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裁定的公告
2008年04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ST北亚 编号:临2008-029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收到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哈破字第03-3、4、5号《民事裁定书》,对公司破产重整的有关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临时确定普通债权、补充申报的普通债权、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和临时确定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予以了裁定确认。裁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确认普通债权25家,确认债权金额1,657,231,866.31元;
2、确认特定财产担保债权2家,确认债权金额361,253,300元;
3、确认临时确定普通债权1家,确认债权金额20,655,000.00元;
4、确认临时确定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1家,确认债权金额99,533,320.66 元。
5、确认补充申报的普通债权2家,确认普通债权金额31,570,380.2元。
6、确认职工债权2800000元。
7、确认税款债权4439853元。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