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0月26日,本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日照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08] 318号),本公司于2008年3月26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重大资产出售议案。
根据本公司与日照博大管业有限公司(简称“博大管业”)于2007年10月2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2007年11月26日签署的《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公司已于2008年3月25日前,先后收到了博大管业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6200万元。2008年3月27日,标的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在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博大管业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30日内,依法促使日照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简称“鲁信金禾”)委托合格的审计机构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基准日对鲁信金禾进行审计,如根据上述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股权的权益高于6200万元,博大管业应当以现金方式在该审计报告正式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超过部分支付给本公司。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鲁正信审字(2008)第13029号《审计报告》,截止2008年3月27日,鲁信金禾的净资产为104,155,579.19元,标的股权的权益为58,983,304.50元,低于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因此不存在博大管业应当向本公司支付额外款项的情形。至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已经支付完毕,标的股权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结,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依法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0日