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投资事项,并持续、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